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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坑种什么菜好

2026-01-15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326 次

这一篇农资汇总会给全国农资人介绍“农村大坑种什么菜好”的内容进行全面阐述,希望对广大农友有所帮助,开始你的阅读吧!

农村大坑种什么菜好
1、怎样养蚯蚓的最佳方法?

1.

箱养法:箱养法,顾名思义当然是用箱子一类的东西来养殖蚯蚓,比如可以用大木箱子,泡沫箱子、各种盆子、大桶、大罐子等等。建议选择的品种为赤子爱蚯蚓、北星2号、红蚯蚓等品种,这类蚯蚓喜欢生活在腐烂的草堆里、堆肥里、各类粪便、枯枝烂叶堆里、腐烂的菜叶里、烂水果里、以及一些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里。知道了它们的习性就比较好养殖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有机物、垃圾、动物粪便不能直接用来养殖蚯蚓。而必须先堆积发酵,温度下降后才能成为养蚯蚓的基材。还有养殖湿度保持在60-70%,温度在15-25度之间最好。

2.

坑养法:坑养法就是利用土坑、砖砌坑、破旧动物圈舍、屋檐下、墙角旮旯等地来,也可以用石头磊一个养殖池。这种方式养殖蚯蚓的土坑深度为50厘米左右为最好,面积大小无所谓,坑内加入发酵过的营养土,就可以引入蚯蚓了。后期可以在土上加入一层薄薄的饲料,土壤湿度要控制好。

3.

菜园养殖法:菜园的水肥比较充足,如果再加上管理细致,是很有利蚯蚓生长的,产量会非常高。菜园养殖法每亩用有机肥5000斤,一定要等蔬菜苗出土后,或者定植成活后才可以投放蚯蚓。菜园养殖应减少化学氮肥和农药的使用或者不用,蚯蚓的收获期可以根据蔬菜的采摘期来决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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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养法:可以从屋前,屋侧砌全长约70cm、宽50cm、深30公分的水池。池中可资金投入生活垃圾处理土、碎纸、青菜叶、剩饭菜、枯叶、野草、畜禽养殖粪、海产品内脏器官等废料。鸟鸣涧需要注意盖上,避免蚊虫、啮齿动物等侵略。但是不能向池中倒肥皂液、食用碱、热刷锅水及其浓度值非常大的食盐水。池中各种垃圾经过一段时间发醇沤肥后就可以推广蚯蚓种。有条件的话,能够砌2个池,一个沉积废弃物,一个散养蚯蚓,这可以交替应用,效果比较好。

2、怎样种植宝塔菜?

宝塔菜又称甘露、螺丝菜、学名草食蚕,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地下块茎洁白如玉,呈螺旋状塔形、肉质脆嫩,十分可口。食用时,以凉拌为主,还可加工成咸菜、罐头、甜果等,是驰名中外的“八宝菜”、“什锦菜”之一。

宝塔菜春种秋收,种植一年可连续数年收获。种植时,先要精细整地,开畦筑埂、除施足底肥外,每亩再施入磷肥50公斤,氮肥40公斤,然后深翻、打埂、开畦。谷雨前播种、行距25厘米—30厘米、株距10厘米—16厘米,每亩用种子约30公斤。播后不浇水,以免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出苗。播种后5天—6天出苗,苗期灌水时,追施少量氮肥,追时中耕除草。苗高10厘米时,即开紫红色花、花期生长至秋季,并开始分枝盘根。茎高30厘米左右时,形成地下茎,密生须根并在顶端形成膨大的螺旋状块茎。寒冬季节、植株逐渐干枯。立冬后,采挖块茎,贮藏时挖30厘米深的土坑、将块茎放入,上面覆盖沙土。还可将部分块茎留在地里,来年发芽前采挖,可做种用和食用,同样鲜嫩清脆可口。宝塔菜适应性强,耐寒耐热,无病虫害,适宜在湿润疏松的沙质土壤上种植、农村的房前屋后,地头均可种植。

宝塔菜产量高,亩产均在2500公斤左右,即使种在沙地上也能亩收1000多公斤,经济效益每亩可达两千元左右。

3、院子中间有个坑好吗?

院子中间有个坑不好。自家的院子最好是平整的,在外观上看平整干净的小院让人舒服,院子中间有个坑,是不好的意思,再说院中有坑走道也不方便,尤其是晚上容易摔人,所以说院子要整理平整干净,再种些花和蔬菜,这样给人的心情是愉快的。

4、坑塘养殖类型和坑塘用途?

乡村坑塘经改造成为标准化养殖池塘的,可以选择池塘生态养殖模式。主要技术要点:

1.池塘条件:池塘面积以3亩~10亩为宜;池塘深度2.5米~3米,常年水深1.5米~2米;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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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养品种:大宗淡水鱼及名优高值养殖品种。

3.水质调控:严格控制面源污染。采用微生物制剂、水生植物浮床等调控水质。

4.生产设备:配备增氧机、投饵机、发电机等设备。

5.日常管理:勤巡塘,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坚持“四定”投饵法;做好养殖、用药、**纪录;注意安全生产。

拓展好文:农村“卖土”之殇:没了土,农村还剩啥?

