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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防落素价格(西红柿防落素使用方法)

2024-06-26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2250 次
西红柿防落素价格(西红柿防落素使用方法)

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10大类食品共49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82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抽检情况如下:

1.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一横路东隆便民市场内蔡兴江海鲜摊经营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实测值:434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2.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白龙综合市场甘秋平水产品摊经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2.02×103μ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024)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3.乐东县九所农贸市场乐东九所农贸市场何泽葵蔬菜摊经营销售的小白菜,啶虫脒(实测值:1.4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啶虫脒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适用作物广泛,特别适用于蔬菜、果树和茶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4)中规定,小白菜中啶虫脒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1mg/kg。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4.海口市坡巷路城金市场内汪贵娣蔬菜摊经营销售的菠菜,毒死蜱(实测值:0.32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4)中规定,菠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少量的毒死蜱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5.海口龙华区城西镇坡巷路9号城金农贸市场邓道福蔬菜摊经营销售的小姜,铅(以Pb计,实测值:0.306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1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铅(以Pb计),铅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4)中规定,姜中铅污染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只有当人体中铅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发身体的不适,在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

6.乐东千家农贸市场关春秋菜摊经营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实测值:0.28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倍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4)中规定,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倍硫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7.儋州市雅星镇八一昇鸿农贸市场吴壮莲蔬菜摊经营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0.109m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俗称促生灵、番茄灵、防落素,是一种常添加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4-氯苯氧乙酸钠可促进豆芽肥嫩、粗壮,提高豆芽产量。《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24年第11号)中明确,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若长期食用4-氯苯氧乙酸钠残留过量的豆芽,可能会给身体带来伤害。

8.儋州那大镇万鑫农贸市场早餐区刘君鼎早餐店经营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105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

9.儋州那大镇军屯一街百万餐饮店经营销售的米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实测值:0.155g/k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在酸性条件下对多种微生物有明显的杀菌、抑菌作用,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剂。一般情况下,苯甲酸被认为是安全的,在食品中添加少量苯甲酸时,对人体并无毒害。人体摄入少量的苯甲酸后,苯甲酸与体内的一种氨基酸生成一种无害的新物质,随尿液排出,但如果人体长期大量摄入苯甲酸或苯甲酸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

10.中山市晨星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琼海塔洋琼文雪糕店经营销售的晨星珍珠奶茶雪糕(78克/支),大肠菌群(实测值:n1=180CFU/g,n2=60CFU/g,n3=85CFU/g,n4=25CFU/g,n5=35CFU/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CFU/g,M=102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11.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白沙牙牙叉镇叉凤娟冷饮店经营销售的星期8雪糕(60克/根),蛋白质(实测值:0.13g/100g,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值≥0.4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蛋白质,人体的生长、发育、遗传等一切生命活动都离不开蛋白质。《冷冻饮品雪糕》(GB/T-2024)中规定,雪糕的蛋白质含量应≥0.4g/100g。雪糕中蛋白质不合格一般不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产品的内在质量存在不足,表明生产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或生产工艺控制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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