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药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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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国家对合作社有哪些扶持?1、税收优惠
合作社的成员农产品**及合作社向本成员**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一律免征增值税。而且消费者从合作社**的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抵扣增值税税额。
2、用水用电优惠
合作社在种植养殖生产活动中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3、流通政策
国家对于农村合作社的农产品,将会支持和引导**,让其跟连锁超市、学校食堂、农作物生产加工企业等的合作和衔接。
4、资金扶持
只要是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涉农项目,都可以纳入合作社的申报范围,可以获得扶持资金帮助,如农产品标准园创建、水产养殖基地等。
2、六乱整治实施方案?坚持以****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市委美丽幸福吕梁总要求,坚持“党建统领、五转一新”工作思路,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248省道沿线、镇**周边、聚雅公路成家庄镇路口“一带一区一口”作为整治重点,利用一百天的时间,推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8月31日,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对我镇的农村人居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攻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5月31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镇村干部、相关站所负责人、驻镇企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成立领导组,统筹协调推进,深入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内容措施、时限要求,把任务落实到位。
(二)集中整治(2026年6月1日一7月20日)
按照工作方案,制定“三张图”,即现状图、施工图、效果图,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全面摸底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举措、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三)检查验收(2026年7月21日-8月10日)
成立督战组,负责“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村镇自查,督导督查。进行全面自查,对镇村安排部署情况、宣传发动氛围、脱贫群众参与整治项目、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群众满意情况测评、长效机制建立等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镇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深入一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导整改。
(四)巩固提升(2026年8月10日后)
对标对表工作目标和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摸索总结适应农村、农民接受、具有操作性和约束力的长效管理办法和体制机制并增加考核分值,健全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护制度、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完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完善村规民约,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创建评比活动,推动移风易俗。促进农村环境整治和乡风文明建设制度化、持续化,实现一时清洁向长效清洁转变、集中整治向常态化保持转变,确保“六乱”整治彻底、成果巩固、群众满意。
三、整治要求
聚焦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河流沿岸、山体边坡、企业矿区等重点区域,通过“拆、清、整、绿、建”五措并举,彻底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
(一)交通沿线。聚焦镇域内248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六乱”问题,彻底清理积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拆除遗留、废弃的广告牌和无实际用途、有碍观瞻的视觉污染设施;整修坑洼路面、隔离带和绿化带;清除乱搭乱建建筑,取缔违法占地项目,积极开展交通沿线绿化提升整治工程;整治城乡结合部餐饮、修理、洗车等行业“六乱”行为;治理公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等违章现象。实现交通沿线安全隐患消除、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
(二)村庄街巷。围绕村内街巷道路、公园广场、河渠沟塘等公共区域和农房等建筑设施,清理路面及河渠沟塘周边垃圾,清理柴草秸秆堆、煤灰堆、建筑材料堆、渣土堆等;清理路面污水,整治村内黑臭水体;拆除违章建筑、废弃建筑和残垣断壁,消除破旧**墙体;整治乱搭乱建、乱圈乱占、乱贴乱画;清理违法广告和不雅广告;清理整治线缆“蜘蛛网”;整治垃圾收集箱、车辆和农机具乱停乱放;整治公共厕所脏乱差现象。完善村庄保洁体系,确定收运处置模式,增加基础设施配置,清理陈年垃圾,建立卫生长效机制。把整治与绿化、美化结合起来,实现街巷干净整洁、农房立面整齐、环境和谐优美。
(三)农户庭院。围绕农户庭院和屋内居舍,组织动员群众及时清扫房前房后、屋里屋外等环境卫生,规范庭院养殖,做到人畜分离,规范庭院种植,防止杂草丛生,摆放整齐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用物资;每天清洁厨房、厕所,清理院内垃圾和生活污水,开展庭院绿化,搞好室内卫生;教育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积极开展“厕所革命”行动,把完成好今年的农村卫生厕所建设任务与此次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庭院卫生环境美、物品摆放整齐美、厨厕干净清爽美。
(四)田间地头。围绕农田、渠道、林区、库区,彻底清理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畜禽粪污、尾菜残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回收废弃农药瓶,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取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及时绿化。严禁耕地非农化,拆除农业生产区域内的违法设施建筑,拆除无实际用途的废弃蔬菜大棚等设施和杂乱杆线,整治后及时复垦。实现农业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田园环境整洁美观。
(五)河流沿岸。落实河长责任制,以河长为抓手全面清理河道岸线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畜禽养殖粪便等污染物;整治河道退水渠污泥杂物等;落实河前“三包”责任制,谁污染谁治理,厂矿企业、畜禽养殖户清理直排入河道的废水废渣;农户清理河道滩地种植的农作物等;严厉打击河道私挖乱采违法行为;积极修缮水毁堤防,疏通河道,对有条件岸线进行美化绿化。实现河道畅通、水流自然、岸绿景美的自然生态环境。
