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氧化性杀菌剂安全标识
此篇农资总结会给大家分享“非氧化性杀菌剂安全标识”的内容进行周密讲解,希望对各位农资人们有点帮助,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氯酚类、季铵盐类的非氧化性化合物。
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不是以氧化作用杀死微生物,而是以致毒作用于微生物的特殊部位,因而,它不受水中还原物质的影响。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通常是氯酚类、季铵盐类的非氧化性化合物。
2、非氧化性杀菌剂弄到身上怎么处理?清水冲洗。
非氧化性杀菌剂的性状比较稳定,在防病作业过程中,不易出现氧化还原反应。
杀菌剂弄到身上主要危险是接触皮肤,可能会烧伤皮肤(如高锰酸钾、氯溴异氰**酸等)。非氧化杀菌剂接触皮肤主要危害是由皮肤进入人体,一般情况下,大量清水冲洗后即不会危害人体。
3、反渗透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含量大于等于20%是哪一种?非氧化性的杀菌剂一般都是氯酚类或者有机胺类杀菌剂,这种杀菌剂对膜的伤害性较小时比较适合反渗透膜组件的杀菌剂,夏天可以定期进行杀菌。用的时候应该注意这种杀菌剂对环境有着比较大的危害,不容易分解,对水生生物和哺乳动物都有毒害作用,因此污染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严格地讲,按照50克杀菌剂加入到克水中,得到的就是50ppm。换句话说,按杀菌剂与水的比例1:与水混合稀释即可。一般来讲,就是按2万倍稀释即可,就是说加50克(1两)杀菌剂加到1吨水,或者5克杀菌剂加到100公斤水里面配制即可。
5、杀菌剂的种类及分类有哪些?杀菌剂是用于防治由各种病原微生物引起的植物病害的一类农药,一般指杀真菌剂。但国际上,通常是作为防治各类病原微生物的药剂的总称。根据杀菌剂的化学成分,可以分为无机杀菌剂和有机杀菌剂两类。例如,氯、溴、二氧化氯、臭氧和次氯酸钠等属于无机杀菌剂;氯酚类、季铵盐类、氯胺类和大蒜素等则属于有机杀菌剂。按药剂杀生的机制来分,一般可分为氧化型和非氧化型杀菌剂两类。例如,氯、次氯酸钠、溴、臭氧和氯胺等为氧化型杀菌剂;季铵盐、二硫氰基甲烷等属于非氧化型杀菌剂。 杀菌剂按来源分,除农用抗生素属于生物源杀菌剂外,主要的品种都是化学合成杀菌剂,杀菌剂是一类用来防治植物病害的药剂。凡是对病原物有杀死作用或抑制生长作用,但又不妨碍植物正常生长的药剂,统称为杀菌剂。杀菌剂可根据作用方式、原料来源及化学组成进行分类。 从杀灭微生物的程度将杀菌剂分成两类 (1)微生物杀菌剂 这是杀生作用很强的化学药剂,它们能在短时间内产生各种生物效应,能够真正杀死有关的微生物。一般而言,它们大都是强的氧化剂,常以冲击性的方式加入循环冷却水系统中,毒性一般比较大。 (2)微生物抑制剂 这类药品不能大量的杀死在循环冷却水中的微生物,而是阻止它们的繁殖,不让其发展到出现系统故障的水平。这类药剂的毒性比杀生剂类要小。 按杀菌剂的原料来源分 1、无机杀菌剂如硫磺粉、石硫合剂、硫酸铜、升汞、石灰波尔多液、氢氧化铜、氧化亚铜等。 2、有机硫杀菌剂如代森铵、敌锈钠、福美锌、代森锌、代森锰锌、福美双等。 3、有机磷、砷杀菌剂如稻瘟净、克瘟散、乙磷铝、甲基立枯磷、退菌特、稻脚青等。 4、取代苯类杀菌剂如甲基托布津、百菌清、敌克松、五氯硝基苯等。 5、唑类杀菌剂如粉锈宁、多菌灵、恶霉灵、苯菌灵、噻菌灵等。 6、抗菌素类杀菌剂井冈霉素、多抗霉素、春雷霉素、农用链霉素、抗霉菌素120等。 7、复配杀菌剂如灭病威、双效灵、炭疽福美、杀毒矾M8、甲霜铜、DT杀菌剂、甲霜灵·锰锌、拌种灵·锰锌、甲基硫菌灵·锰锌、广灭菌乳粉、甲霜灵—福美双可湿性粉剂等。 8、其他杀菌剂如甲霜灵、菌核利、腐霉利、扑海因、灭菌丹、克菌丹、特富灵、敌菌灵、瑞枯霉、**、高脂膜、菌毒清、霜霉威、喹菌酮、烯酰吗啉·锰锌等。 按杀菌剂的使用方式分 1、保护剂在病原微生物没有接触植物或没浸入植物体之前,用药剂处理植物或周围环境,达到抑制病原 杀菌剂孢子萌发或杀死萌发的病原孢子,以保护植物免受其害,这种作用称为保护作用。具有此种作用的药剂为保护剂。如波尔多液、代森锌、硫酸铜、绿乳铜、代森锰锌、百菌清等。 2、治疗剂病原微生物已经浸入植物体内,但植物表现病症处于潜伏期。药物从植物表皮渗人植物组织内部,经输导、扩散、或产生代谢物来杀死或抑制病原,使病株不再受害,并恢复健康。具有这种治疗作用的药剂称为治疗剂或化学治疗剂。如甲基托布津、多菌灵、春雷霉素等。 3、铲除剂指植物感病后施药能直接杀死已侵入植物的病原物。具有这种铲除作用的药剂为铲除剂。如福美砷、五氯酚钠、石硫合剂等。 按传导特性分类 1、内吸性杀菌剂能被植物叶、茎、根、种子吸收进入植物体内,经植物**输导、扩散、存留或产生代谢物,可防治一些深入到植物体内或种子胚乳内病害,以保护作物不受病原物的浸染或对已感病的植物进行治疗,因此具有治疗和保护作用。如多菌灵、力克菌、绿亨2号、多霉清、霜疫清、噻菌铜、甲霜灵、乙磷铝、甲基托布津、敌克松、粉锈宁、甲霜铜、杀毒矾、拌种双等。 2、非内吸性杀菌剂指药剂不能被植物内吸并传导、存留。目前,大多数品种都是非内吸性的杀菌剂,此类药剂不易使病原物产生抗药性,比较经济,但大多数只具有保护作用,不能防治深入植物体内的病害。如硫酸锌、硫酸铜、多果定、百菌清、绿乳铜、表面活性剂、增效剂、硫合剂、草木灰、波尔多液、代森锰锌、福美双、百菌清等。杀菌剂还可根据使用方法分类,如种子处理剂、土壤消毒剂、喷洒剂等。
拓展好文: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安全规范 氧化性气体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安全规范
氧化性气体
Safety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precautionary labeling and precautionary statements of
chemicals-Oxidizing gases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GHS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洋化工研究院、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兵、余临明、汤礼军、张瑞宏、唐树田、池中平、张君玺。
本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实施;自2026年12月31日起在流通领域实施,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为标准实施过渡期。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安全规范 氧化性气体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氧化性气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判定流程、类别和警示标签、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及警示性说明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氧化性气体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的危险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944-202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ISO 10156:1996 气体和气体混合物 选择气瓶出口阀测定燃烧潜力和氧化能力
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

