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懂农资网!权威农资专家解读,让你更懂农资!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2026-01-15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357 次

本篇农资总结会给广大网友阐述一下“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仔细剖析,希望对你们有几许帮助,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1、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1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2根据《农药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稳定的场所和经营用房;(2)有专职或**的农药经营管理人员;(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设备、仓储场所、运输工具和设施;(4)有建立农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能力;(5)有健全的农药**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合同并提供**票据;(6)有与生产企业签订**协议或者**合同。3根据实际情况还需要满足其他相关要求,如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等。4若想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和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2、开农药店怎样办理手续?

咨询

1、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相关的农药营业执照。

2、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

3、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

4、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5、制定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3、剧毒农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限制区域**使用管理的剧毒、高毒农药品种名单见附件。

第三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可以整建制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第四条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人民**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第五条在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以外的地方,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定点经营的布局和具体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农药3年以上,且未出现违法行为。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二)有2名以上植保或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水平的经营人员,或者2名以上具有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的技术人员。

(三)农药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且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场所,农药零售商的仓储面积应在30平方米以上、农药**商的仓储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营业场所与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不能同时经营日用百货、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

(四)有剧毒、高毒农药经营专柜,有与允许经营**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张贴公布有关剧毒、高毒农药经营管理规定、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经营管理制度等,有实名**农药存录资料的微机等设备。

(五)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有剧毒、高毒农药实名**的承诺书,有农药告知名录通知书并在店内张贴公示,台账管理规范。

第七条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制度。**剧毒、高毒农药的,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说明实际用途。

第八条剧毒、高毒农药容器、包装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后送交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4、农药存放管理规定?

1.存放场所:农药应存放在专门的农药库房或者专用储存柜中,确保通风、干燥、防潮、防火,并且远离食品、饮用水、饲料等易受污染的物品。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2.标识标志:农药库房或储存柜应有明显的标识标志,标明“农药储存区域”或类似的警示标识,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3.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农药应分别存放,避免混合存放。同时,应根据农药的毒性等级进行分类存放,将高毒农药与低毒农药分开存放。

4.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农药的存放情况,确保容器密封完好,防止泄漏和挥发。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防火防爆措施:农药库房或储存柜应设置防火、防爆设施,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

6.人员防护:存放农药的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等,以保障人员的安全。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的农药存放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遵循当地相关法规和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5、农资店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一、农资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资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二、质量管理

  **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三、过期农药处理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四、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二、经营服务制度

  1、指导使用农资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其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2、对自己所经营的产品应做出质量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

  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或含有违禁成分的农药)以及撤销登记的农药。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3、认真做好所经营农资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工作,即做好进货台账、销货台账的填写,并对所售产品签发商品质量信誉卡。

  三、农资经营仓储管理制度

  一、农资实行专库专储,入库分类整齐堆放,不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露天存放。

  二、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资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产品变质或造成其他损失。

  四、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五、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资进行分类保管。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六、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帐物相符。

  四、农资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一、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二、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资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三、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四、随时检查农资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资及时酌情处理。

  五、在农药**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管理人员要身体健康,每年做一次健康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换人。

  二、管理人员进入库房,要做到先开门窗通风,再进库。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和眼睛,每次作业完后及时用清水清洗。

  四、搬运农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如有污染,及时清洗,发现中毒症状及时离场就医。

  五、破损农药及包装物不得随意乱扔。

  六、搬运、堆放农药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拓展好文: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安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安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人民**,市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我委起草了《天津市关于全面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实施意见》,经市人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6年3月18日?