(六)山体边坡。围绕山体边坡植被破坏、生态恶化等问题,整治乱砍滥伐、违法放牧等破坏林草的行为;整治违法开山取石、开山取矿,破坏山体结构行为;清理违法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和违章建筑;清理毁林开垦种植的农作物;打击非法采挖移植树木行为;积极开展森林补植补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工程;进行占用林地项目植被恢复“回头看”,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实现山体恢复保护、应绿尽绿,提升山体绿化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
(七)企业矿区。重点整治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及相关产业实现污水治理、粉尘污染治理、超载抛洒源头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一企包一路”“企业为主体”等要求,做到企业及周边上下一公里区域环境干净整洁、主要进出口道路及周边道路平整,无各类废弃建筑、残垣断壁、破旧牌匾,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内外绿化、美化、亮化,提升企业文化品位。
四、具体措施
(一)村户整治
以村为主体,充分压实包片、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职责,全员出动,发动到户,通过通过“拆、清、整”并举,按照县人居环境整治方案中有关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的要求、标准进行治理。
责任单位:各村、包村干部
(二)行业整治

充分发挥职能站所作用,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遗留、废弃的广告牌和无实际用途、有关观瞻的视觉污染设施拆除,乱搭乱建建筑清除,违法占地项目取缔,镇域内餐饮、食药、修理、机械建筑等行业“六乱”行为。落实河长责任制,全面开展河道卫生整治。开展绿化,开展林地保护、边坡治理等,提升山体绿化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
责任单位:安监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食药站、卫生监督所、交通站、清洁办等相关站所
(三)公共区域整治
由镇清洁办牵头,以248省道沿线、镇**周边、聚雅公路成家庄镇路口“一带一区一口”作为整治重点,吸引社会投资,争取县**资金,将交通沿线治理和企业矿区治理相结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一企包一路”“企业为主体”等要求,将248省道沿线、聚雅路成家庄段分包企业,对企业周边及所包路段环境进行整治,主要包括企业周边环境干净整洁、道路平整、破旧建筑整洁,内外绿化、美化、亮化,包路沿线绿化等。
责任单位:清洁办、各企业、安监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食药站、卫生监督所、交通站、清洁办等相关站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镇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镇爱卫办主任李玉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包片干部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有效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领,组织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等媒介,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组织广大脱贫人口最大限度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脱贫群众致富带头人模范带动作用。
(三)构建长效机制,力求标本兼治。把实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持续巩固治理成果有机结合起来,立足长期,着眼长远,稳扎稳打,久久为功。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促进群众观念转变、习惯养成,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稳定改善。
(四)强化督导督查,严格奖惩兑现。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督查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方式,深入一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发现问题,督导整改。适时表彰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并作为村级换届、评优评先以及县、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的重要参考。
3、农残国标实施标准?新版农药残留**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项最大残留**,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近2倍。与2026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2985项。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点农产品的**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总数的32.2%和20.6%,两类**总数分别占2026版GB2763食品**总数的32.0%和24.5%。新版标准将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为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
4、食品安全法2026全文?(根据2026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的市场**、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负责对下一级人民**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负责对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5、贵溪市化工厂是生产什么产品?江西贵溪化工厂是位于江西省贵溪市的一家化工企业,根据我的知识截至日期(2026年9月),我无法提供该公司具体业务的详细信息。
通常情况下,化工厂可能从事各种化学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这些产品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塑料、橡胶、涂料、颜料、精细化学品等。化工厂的产品可以用于农业、建筑、制造业、医药、日化和其他行业。
如果您对江西贵溪化工厂的业务感兴趣,建议您进一步了解该公司的官方网站、商业数据库、新闻报道或与该公司联系以获取更准确和最新的信息。他们将能够提供有关该工厂的具体业务范围、产品线和生产情况的详细资料。
拓展好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农办农〔20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我部2026年农药监督抽查工作部署,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及24家农药检验检测机构,采取例行抽查、重点抽查及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2026年部级农药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