3 术语和定义
氧化性气体 Oxidizing
gases
是一般通过提供氧,可引起或比空气更能促进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4 分类
氧化性气体分类见表1。
表1氧化性气体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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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判定流程
下面的判定流程不是协调分类系统的组成部分,而是作为附加指导提出。特别建议负责分类的人员在使用判定流程前和使用中对该分类进行研究。
按图1的判定流程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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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氧化性气体判定流程

6
类别和警示标签
氧化性气体类别和警示标签见表2。
表2
氧化性气体类别和警示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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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

对于化学品分类和警示标签,危险种类的每个类别都以指定的图形符号、名称和危险性说明的顺序列出。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涉及的危险种类,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要求列出每个类别的指定相应图形标志。氧化性气体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见表3。
表3
氧化性气体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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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警示性说明
本标准提供部分常用警示性说明,其目的是提供可以适合于为特定物质或混合物提供的标签的说明,应使用最适合于具体情况的那些警示性说明。在使用警示性说明中有括号的词语时。括号中的任何词语都可用来补充语句中所含的核心内容或取代该内容。

8.1 物理危害的说明
8.1.1 一般警示性说明
a)回避火源:
远离明火(禁止吸烟)。
远离热源,(火星)(火焰)(禁止吸烟)。
远离热源和火源(禁止吸烟)。
远离火源,禁止吸烟。

避免接触热源和火源(氧化剂)(禁止吸烟)。
禁止明火、防止火星和禁止吸烟。
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静电。
禁止使用会产生火星的工具。
避免阳光直射。
远离明火、火星和热表面。
禁止在靠近热源或明火处使用或贮存。

b)有关容器的警示:
使容器保持封闭。
使容器保持密闭。
不使用时容器要保持封闭。
贮存于密封的容器中。
只能保存于原装容器。
c)容器或包装物的贮存:

置于阴凉处。
保持温度不超过(
)℃。
在沸点以下于(
)℃时分解。
在熔点以下于(
)℃时分解。

使容器/包装置于通风良好之处。
使容器/包装密闭置于阴凉(通风良好)之处。
仅保存于原装容器/包装,置于阴凉通风良好之处。
使容器/包装密闭,置于通风良好之处。
贮存于阴凉/低温、通风良好(干燥)之处(远离热源和火源)。
按危险化学品包装一览表贮存和运输。
爆炸极限范围。

暴露于温度高于54.4℃(130°F)可引起燃烧。
d)与不相容物质隔离贮存:
禁止与氧化剂等一起贮存和运输。
在运输[和贮存]中与氧化剂[氧]、[**]、[卤素]、[压缩空气]、[酸]、[碱]和[食品用化学品]等隔离开。
禁止与氧化剂、[酸]和[碱]等一起贮存和运输。
e)消防:
使用二氧化碳、于粉或泡沫。

如遇火险,使用[ ]。
8.1.2 使用8.1.1中有关容器的警示、容器和包装物贮存合适的警示性说明的任何组合,加上下列短语之一或几个短语:
远离可燃物。
远离(制造商规定的不相容物质)。
避免触及衣服和其他可燃物以防止着火。
防止被易氧化物和聚合加速剂污染。
禁止贮存于可燃物附近。

在衣服或易燃物上干燥本产品可能起火。
在运输中钢瓶上要加装安全帽和防震橡皮圈。
禁止与易燃/可燃物等一起贮存和运输。
与还原剂和易燃/可燃物等隔离贮存。
禁止与卣素和酸等一起贮存和运输。
在贮存和运输时与还原剂和细粉末状金属等分离开。
8.2 防止可能的误用和暴露使健康遭受影响的说明

8.2.1 通风控制
仅在通风良好的区域使用。
仅在适当通风情况下使用[或封闭系统通风装置]。
未适当通风前,禁止进入使用区域和贮存区域。
只能在足够通风(或封闭的系统通风)的条件下使用,以使有害物质(空气中的粉尘、烟雾、蒸气等含量)低于建议的接触限值。
使用适当通风除去蒸气(烟雾、尘粉等)。
高温作业中使用适当通风和/或工程控制以避免暴露于蒸气中。

在使用过程中和使用后,通过提供适当通风避免蒸气积累。
[使用时有][通风装置]、局部排放通风[或采取呼吸保护]。
禁止在无适当通风区域中使用。
切勿吸入(粉尘、蒸气或喷雾)。
8.2.2 卫生措施
使用中禁止[吸烟][进食][饮用]。
工作中禁止进食、饮用或吸烟。

进食、[饮用]、[吸烟]前洗手。
操作后彻底清洗。
防止一切接触。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防止触及皮肤和眼睛。
防止皮肤接触。
防止溅入眼睛。
操作后和进食、饮用或吸烟之前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

操作后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
防止皮肤、眼睛和衣服的接触。
防止皮肤(眼睛或衣物)的接触。
防止溅入眼睛、(皮肤)或衣服。
8.2.3 个人保护用品
穿[戴]适当的[防护衣][手套][护目镜/面罩]。
穿防护服和戴手套(规定防护服和手套的类型)。

戴保护眼罩(护目镜、面罩或安全眼镜)。
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
8.2.4 呼吸保护装置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应带适当的呼吸装置。
在烟熏/喷雾过程中,应带适当的呼吸装置(制造商规定适当的说明性语言)。
当使用该化学品时,需要有效的紧急自持式呼吸器或全面罩气路呼吸器。
使用该化学品时应带自持式呼吸器或全面罩气路呼吸器。

8.3 发生事故时阐明适当措施的说明
8.3.1 泄漏
万一泄漏,撤离危险区。
万一泄漏,咨询专家。
使用(制造商规定的物料)清洗被这种物质污染的地面和所有物体。
用吸收剂覆盖或装进容器。收集和处置。
用[ ]覆盖泄漏物。

将剩余物体吸收于砂或惰性吸收剂中并移至安全处。
用[ ]处理剩余的液体。
用大量水洗去泄漏液[剩余物]。
立即清除干净泄漏物。
使产品冷却/固化,固化后拾起。
立刻扫净和移走。
处理易燃泄漏物时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器具,[移走所有火源]。

确保适当通风,以除去蒸气、烟雾、粉尘等。
禁止将泄漏物放回原容器中。
小心中和剩余物,然后用大量水冲洗。
仔细收集剩余物。
擦去剩余物,置于[ ],然后移至安全处。
禁止用锯末或其他可燃吸收剂吸收。
8.3.2 消防

如遇火灾,使用(指出消防设备的明确类型)。
如果水会增加危险,禁止用水。
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或泡沫。
可使用水冷却或保护受暴露物质。
如果气流不能切断,允许气体燃烧。
切断来源;如果不可能或对周围无危害,让火自己燃灭;否则,用( )灭火。
如果四周着火:所有灭火剂都可使用。