  (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邮箱:)?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关于全面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安全的实施意见?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农药作为有效防治病虫害、保障农业丰收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资料,直接影响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近年来,市、区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农药管理职责,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促进了现代都市型农业的快速发展。按照国务院要求,自2026年6月1日,全国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依法治药,坚持问题导向,理顺农药管理体制,实施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全程监管。为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履行农药管理职责,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现代都市型农业”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优化产业布局,健全监管体系和监管队伍,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科学用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坚持依法治药、创新驱动、绿色引领、市场主导、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到2026年,我市农药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多措并举减少农药用量,推进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推广高效低风险低残留农药,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到2026年,我市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2026年农药利用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力争3-5年内,进一步健全农药管理体制,提升区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到2026年,我市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药生产工艺、使用结构进一步优化,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中毒死亡和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农药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二、切实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秩序?

  (一)强化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农药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生产许可证核发。要切实严格准入条件,农药生产企业要具有完善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设施及设备,以及固定的生产厂址和布局合理的厂房、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设施、完备的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公开办理条件、程序、时限和要求,严格技术审核、现场考核,确保其符合农药生产规定。要严格控制生产规模,坚持适度、有序的原则,加快淘汰高污染、高风险的落后产能,遏制农药企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管理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农农发〔2026〕4号)要求,切实提高集中度。新建农药生产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除国家级与市级重点危险化学品项目外,原则上不予批准。新建农药生产企业或新增原药(危险化学品)生产范围的农药生产企业,应在南港工业区选址建设。加强农药生产许可审批的证后监管,适时开展督查,确保审批标准严格、运转有序。要建立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联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农药企业生产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冒证生产、套证生产。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引导农药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实行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管理,做到生产全过程可查、质量可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和岗位安全制度,落实职业卫生规定,排查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减少污染源,降低“三废”排放。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配合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全面落实农药产品标签二维码标识制度,实现农药产品的可追溯。(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各区行政许可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核发(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除外);市农业主管部门做好市区、跨区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和经营许可证核发。市、区两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部门要严格农药经营准入条件,规范农药经营秩序,并建立许可监管联动机制,行政许可管理部门要及时将许可证核**况通报给农药监管部门。经营人员要具有专业机构学习经历,具备指导农民科学选药、合理用药的知识和能力;经营者要配备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销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严格审核,各区农业部门要实地核查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明确经营场所不得同时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的,必须设有实体店,并在互联网上醒目标注农药经营许可证、产品的相关许可信息、标签图案等,同时严格执行互联网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实行专柜**、实名**、溯源管理,经营场所要具备仓储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经营者须配备有2年以上农药经营行业从业经历的**人员,能够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禁止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加强农药经营许可审批的跟踪调度,适时开展督查,确保经营审批规范有序。引导农药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加强技术培训,组织经营人员定期参加相应技术培训,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质量监管,规范经营者进货渠道,建立购销台账,不得加工、分装农药,对问题产品要及时召回。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要根据天津市农作物种植结构、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防治要求、农产品农药残留状况等,合理布局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第一、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各有农业的区要大力发展农药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等新型农药流通业态。(市农业农村委、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依法规范农药登记制度。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协助农业农村部做好本市农药登记具体工作,认真落实好农药登记制度,切实发挥农药登记管理在调整产品结构中的导向作用。做好区域特色作物用药筛选和指导,落实农药使用再评价制度,加强农药登记产品跟踪调查,认真开展对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监测和风险评估,为农药登记续展提供依据。农药登记试验实行市级备案管理,试验申请人要对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保证其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农药,与登记试验样品一致。登记试验单位要按照试验技术准则和方法开展登记试验,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登记试验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发现在登记试验过程中出现难以控制的安全风险时,责令停止试验。(市农业农村委负责)?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四)切实加大农药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一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区、跨区及重大复杂农药案件的查处,各区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做好本辖区内农药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管。生产假农药的,或者生产劣质农药情节严重的,除依法处理外,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经营假农药或劣质农药的,严格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生产、经营农药或被吊销相关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农药生产、经营者招用被禁业人员的,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对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完善监督抽查制度。依法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抽查的主体、程序、方法,保障抽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及时依法公开抽检结果,提升执法效能。四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在农业部门网站上公布失信主体“黑名单”,落实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五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依法移送意识,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涉刑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六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理顺执法机构和职能分工,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农药科学使用指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市、区两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农药科学使用宣传培训力度,制定完善田间施药操作规程,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鼓励其他农药使用者建立农药使用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农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当地病虫草鼠害发生特点,及时提供防治用药指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农药登记、质量监测、安全风险等信息,推荐安全、高效、适用的农药品种,充分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借助农民培训、科技入户等工程,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科学用药。建立健全“检打联动、追根溯源”机制,促使农业生产主体遵守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范,科学防治病虫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助规划和自然资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做好相应农药使用。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农残标准制定工作,加快标准集成转化,指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有农业的区人民**、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农业绿色生产。要坚持绿色生产理念,推进依标生产,加快农业生产标准及规范的制修订,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贯彻落实《天津市到2026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津农委函〔2026〕87号),大力培育和发展植保专业服务组织,优化病虫害防治服务,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加快推广高效施药机械,推行精准施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提高防治效率。制定并实施农药减量使用计划,禁止高毒农药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药材等作物上使用,建立生物农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机制,加快推广高安全、低风险的环境友好型农药。鼓励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统一**和使用限制使用农药。(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决落实农业土壤、水环境治理各项部署,积极开展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残留农药的示范推广,落实农药零增长目标,降低农药废弃包装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农业、生态环境、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废弃农药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长效机制,探索推广“专业化回收、专业机构运输、财政补助支持、部门监督协调、经营单位处置”的废弃农药及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模式。同时,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政策宣传,增强农药使用主体环保意识,基本杜绝乱扔乱弃现象,逐步提高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各有农业的区人民**、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农药安全使用风险预警机制。市、区两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农药安全使用预警机制,创新农药再评价机制。加强对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监测,发现已登记农药对农林产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内以及对特定农作物依法实行限制使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药使用管理。(市农业农村委、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妥善处置农药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农作物农药药害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农业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和处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和经济损失。严格高危农药的管理,强化警示标识和宣传,预防非生产性人员中毒伤亡事故的发生。(各有农业的区人民**、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四、推进农药科技创新,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