2026年我部组织抽查农药样品4868个(其中有3个样品为无效样品,不纳入统计范围)。实际纳入统计的样品4865个,合格样品4640个,总体合格率为95.4%,比2026年农药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96.2%下降了0.8个百分点。不合格样品225个,不合格率为4.6%,其中检出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86个,占检测样品总数的1.8%,占不合格样品数的38.2%(不合格产品按标称生产企业次数排序汇总情况详见附件1,不合格产品按被抽查单位次数排序汇总情况详见附件2)。抽检结果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例行抽查产品合格率较高。共例行抽检农药样品3794个,合格样品3644个,合格率为96.0%,比总体合格率高0.6个百分点。
(二)专项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相对稳定。本次对生物农药、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开展了专项抽查,共抽查940个产品(专项抽查和重点抽查有重合),合格产品895个,合格率95.2%,比2026年专项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95.3%降低0.1个百分点。其中,抽检灭生性除草剂产品735个,合格样品710个,合格率为96.6%,检出含有百草枯的样品4个,占灭生性除草剂样品的0.5%,占不合格灭生性除草剂样品的16%。在灭生性除草剂产品中,抽检敌草快产品298个,合格样品291个,合格率为97.7%,不合格敌草快产品中,有3个产品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有4个被检出百草枯(具体名单见附件3),检出百草枯成分的产品占敌草快产品的1.3%。抽检生物农药样品205个,合格样品185个,合格率90.2%,比2026年生物农药产品合格率(81.6%)提高8.6个百分点。
(三)重点抽查产品的合格率偏低。本次对往年问题较多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开展重点抽查,共抽查了618个农药样品(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有重合),合格样品567个,合格率为91.7%,比总体合格率低3.7个百分点,比2026年重点抽查合格率91.4%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假农药23个,占重点抽查不合格产品的45.1%。
(四)单剂产品质量高于混剂产品。检测的4865个样品中,单制剂3689个,占检测总数的75.8%,质量合格3537个,合格率95.9%;混剂1176个,占检测总数的24.2%,质量合格的1103个,合格率93.8%。
(五)杀虫剂质量合格率低于杀菌剂、除草剂产品。在检测的4865个农药样品中,杀虫剂2241个,占检测总数的46.1%,质量合格的2103个,合格率93.8%;杀菌剂1002个,占检测总数的20.6%,质量合格的972个,合格率97.0%;除草剂1431个,占检测总数的29.4%,质量合格的1390个,合格率97.1%;其他样品191个,质量合格的175个,合格率91.6%。
二、主要问题
从检测情况来看,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同一产品同时存在几种情况的,重复计算)。
(一)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标明的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未检出的产品有51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22.7%。未检出的农药有效成分为:阿维菌素、吡虫啉、联苯菊酯、高效氯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敌百虫、苦参碱、马拉硫磷、虫酰肼、茚虫威、印楝素、氟铃脲、仲丁威、溴鼠灵、啶酰菌胺、异菌脲、菌核净、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嘧菌酯、噻呋酰胺、氟环唑、井冈霉素A、多抗霉素B、三环唑、咪鲜胺、2,4-滴、敌草快二溴盐、氯氟吡氧乙酸、胺鲜酯等。
(二)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产品中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有53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23.6%。其中,在河南市场抽检出1个氟虫腈产品中含有高毒农药克百威,在湖南、广西、甘肃市场抽检出4个敌草快产品中含有百草枯,在湖北、浙江市场抽检出4个苏云金杆菌、1个虫酰肼和1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产品中均含有二氯异丙虫酰胺(CAS:500008-54-8)未登记成分。
(三)有效成分含量、安全控制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中含有标明的有效成分,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有136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60.4%。产品中有效成分外的安全控制项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有6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2.7%。
(四)假冒和伪造农药登记证号。非法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共7个(具体名单见附件4)。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登记证不在有效状态的样品有29个,占不合格样品的12.9%。
三、处理意见
(一)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对产品质量不合格,未取得农药登记、假冒和伪造农药登记证号的,经营者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时组织查处违规经营者,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并报请我部依法吊销农药登记证。本次抽样检测中,发现经营2种以上假劣农药的经营单位有17家(见附件5),2种以上假劣农药的标称生产企业有28家(见附件6),以及非法添加百草枯等禁用农药的标称生产企业,今后要把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二)对非法添加百草枯等重点产品要追查来源。我部自2017年连续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以来,已产生明显成效。灭生性除草剂中检出非法添加百草枯的比例持续下降,由2017年的3.8%降低至2026年的0.5%。敌草快中检出百草枯的比例由19.0%降低至1.3%。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非法添加百草枯的产品、非法企业生产的产品(指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监督检查,紧盯不放。经营者所在地和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经营台账、物流信息、银行流水等追查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对非法企业生产的产品,由经营者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追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核查处理情况总结及监督抽查查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报我部农药管理司(电子版发邮箱:pmd@agri.gov.cn;纸质文件邮寄: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电话)。
附件:
1.不合格产品按标称生产企业次数排序汇总表
2.不合格产品按被抽查单位次数排序汇总表
3.非法添加百草枯产品汇总表
4.非法企业生产的产品汇总表
5.经营2种以上假劣农药的经营单位
6.2种以上假劣农药的标称生产企业
7.2026年农药监督抽查查处情况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6年4月11日
附件:农办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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