  夜色降临,一台台挖掘机驶向田间地头、河道沟渠。一番轰隆作业,翌日,一道道触目惊心的沟壑、深坑便暴露在农村大地……最近,半月谈记者在华北农村调研时发现,部分地区“卖土”“盗土”行为频发,不仅造成农民利益受损,还损伤了农田和生态。

  没了土,农村还剩什么?土卖掉后,面临危机的不仅是生态环境,更有基层治理过程中建立起的干群信任度。现象背后,是基层短期逐利与新发展理念之间的“冲突”与背向。

  土没了,地也不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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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中旬,记者在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大留镇镇调研发现,一些农村的集体土地、沟渠地被挖成了数米深的巨大“盆地”,周边农田开裂、坍塌。采土现场附近,七八辆“后八轮”卡车鱼贯而入,扬起漫天灰尘。农田附近的沟渠里,钩机挖起黄土,每隔几分钟就能装满一辆卡车,约有20立方土。一辆卡车一晚至少可以往返3次。

  文安县小留镇村至少存在4处被挖土后留下的“沟渠”,部分地方沟渠深度达10米左右。村民刘某指向一处村集体承包地之间,一个约100米长、30米宽、10米深的“盆地”映入眼帘,这是4年间采土**的结果。

  采土卖土现象,在华北农村不少地方存在。沟渠原本属于合法取土区域,但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才可以在沟渠内适量取土。 采土方拿不出批准采土的相关文件。据村民介绍,沟渠主要用于灌溉时引河水浇地,现在沟渠挖成了深坑,小留镇村的水浇地变成了旱地,村民也无法进行种植了。另外,沟渠越挖越深,周边的农田因采土而一并塌陷,农田损坏情况严重,收割机不敢在附近作业。

  这些“盆地”深坑还会在汛期对周边造成安全隐患。6月中旬,各地防汛抗旱部门陆续要求排查水坑、取石、采砂等场所并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但记者发现,一些10米多深的沟渠附近,没有任何警示标语和防护设施。一旦雨季来临,很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甚至塌方,也容易造成村民溺水。

  曾有村民尝试**反映,但反映次数多了,反而引发了村民与采土群体的矛盾。“想管也管不了,我们说了不算数。”一位村民说。

  村民“被代表”,部门“打太极”

  知情人士向记者出示了2026年5月3日小留镇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的照片,会议记录内容显示,因修建京德高速公路,经村民代表开会研究同意,将村南密沟渠大约2.2万立方土以每方5元的价格卖出,总价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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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一份用作“卖土”依据的会议记录,11位签名按手印的村民代表中,至少有3位村民代表称对会议情况并不知情。以村集体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没有加盖村集体公章。按照目前市场行情,从“土贩子”手里买土,平均每方土约为25元。而小留镇村以每方5元卖出,让不少村民难以接受。

  在一些农村,村集体将废弃荒地、窑地、沟渠内土地卖出,获得集体收入,又因分配不均引发村内矛盾**。没有尝到甜头的村民索性将自家耕地土卖出,抢土大战愈加疯狂。

  面对涉嫌违法、暴利涌动、集体资产受损的“卖土”“盗土”现象,基层相关监管部门却打起太极,互相“踢皮球”。乡镇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没有执法权,只能依靠公安机关执法。公安派出所称,这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事情,不归其管理。大留镇镇**相关干部称,在沟渠内取土、清淤需经县水利部门批准。因取土手续不全,镇**派出工作人员多次叫停取土行为。

  知情人士透露,叫停采土卖土后,买方挖空心思,采用“昼伏夜出”的形式作业,手段更加隐蔽。部分村民与采土方发生冲突。

  守住农村发展底线

  一场因卖土、采土导致的村庄矛盾与生态之殇,令农村基层治理多方面的现实难题浮出水面。发生此类现象的基层地区大多经济发展滞缓。例如,文安县小留镇村一直没有集体收入,村干部起初是想抓住修建京德高速这个难得的机遇,通过占地补偿和卖土获得一些集体经济收入。

  土地资源是支撑农村发展的根基。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王艳宁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取土,以守住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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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副院长闫文博认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主要构成部分“土”,都属于村集体财产,归村民集体所有,村干部不能随意处置,更不能随意出售。

  从记者实地调研的情形来看,村集体“卖土”不是一时的,而是多年存在的现象。除了当地监管不力,还存在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隐患。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周稳海说,目前我国仍处于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时期,需土量旺盛,虽然不少地区取土是在沟渠地中,但容易降低附近农田的质量,对我国粮食安全有一定影响。另外,违规“卖土”导致深坑遍野、沟壑纵横,势必会造成水土流失,自然生态环境失衡。

  为解决好粮食、生态安全与发展建设的矛盾,周稳海认为, 建设部门应注重高效合理用土,充分对施工的弃土、弃石进行回收利用,减小用土需求。 应在取得国土部门审批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合理利用,进行可修复式科学开采。另外,应形成合理的采土定价机制,根据土地位置和质量合理定价,并将卖土收入划出专项用于后期耕地质量和养分修复,把对粮食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典型个案背后往往具有普遍意义。近年来,违规占用土地、违规取土卖土,已成为我国基层矛盾**的一个引爆点。耕地、荒地、滩涂和沟渠,都是农村农业发展的基础,是农民安身立命的依托。一个散落着巨坑深壑、满目疮痍的农村,无法谈及可持续发展。用宝贵土地资源换取眼前小利,损害的是子孙后代的生存根基。

  “坚持农**体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地方**和村集体组织应坚持新发展理念,遏制违规“卖土”之风,注重创新发展和长远利益。(记者 齐雷杰 赵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