  (一)优化农药产业产品结构。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农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农药企业转型升级。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研发生产安全、高效、经济、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引导企业进入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鼓励企业加快高安全、低风险的新农药、新剂型的研发生产,逐步限制、淘汰高毒、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农药产品和工艺技术,优化农药产品结构,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市农业农村委负责)?

  (二)大力推进农药科技创新。完善农药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农药创新由国家主导向企业和产学研相结合转变。深化农药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充分利用我市已有的成果转化管理体系和交易市场,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支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等新农药研制者申请登记。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开发高效、低风险、低残留农药新产品。加快建立完善的农药创新体系和与之配套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市农业农村委、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领导,确保农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农业的区人民**要对本区的农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农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农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有农业的区人民**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要建立农药监管和安全使用的投入保障机制,将农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提升区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农药执法能力,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装备精良的农药管理队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责任落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职责明确、责权统一,严防监管缺位、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要落实农药行政审批人员保密和回避制度,确保审批过程公平、公正。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农药登记、生产、经营许可的廉政风险防控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廉政安全。加强监督检查,上级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督下级主管部门的职责,对评审制度执行、评审过程运行进行督察,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责令其整改或提出处分建议。(市农业农村委、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药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有关规定,积极营造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农业农村委、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信息管理。要做好职责范围内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相关数据的调查、采集、审核和上报等工作。按照标准优先、强化共享、统一规划、试点先行、协同推进的原则和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加快建立覆盖我市农药生产、经营、监管的数字化平台,推进农药全过程、全要素、全系统监管,做到全程跟踪、分段把关、及时发现、盯住改进,实现农药信息互联互通、追根溯源、即时查询,提高农药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委、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挥农药行业协会在农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间、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的交流合作,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为做强农药产业提供服务。(市农业农村委、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