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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深加工项目

2024-03-19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624 次
农作物深加工项目

  此篇经验文章会给广大网友剖析“农作物深加工项目”的内容进行周详介绍,期待对你们有一些帮助,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农产品加工:农作物发展成衍生品后,继续包装**,价格一般是直接**的几倍。农村农产品收购后,加工成市场上必要的、流行的副食品和特色食品,利润一般很大。木材加工:木材加工成木炭、纸张、家具、办公用具等物品,其价格一般可以提高几倍。


好文探索: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成为乡村产业的主体力量,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产品加工不足和加工过度问题突出,造成加工环节损失较多,影响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和加工业质量效益提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目标,聚焦加工环节,突出标准引领,强化创新驱动,引导农产品合理加工、深度加工、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实现减损增供、减损增收、减损增效,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不同品种和不同需求,合理确定主食类、鲜食类和功能类加工程度,做到宜粗则粗、宜精则精,宜初则初、宜深则深。

  突出营养导向,兼顾口感和外观,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推动产品适度加工、深度加工。

  突破加工技术瓶颈,创新加工工艺,创制配套设备,提高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率。

  健全全程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可追溯体系,生产开发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食品及加工制品,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

  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环节损失率降到5%以下。

  到2035年,农产品加工环节损失率降到3%以下。

  二、加强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减损增效。

  (四)发展延长**时间类初加工。

  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中小微企业等,建设烘干和储藏等设施,延长供应时间,有效降低损耗,促进提升品质。粮食等耐储农产品,重点发展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初加工,实现保值增值。

  果蔬、**类、畜禽及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重点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仓储设施和商品化处理,实现减损增效。

  (五)发展终端消费需求类初加工。

  拓展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减少产后损失。食用类初级农产品,重点发展清洗、分级、包装、切分、发酵、压榨、灌制、炸制、干制、腌制、熟制等初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价值。

  棉麻丝、木竹藤棕草等非食用类农产品,重点发展整理、切割、粉碎、打磨、烘干、拉丝、编织等初加工,开发多种用途。

  三、改进工艺装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减损增效。

  (六)促进口粮品种适度加工。

  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合理确定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加工精度,减**面、精米等过度加工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营养流失,提高出粉和出米率。发展专用粉、全麦粉和专用米、糙米等新型健康产品,增加营养成分,减少加工损失。

  (七)促进农产品深度加工。鼓励大型农业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创新超临界萃取、超微粉碎、蛋白质改性等技术,挖掘玉米、大豆和特色农产品等多种功能价值,提取营养因子、功能成分和活性物质,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加工食品和质优价廉、物美实用的非食用加工产品。

  四、推行绿色生产,发展综合利用加工减损增效。

  (八)推进粮油类副产物综合利用。引导粮油加工企业应用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技术,综合利用碎米、米糠、稻壳、麦麸、胚芽、玉米芯、饼粕、油脚等副产物,开发米粉、米线、米糠油、胚芽油、膳食纤维、功能物质、多糖多肽等食品或食品配料,生产白炭黑、活性炭、助滤剂等产品,提高粮油综合利用效率。

  (九)推进果蔬类副产物综合利用。引导果蔬加工企业应用生物发酵、高效提取、分离和制备等先进技术,综合利用果皮果渣、菜叶菜帮等副产物,开发饲料、肥料、基料以及果胶、精油、色素等产品,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十)推进畜禽水产类副产物综合利用。引导畜禽水产加工企业应用酶解、发酵等先进适用技术,综合利用皮毛、骨血、内脏等副产物,开发**蛋白、胶原蛋白肠衣、血粉、多肽、有机钙、鱼油等产品,提升加工层次。

  五、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农产品加工创新减损增效。

  (十一)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制修订农产品加工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适宜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评判标准体系。

  健全果蔬、畜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加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产品标准。修订稻谷、小麦等口粮加工标准,降低色度、亮度等感官指标,提高出米率、出粉率等产出指标。

  完善玉米等深加工标准,提高加工层次。

  (十二)开展加工技术创新。

  组织科研院所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联合攻关,研发一批集自动测量、精准控制、智能操作于一体的绿色储粮、动态保鲜、快速预冷、节能干燥等减损实用技术,以及实现品质调控、营养均衡、清洁生产等先进加工技术,减少资源浪费和营养流失。

  (十三)推进加工装备创制。

  引导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创制企业,开展智能化、清洁化加工技术装备研发,提升农产品加工装备水平。运用智能制造、生物合成、3D打印等新技术,集成组装一批科技含量高、应用范围广、节粮节水节能的农产品加工工艺及配套装备,降低农产品加工物耗能耗。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农产品加工减损增效措施落实到位。

  (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将减少农产品加工环节损失浪费纳入有关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协调机制,调度分析加工环节减损增效措施落实进展,研究改进的具体措施。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引导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主动扛起责任,把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十五)强化政策扶持。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相关项目建设,改造提升加工技术装备。

  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拓展烘干、清选、粉碎、磨制等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购置补贴范围。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利益联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共同促进农产品加工环节减损增效。

  引导金融机构对减损增效成效显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提供**支持。

  (十六)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逐步转变追求口粮“亮、白、精”的消费习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督促农产品加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精选问答:


  1、国家对哪几种农作物有补贴?

  在浙江宁波等地区,拥有50亩及以上面积的土地经营者,或者有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或者合作社以及社会服务组织种植的全面小麦、水稻面积也在50亩以上的,都能够向**申请每亩120元的补贴。

  但是对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间作或者套种者,是不能够领取到这笔补贴的。同样不能领取补贴的还有以种养结合并且以养殖为主的农户;不同农户却联合申报者;土地季节性流转后所种植的;农户之间自发的土地流转并没有订立过经乡镇审核的合同的;以种粮大户或者家庭农场申报,而后纳入合作社或者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嫌重复申报者。以上情况都不会得到补贴。

  在广西,参与全年实施“早稻+晚稻(再生稻,玉米)”这两茬种植模式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或企业,单种作物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者,与其他省份相比,补助是最高的。每亩可得到不超过500元的金额进行补贴。

  在重庆,种植水稻、马铃薯、小麦、红苕、大豆、玉米、绿豆、肾豆、豌胡豆、高粱、荞麦、红小豆,这些粮食作物的,套种将不重复计算种植面积。种植这些作物面积包含并超过50亩的大户,一年可以享受到一次对于耕地力保护补的贴和种粮大户的补贴,其中种粮大户补贴每亩230元。

  选择这种模式“早稻+再生稻或玉米”种植的农民,每亩可按照最高不超过400元进行补贴;对全年采取“早稻+晚稻(再生稻、玉米)+马铃薯”这三种模式种植的,也需要单种种植在50亩以上才可领取每亩最高不超过800元的规定进行补贴。单种粮食作物面积达到50亩以上时,水稻可按每亩最高按100元进行补贴,玉米按每亩最高80元进行补贴,其他粮食作物则按照每亩最高60元进行补贴。

  广东东莞地区要求较高,需要单种播种面积在100亩以上才可领取补贴,从事玉米、水稻、马铃薯种植大户,每亩按最高100元进行补贴,如果种植的是水稻的话,每亩补贴250元,每户每年最多可领10万元的补贴。

  2、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等负责)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农业部、林业局、科技部等负责)

  延伸农业产业链。

  发展农业生产**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

  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网点。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

  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

  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校和“星创天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