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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2026-01-11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298 次

本篇知识总结会给全国农友们刨释“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具体讲授,期待对广大农资人有些许帮助,快快收藏起来吧!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1、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明细?

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使用和储存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其办理资料明细如下:

1.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农药许可证的种类、经营的农药品种、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等信息。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需要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场所房屋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领取工作服协议等方面证明经营场所的及使用情况。

5.许可证明:

①流通许可证(农业农村部颁发的);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②环境验收证明;

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营业执照;

⑤反应釜的质量证明;

⑥其他经营、使用农药必须的文书证明。

6.申请人及其经营农药品种代表性样品的检验报告。

7.近期免农药残留证明,也可提供制定农药残留标准的委托单位检测证明。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8.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建筑物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9.从事出口农用化肥、溶液设备、农机具等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和审批文件。

以上就是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详细资料清单,一般具体申请所需资料还需要根据当地要求而定。

2、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

如何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除经营卫生用农药外,农药经营者需要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2.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二)有明显标识的**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3.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首次申报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2份(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需提供经营人员2年以上从事农药、植保、农学相关工作情况说明原件2份);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原件2份;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明显标识限制使用农药的**专柜(非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等清单及照片原件2份;(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原件2份;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设立分支机构的(设立限制使用农药分支机构的,应当符合北京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规定),还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首次申请农药经营许可除外)及复印件2份;分支机构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复印件2份;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原件2份。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三、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改变农药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减少分支机构或者减少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

(二)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2份;

(三)变更内容的说明及相关材料原件2份;

四、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原件2份;

(二)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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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包括经营人员、经营场所或仓储场所面积变化及合法经营情况等原件2份。

4.

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依据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的内容要求逐项准备材料;

2、目录与内容--对应;

3、申请表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地方要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4、经营范围要勾选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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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真实性、合法性声明最好使用格式化声明模板;

6、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与所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科学、正确,具有可操作性;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法人证书或授权书;

8、营业场所、仓储场所是租赁的,除提供租赁合同外还要提供场所的产权证明;

9、计算机管理系统既要有计算机的照片,也要提供管理系统截屏的照片;

10、申请材料不需要装订,避免给补充材料带来不便。

5.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如何申请?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向省级人民**农业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主管部门申请核发。

办理流程:接件-补正-受理-审查一现场核查-决定-送达(告知)。

(一)不需要农药经营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允许申请者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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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作出申批决定。符台杀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

其他注意事项

1.经营范围增加限制使用农药或者营业场所、仓储场所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一)专门经营卫生用农药的;

(二)农药经营者在发证机关管辖的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本企业生产农药的。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3.限制使用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利用互联网经营其他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

4.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农业部门备案。

5.限制使用农药名录(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32种限制使用农药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磷化铝、硫丹、氯化苦、灭多威、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溴甲烷、氧乐果、百草枯、2,4-滴丁酯、C型肉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氟鼠灵、敌鼠钠盐、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丁硫克百威、丁酰肼、毒死蜱、氟苯虫酰胺、氟虫腈、乐果、氰戊菊酯、三氨杀螨醇、**磷、乙酰甲胺磷(前22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

3、经营烟酒,电子产品,应该注册什么样的公司?

经营烟草的话,是必须有烟草证的;

不过烟草是不允许公司经营售卖的。

公司的话,流程都一样的。如下所示:  

先去当地工商局提交名称登记和审查申请,名称预核通过后,办理营业执照。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在提交名称登记时准备好注册资本,先在银行开个临时户,存入。找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拿营业执照副本去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一个月内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在登记证的同时,可以一起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过各地办理的程序有所不同,需要咨询所在税务局的税管员。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预审通知书,当年度的审计报告,以上是企业年检必要的文件,都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办理,因地域不同,具体带什么资料到当地工商部门咨询;卫生证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具体流程还是要咨询当地食药局。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

2、先去政务中心的工商窗口申请字号名称或是工商所直接申办,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场地证明(房租合同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是村委会证明一份);

4、照片3张;5、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表一份(工商所提供);

  如经营农药、食品、危险化学品、餐饮、特种养殖、卷烟等前置项目,就要先注册名称后办理这些前置许可证,再凭前置许可证复印件(需要查验原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规模较大的经营场所,如商场、酒店还应提交消防意见书;县(区)外人员还应提交流动人口计生证。

可以凭营业执照去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4、农化公司怎么注册?

网上申请,填写公司注册信息,审核通过,打印资料,交给工商局

拓展好文:新法规下,境外生产化药中国注册有这些路径可以走

  原标题:新法规下,境外生产化药中国注册有这些路径可以走

  境外药品在中国注册上市,是解决我国患者临床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越来越多境外生产药品在中国开展注册申报工作,而中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的改革,更多境外新药在中国上市时间将实现与全球同步。

  按照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化学药品共分为5类。而其中境外生产药品不仅包含了5类药品,即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和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均可能是境外生产化学药品。

  近日,在2026生物医药创新者论坛上,泰格医药注册部高级经理刘金艳结合泰格医药注册部数百个药品注册申报项目经验和最新法规,分享了境外生产1类、2类和5类化学药品在中国的注册策略。

  

  泰格医药注册部高级经理刘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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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生产1类/2类新药申报策略

