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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

2025-12-29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985 次

本篇农资文章内容会给农友们介绍一下“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的内容进行阐述,期待对网友们有几分帮助,别忘了收藏哦!

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
1、农药残留超标如何免责?

这些年出现很多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如何避免呢?

首先我们的农资店要响应国家号召,禁售高毒高残的农药,对种植户,**和农资经营者,要做妈宣传工作,在农药的配制和施用时,尽量选用低毒、高效、低残留的或生物制剂的农药,不得随意加大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2、农药残留罚款标准一般在多少?

农药残留罚款标准因地区、法规和具体情况而异,没有统一的固定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法律法规,针对农药残留的罚款标准也会有所不同。罚款标准还会根据农药残留超标的程度、作物类型、使用的农药种类等因素进行调整。

通常情况下,农药残留超标的罚款金额会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考量:

1.农药残留超标的程度:农作物中农药残留的浓度超过法定标准的程度越严重,罚款金额可能会越高。

2.作物类型:不同作物对农药残留的容忍度不同,一些易受污染的作物可能会有更严格的标准和罚款金额。

3.农药种类:不同的农药在法律法规中可能有不同的残留**和罚款标准。

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

为了了解具体地区的农药残留罚款标准,建议咨询当地农业部门、农药监管部门或相关法规文件,以确保准确了解当地的法律要求和罚款标准。

3、农药超标处罚标准?
第二十条指导意见为: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禁用农药残留超过药品标准限度的,不适用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生产、**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菠萝蜜农药残留严重吗?

严重,而且常存在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的情况,还会有农药残留等。绿化芒果树的果实只能观赏,不能食用。夏天到了,深圳处处都有绿树,路边的芒果树、菠萝蜜树已经开始结果啦。

5、农药可以在柚子上残留多久?

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放牧、收获(采收)、使用、消耗作物前的时期,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间隔时间。在果园中用药,最后一次喷药与收获之间必须大于安全间隔期,以防人畜中毒。

蔬菜用药后上市间隔期是多少呢?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相关规定是:

1杀菌剂方面

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在上市前7天使用;

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

77%可杀得可湿性粉剂为3-5天;

50%扑海因可湿性粉剂为4-7天;

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为5-7天;

50%农利灵可湿性粉剂为4-5天;

50%加瑞58%瑞毒雷锰锌可湿性粉剂为2-3天;

64%杀毒矾可湿性粉剂为3-4天。

2杀虫剂方面

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

10%抵氰菊酯乳油为2-5天;

2.5%溴氯菊酯为2天;

2.5%功夫乳油为7天;

5%来福灵乳油为3天;

5%抗蚜威可湿性粉剂为6天;

10%快杀敌乳油为3天,

40.7%乐斯本乳油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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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灭扫利乳油为3天,

20%氰戊菊酯乳油为5天;

35%优杀硫磷期为7天;

20%甲氰菊酯乳油为3天;

10%马扑立克乳油为7天;

喹硫磷25%乳油为9天;

50%抗蚜威可湿性粉剂为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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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来宝可湿性粉剂为7天。

3杀螨剂方面

50%溴螨酯乳油为14天;

50%托尔克可湿性粉剂为7天。

一些菜农在用农药防治病虫害时,往往不注意蔬菜上市前的用药安全间隔时间,造成蔬菜上的农药残留量过大。面对之一现象,菜农提高施药用药意识规范的同时,也要加强日常菜市场超市等供应瓜果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控工作,避免因间隔期未达到重复及大量使用农药造成的农药残留超标农作物流入市场,危害食品健康安全。冠宇仪器农药残留检测仪能准确、快速检测出蔬菜、水果、粮食、茶叶以及土壤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可广泛应用于各级**蔬菜检测中心、农贸市场、超市、环保机构、蔬菜种植基地、饭店、车载及实验室等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场所等单位对果蔬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拓展好文:蔬菜农残超标很普遍?--关于“农药残留”六大疑问

  

  

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

  “涕灭威”西瓜、“乙草胺”草莓、“套药袋”苹果……一个个关于农药残留的“新闻”,让公众闻之色变,“吃货”们人心惶惶,更让很多农产品产地和农户遭受当头棒击,恍如灾难。

  夏日渐近,各色瓜果蔬菜又将集中上市,有“毒”传闻是否又将如影随形?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是否一定不合格?检出残留超标的产品吃下后离“癌”不远了吗……新华社记者采访权威专家,解开消费者关注的几大疑问。

  

  高毒农药,一直长期没有禁止?

