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制禁用的农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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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六属于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所以市场没有卖。
2026年国家最新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
一、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名单(41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38种)
2、杏树禁用哪些农药?杏树最怕农药乐果,因为杏树打了乐果以后会引起严重落叶。乐果是有机磷杀虫剂,尤其对防治蚜虫有特效,但是杏树发生了蚜虫不能喷施乐果,很容易造成药害。
杏树发生虫害可改换其它农药,如:溴氰菊脂、敌杀死、灭蚜灵等,现在农药换代较快,多数农药都可以用。
3、复硝酚钠是禁用农药吗?复硝酚钠不是禁用农药。禁用农药是高毒有机磷类如毒死蜱等。复硝酚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它可以促进作物根系的发育,可以是叶片更大、更绿、更厚,从而增强植物光合作用。所以无论配合底肥还是叶面肥使用都能提高根系和叶片的吸肥能力,也就说提高了肥料的利用率。

①剧毒、高毒农药或急性毒性不高,但有一定慢性毒性的农药。
②性质很稳定、残留期过长的农药。
③有强烈异味,施用后对茶叶品质有不良影响的农药。
④对茶树有严重药害的农药。
⑤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标准很低,以致在茶叶生产中通常采用的间隔期后残留水平仍超过**标准的农药。
5、南瓜禁用什么农药?在南瓜生长中,严格禁止使用甲胺磷、呋喃丹、杀虫啉、氧化乐果、三氯杀螨醇、甲基1605、除草脒等农药。
南瓜体内农药残留量与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时间的长短关系密切。间隔期短,则农药残留量多;反之则少。生产者一定要严格掌握各种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一般生物农药安全间隔期为3~5天,有机磷农药为7~10天,杀菌剂除百菌清、多菌灵要求14天以上外,其余均为7~10天。

拓展好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二)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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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农产品生产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国家鼓励科研教育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第二十六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不具备配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变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第二十八条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
省级以上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农药、兽药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台账,记录**者、**日期和药品施用范围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禁止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十条农产品生产场所以及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设施、设备、消毒剂、洗涤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规定,防止污染农产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推广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技术,普及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选用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种,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实施分等分级,提高农产品品质,打造农产品品牌。

第三十三条国家支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有关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服务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保障冷链物流农产品畅通高效、安全便捷,扩大高品质市场**。
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冷链技术创新与应用、质量安全控制,执行对冷链物流农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工具、作业环境等的检验检测检疫要求,保证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农产品**
第三十四条**的农产品应当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应当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且不得**。
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应当为农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农产品检测技术服务。
第三十五条农产品在包装、保鲜、储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储存、运输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禁止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质一同储存、运输,防止污染农产品。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或者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质量安全规定;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

(六)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情形。
对前款规定不得**的农产品,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
第三十七条农产品**市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立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进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者立即停止**,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报告。
农产品**企业对其**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
食品生产者采购农产品等食品原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
第三十八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保证其**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鼓励和支持农户**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法律、行政法规对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其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农产品**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农产品的,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其**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
第四十一条国家对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的农产品实施追溯管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追溯目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国家鼓励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留存生产记录、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信息。
第四十二条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可以申请使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禁止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
国家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
第四十三条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第四十四条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标志、检疫证明。
(:眉县农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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