  刘金艳表示,1类/2类新药是在境内外都未上市过的药品,其中境外生产1类/2类新药在中国的注册申报主要有两大路径。

  第一种是在中国进行单独的临床开发,以支持产品上市。这种情况下,如果药品在境外完成CMC (药学)和药理毒理研究后,还未进行过任何人体试验,则可以在中国遵循完整的临床开发程序,申报IND后开展临床试验。如果药品已在境外完成了部分早期临床试验,在中国可以结合境外临床研究结果,递交IND申请,设计桥接试验,继续临床开发。

  第二种则是已完成了早期临床试验,将中国纳入到产品的全球开发计划中,加入MRCT(全球多中心临床试验),用MRCT的数据支持该产品在中国的NDA (新药上市申请)。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会被要求加做中国人群的PK研究。

  

  在注册申报过程中,她认为 需要注意与CDE(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的沟通交流。目前国家药监局已经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制度,比如召开沟通交流会议、网络平台咨询、电话和邮件咨询以及现场咨询。2026年12月11日CDE最新发布的《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要求,首次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申请人原则上应当向药审中心提出沟通交流会议申请,即Pre-IND会议。

  同时,对于技术指南明确、药物临床试验有成熟研究经验,申请人能够保障申报资料质量的,或国际同步研发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申请,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国家和/或地区已经获准实施临床试验的,申请人可不经沟通交流直接提出临床试验申请。这样将省去准备、申请和召开沟通交流会议所需要花费的数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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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境外生产的1类/2类新药,临床试验期间有三个可申请加快上市的通道,包括 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附条件批准程序以及特别审批程序。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纳入附条件批准程序,应当就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条件和上市后继续完成的研究工作等与药审中心沟通交流,经沟通交流确认后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以便在上市后合理安排时间完成相应研究工作。

  境外生产5.1类/5.2类药品申报策略

  关于境外生产5.1类/5.2类药品在中国的注册申报,目前已有许多法规和指导原则可供参考。比如2026年10月,CDE发布了《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药品临床技术要求》,其适用范围也涵盖了境外生产5.1类/5.2类药品,该《技术要求》根据海外临床数据情况和中国临床需求程度,将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药品在中国注册申报的临床要求分为 豁免境内临床试验、开展必要的桥接性试验和按照新药要求开展必要的探索性和确证性临床试验,以及不批准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几种情形。

  2026年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则对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基本原则、完整性和接受程度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样在2026年发布的《关于优化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2026年第23号)则指出,对于境外已上市的防治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以及罕见病药品,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人经研究认为不存在人种差异的,可以提交境外取得的临床试验数据直接申报药品上市注册申请。

  

  对于境外生产的5.1类药品在中国注册申报,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是考虑直接用海外临床数据提交在中国的上市申请,适用于药品已在国外上市,且全球同步研发中有中国人数据,经评估可以满足安全有效且无种族差异的要求,或药品本身在临床急需清单/罕见病清单中且无种族差异。 第二种情况则需要在中国开展III期临床试验,或药品已在境外获批上市后,按境外药监部门要求开展的III临床研究中,将中国纳入MRCT,用MRCT的数据支持产品在中国的上市申报。刘金艳分享了境外生产5.1类药品在中国注册申报的4种具体路径:

  第一种路径为“两报两批”,即经评估后,境外数据不足以支持直接NDA申请,需要进行注册临床。在申请IND前,必要时还需申请PreIND会议,获得临床试验许可后在中国开展注册临床研究,并以中国研究数据为核心资料申请在中国的注册上市。

农药企业申请注册申请表

  第二种路径是将中国加入MRCT中获得临床研究数据,申请药品在中国上市。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患者需要被纳入到全球研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CDE不接受申请人在MRCT结束后在中国开展扩展研究的设计,即在FDA/EMA等任何监管机构递交的数据库应与在中国递交的一致。

  第三种路径是被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目前官方已发布了3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涵盖了81个品种,若被纳入该名单,则可以直接与CDE进行沟通交流,申请中国NDA。

  第四种路径是被列入罕见病目录的境外新药。2026年,五部委联合发布了《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收录了121种罕见病,对于适应症被列入罕见病目录的药品,可以与CDE沟通获得同意后,直接提出上市申请。

  而境外生产的5.2类药品在中国的申报路径则主要有三条:首先是经评估认为无需进行临床试验或不能开展临床试验,且符合豁免临床试验条件,或境外已经完成临床试验 (含BE),且能证明无种族差异的,可以直接申请上市。第二种是若经评估药品必须进行BE试验,需要先进行BE备案后进行BE试验,最后再申请上市。第三种则是药品无法豁免临床,需先申请IND后开展注册临床试验,再申报上市。

  在加快通道方面,境外生产5.1类/5.2类新药在注册申报 (NDA)阶段,可以 申请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或特别审批程序,加快上市审批进程。其中被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申请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评时限将缩短为一百三十个工作日,临床急需的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罕见病药品,审评时限进一步缩短为七十个工作日。

  她最后强调了专业注册人员尽早加入药品注册申报策略和路径规划的重要性。近年来,中国的药政法规更新变化非常迅速,很多指导原则都在持续发布并与国际接轨,在这样法规持续变化的情境下,对药品的注册申报提出了更高要求,也需要注册人员尽量在早期加入产品注册申报策略和路径的规划,除了避免行政文件、证明性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缺陷外,更重要的是可以根据法规变化制定最佳的注册策略,减少申报弯路的同时也可使药品尽早获批,使患者早日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