  在刚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了更加严格的管理,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药材。

  由于是在食品安全法中首提剧毒、高毒农药的禁令,一度被解读为我国高毒农药一直可以用于上述产品。

  “从农业部门的规章,到国务院条例,对高毒、剧毒农药都作出了范围的限制,严管下,使用比例也逐年下降。此次在食品安全法中,是将这一禁令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隋鹏飞告诉记者,十年前,高毒农药在农药中占比近30%,现在不到1.7%。

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

  

  农药残留=不安全?

  “农药如果使用规范,是安全可控的。但是不少消费者都认为,有农残就等同于不安全,甚至故意去选择‘虫眼菜’。”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说,这其实是混淆了“农药残留”和“农残超标”的概念。

  专家介绍,蔬菜使用农药很正常,全世界无一例外。只要严格执行停药期和严格用药范围,农药残留是可以降解到安全标准范围内的,而此时产品就是安全的。而农药残留标准,通常是在实验室数据基础上,再放大百倍量、确定的安全标准。也就是说,即使出现了小概率的超标事件,也不代表对人体有害。

  

  蔬菜农残超标,这个“很普遍”?

  从农业部近年来的例行监测结果看,食品农药残留合格率也正逐年提高,2014年全国各类蔬菜的合格率已达96.3%。

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

  来自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信息也显示,近年来甲胺磷、对硫磷等禁用农药基本没有检出;氧乐果、克百威等限用农药的检出和超标的次数也大大降低,已不是造成蔬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检出值也逐步降低,虽然仍有部分蔬菜有农药残留检出,但普遍检出值并不高,基本都低于**值。

  “我们在农产品生产之前就与农民签订药残检验合同,如果发现谁家的农残超标不仅会退回当批次的产品,还会影响到日后的合作。”辽宁省盘锦市金社裕农供销集团总经理巩金生告诉记者,虽然有些种类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农药在所难免,但是农药自身具有挥发性,再加上从用量上面严格控制,几乎很少检验到农残超标的产品。

  

  含致癌物质,就会“致癌”?

  “离开剂量去谈毒性不科学,‘长期大量食用致癌’本身就是一个不科学的表述。”厉曙光说,“不合格”不等于不安全,更不等于“有毒”;含有致癌物质不等于一定“致癌”,还需要看剂量和接触的时间,这需要明确区分清楚。“简单说,就是要说清楚多长时间、多大量。”

  例如,曾引发沸沸扬扬热议的“含三氯生牙膏致癌”,就算每天吃一管牙膏也没有安全风险;按照目前曝光的草莓中乙草胺最高值计算,每天都吃一公斤草莓也不碍事;曾检出塑化剂的白酒,每人每天喝一公斤,也达不到耐受值。

  “如果真的出现不合格,该罚就重罚,但没必要用耸人听闻的说法,去挑战消费者的接受度。”厉曙光说,这既不科学、更不理性。

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

  

  一次检出问题,防范一类产品“很必要”?

  在我国最大的草莓生产基地辽宁省东港市记者就发现,因为一条草莓可能含有致癌农药的报道,4月26日九九草莓价格每500克6元-7元,仅仅两天就降到2元-3元,下滑幅度最高可达60%左右,甜查理及冷棚草莓收购价格一度降到1元左右。

  “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恐惧已经到了三人成虎的地步。”多位专家如此表示。消费者缺乏专业性,在食品安全信息上更是“宁可信其有”,有时候就会以偏概全、以小见大、以点代面,导致一些个别现象被不断放大,加深人们的恐慌情绪。

  专家认为,目前市面上公布的蔬菜农残检测结果主要来自于三方面:**部门、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媒体。但检测仅仅对样本或该批次负责任,因为一次检测超标,就去否定整个行业,甚至永远远离这一农产品,完全没必要。

  

  农户一次次“中枪”,该咋办?

为什么农药残留超标不能用

  十年前已被《新闻记者》杂志评为年度十大假新闻的“**西瓜”传言,每到夏季就卷土重来,让瓜农头疼不已;本是42天左右正常出栏的白羽鸡,在冠上“速生鸡”的名头后让消费者谈之色变;说面包含有“鞋底”成分,让不少企业的产品一度滞销;更别说在新媒体时代,牛**致癌、猪肉含砷等经久不衰的谣言不时在朋友圈、微博**着消费者神经,对农业造成的损动辄过亿元……

  细究种种“危言”肆虐原因,有专家认为,“一是传播谣言者影响力远远超过辟谣的人,二是消费者倾向于把他们最先接收到的信息当真,三是消费者对负面的消息更容易相信。”

  专家认为,**监管部门、科普组织都应加强与公众间的“风险交流”,及时释疑解惑,成为不实信息的“过滤器”、网络情绪的“缓冲器”和公众的“定心石”,向消费者传递理性的声音,才能逐步消除公众的焦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