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药标签生产原材料
本篇知识会给农资从业者们解释一下“河北农药标签生产原材料”的内容进行讲解,但愿对广大农友有一点帮助,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在存放农药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把已失效的农药采取深埋处理,切不可乱丢乱放。
2.保存好农药的标签及使用说明书,对已破损的瓶、袋等包装要及时更换,可湿性粉剂农药要注意密封,以防吸湿后结块失效。对标签已失落或模糊不清的农药,必须重新用纸写明品名、用法、用量、有效期限、使用范围,贴于瓶上或袋子上以备正确使用。
3.要注意实行密封。敌敌畏、乐果、辛硫酸等一些农药易挥发失效,造成空气污染,保管时一定要把瓶盖拧紧,实行密封。
2、24滴丁酯能在黄芩地打吗?不能打,其它植物可以打。
1、冬小麦、大麦田使用适用时期为分蘖末期,阔叶草3-5叶期,每亩用72%2,4-滴丁酯乳油50-100毫升,对水30-40公斤稀释喷雾。
2、春小麦、大麦青稞田使用适用时期为作物4-5叶至分蘖盛期,用药量同冬小麦。
3、玉米、高粱田使用

播种后3-5天,在出苗前每亩用72%2,4-滴丁酯乳油50-100毫升,对水35公斤左右均匀喷施土表和已出土杂草。也可于玉米、高粱出苗后4-5叶期,每亩用72%2,4-滴丁酯乳油40-65毫升,对水35公斤左右,对杂草茎叶喷雾。
4、谷子田使用适用时期谷苗4-6叶期,每亩用72%2,4-滴丁酯乳油30-50毫升,对水15-20公斤,对杂草茎叶喷雾。
5、稻田使用
适用期为水稻分蘖期末期,每亩用72%2,4-滴丁酯乳油35-50毫升,对水30公斤喷雾使用。喷药前一天晚排干水层,施药后隔天上水,以后正常管理。
6、甘蔗田使用适用期为甘蔗萌发出苗前,每亩用72%2,4-滴丁酯乳油150-200毫升,对水30公斤喷雾。
7、牧场使用每亩用72%2,4-滴丁酯乳油150-200毫升,对水25-50公斤喷雾。
2,4-滴丁酯对棉花、大豆、油菜、向日葵、瓜类等双子叶作物十分敏感。喷雾时一定在无风或微风天气进行,切勿喷到或飘移到敏感作物中去,以免发生药害,不能在套有敏感作物田中使用2,4-滴丁酯。

严格掌握施药时期和使用量,麦类和水稻在4叶期前及拔节后对2,4-滴丁酯敏感,不宜使用。
喷雾器最好专门。以免喷其他农药出现药害。如不能专用,喷过2,4-滴丁酯敏感,不宜使用。
2,4-D丁酯不能与酸碱接触,以免分解失效。
3、农药标签R代表什?农药标签R代表什么?R表示注册商标。不光是农药标签,所有商品标签都一样。
4、农药标签为什么贴不紧?农药标签贴不紧的原因很可能是标签和农药瓶子表面的污垢、油脂、水分等物质以及其它因素的影响。因为如果瓶子表面存在这些物质,标签就会难以贴紧,而且如果标签在运输和储存中受到了温度、湿度等的影响也可能导致标签脱落。也有可能是厂家在制造标签时掌握不足,没有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要对农药瓶子表面保持清洁,消除表面污垢、油脂等物质;同时也要注意农药的储存环境和温度、湿度等因素,确保它们不会影响标签的粘性。如果标签脱落或者贴不紧,建议在瓶子上重新贴上标签或者及时跟厂家进行沟通。
5、进口农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标注有何特殊规定?农药标签应当注明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毒性及标识、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贮存和运输方法、农药类别、像形图及其他经农业部核准要求标注的内容。
产品附具说明书的,说明书应当标注前款规定的全部内容;标签至少应当标注农药名称、剂型、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重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毒性及标识,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杀鼠剂产品标签还应当印有或贴有规定的杀鼠剂图案和防伪标识。
分装的农药产品,其标签应当与生产企业所使用的标签一致,并同时标注分装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分装登记证号、分装农药的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分装日期,有效期自生产日期起计算。
拓展好文: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2026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查处了一批破坏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经筛选,现公布如下:
一、陈某使用禁用的农药案
2026年1月25日,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接到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称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油麦菜是从本市农户陈某处购进。唐山市农业农村局遂立案调查。经查,陈某承认在种植涉案油麦菜过程中使用了农药氟虫腈,且执法人员在检查(勘验)中发现了使用后丢弃的氟虫腈包装袋。
根据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告第115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67号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在我国境内停止**和使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氟虫腈属于限制使用农药。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四部分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6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将此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陈某涉嫌犯罪行为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二、晋州市某合作社**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案
2026年4月30日,晋州市农业农村局接到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线索移送函,称某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鸡蛋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3月7日生产了67千克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鸡蛋,**给辛集市某超市22.15千克。剩余鸡蛋现已全部**完毕,违法所得共计4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农产品质量安全部分)》第十三项规定,晋州市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50元,罚款11550元。
三、徐某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2026年8月5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接到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称2026年5月20日市场抽检的2批次韭菜“腐霉利”项目检验不合格,同为徐某种植、**。农业农村局立即立案调查。经查,该县某村徐某种植韭菜8.75平方米,田间管理中使用了“腐霉利”农药,收获11公斤韭菜后经分销至某副食店和某超市。当事人使用的“腐霉利”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作物或范围为黄瓜并非韭菜。其未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六条,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农药部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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