如果四周着火:(使用适当的灭火剂)。
消防员应穿戴完整的防护服,包括自持式呼吸装置。
8.4 急救
8.4.1 总则
如果发生事故或身体不适,立即寻求医疗帮助(在可能的地方张贴医疗标签)。
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急救站或医生前往治疗时,应随身携带产品容器或标签。
8.4.2 由吸入引起的事故

万一发生吸入性事故,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并保持安静。
如吸入应立即进行救治。
[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休息]。
立即抬至新鲜空气处。应立即进行医治。
如果症状或体征继续出现,应立即就医。
如果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
如果呼吸困难,**氧气。

半直立姿势。
如需要时使用人工呼吸。
禁止用口对口呼吸。
如吸入,输氧或人工呼吸,由医生治疗。
如吸入,使用亚硝酸戊酯,由医生治疗。
把患者抬至新鲜空气处。
打120急救电话或呼叫救护车,然后进行人工呼吸,如可能最好施行口对口呼吸。

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医生以获得进一步的治疗。
8.4.3 由皮肤接触引起的事故
触及皮肤后,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的衣服并立即用大量(制造商规定的物品)洗涤。(如果**发展和持续,给予医药治疗)。
如果**发展和持续,应立即进行医治。
立即用软肥皂酊剂洗涤,接着用水洗15min或用大量水冲洗。(如果**发展持续,应立即进行医治)。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皮肤,脱去污染的衣服。如果**(红色、发疹、水泡)加深。应立即进行医治。
重新使用前,清洗污染的衣服。

脱去衣服并彻底洗涤后才可使用。
脱去污染的衣服,重新洗涤后才可使用。用大量水冲洗身体受污染的部位。
用肥皂和淡水冲洗身体受污染部位。
如果与身体直接接触,应立即进行医治。
如果与皮肤或眼睛接触,用淡水冲洗。
如果冻伤,请医生。
如果接触皮肤,立即用2%硝酸银水溶液涂抹。

脱去已污染的衣服。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皮肤15min~20min。
8.4.4 由眼睛接触引起的事故
一旦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的(制造商规定的药液)冲洗。
立即冲洗眼睛至少15min。应立即进行医治。
用水洗眼睛至少15min,如眼睛**加深或持续,应立即进行医治。
眼皮张开用大量水冲洗眼睛至少15min。应立即进行医治。

将张开的眼睛用水冲洗眼睛至少15min。
如戴眼镜除去眼镜,应立即进行医治。
首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的话除去接触式眼镜)然后应立即进行医治。
如果直接触及眼睛,用缓慢流动的淡水彻底冲洗。
保持眼睛张开,用水缓慢温和地冲洗15min~20min,戴隐形眼镜者应在前5min后取下隐形眼镜,然后继续冲洗眼睛。
8.5 环境保护和适当处置的说明
8.5.1 环境保护

使用适当的密封措施以避免环境污染。
避免释放在周围环境中。(参照该化学品的安全数据表)。
防止释放在周围环境中。
使用适当的密封措施。
禁止让该化学品/产品进入周围环境中。
8.5.2 处置
该容器送到危险的或专门的废物回收站处理。

该物质及其容器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该物质及其容器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在认可的废物处置设施中处置废物。
该物料及容器必须以安全方式处置。
贮存时切勿污染水源、食物或饲料。
禁止使之进入任何地面排水沟,或进入任何水体。
参照制造商/供应商信息进行再生/回收。

(最佳)废物管理方案是(在下列语句中选择合适的语句):
再使用。
回收。
再使用或回收。
送至许可的循环设备、回收设备或焚烧设备处理
在市政焚烧炉中焚烧。
8.6 消费者的专门说明

防止儿童接触。
远离食物、饮料和动物饲料。
**避免接触。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按ISO 10156:1996分类的实例
A.1 按ISO 10156:1996通过计算对氧化性气体混合物进行分类的实例。

A.2 氧化性气体馄合物氧化性(0)计算公式见式(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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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V[sub]i[/sub]——气体的体积分数;
C[sub]i[/sub]——氧化当量系数;
i——混合物中第一种气体;
n——混合物中第n种气体。

注:不考虑平衡气体。
A.3 氧化性确定法则见式(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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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气体混合物
为举例目的,采用下例气体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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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A.4.1 确定混合物中氧化性气体的氧化当量系数(C[sub]i[/sub])
C[sub]i[/sub](N[sub]2[/sub]O)=0.6(氧化氮)
C[sub]i[/sub](O)=1(氧)
C[sub]i[/sub](所有其他氧化性气体)=40
A.4.2 使用氧化性气体氧化当量系数值计算该气体混合物是否是氧化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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