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专项整治报告 农药专项整治报告范文
这一篇知识总结阐述“农药专项整治报告”,此外还会对“农药专项整治报告范文”的内容进行全面解释,但愿对广大农资人有几许帮助,快快收藏起来吧!

农作物用农药过量怎么办?
现在农村必须使用农药。如果不用农药化肥,农作物产量和卖相会很差,收入会大大降低,要么吃少量农药且对身体安全,要么饿肚子,相信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前者。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小的时候,农药使用的相对较少,虫害也没有那么厉害。
后来病虫害越来越严重,农药使用量越来越大,但也不是无限增加,现在每亩地农药的花费基本稳定在一个范围内,农民们长年的种植都基本找到了应对各种病虫害的施药技术,用量和施药次数等等。
农药使用量太大成本太高, 使用量太小,病虫害严重作物减产。所以一般大面积种植的农作物倒也不会滥用农药。
但也不排除个别缺乏种植经验或者依据个人性子乱施药的。
因为使用农药不像医药,不需要按照医嘱用药。
市面上所有在销售的农药都是经过农业部登记的。登记时需要提交该药的各种毒性数据,农药残留和农药环境行为等等数据,欧美发达国家甚至还要提交农药生态风险评估的数据。
这些数据都是由一些具有能够提供这些数据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的,如各个省都会有农药检定所,还有某些大学,农科院等单位会有这种资质,农药厂付费给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出检测数据和报告,农药厂将报告提交农业部,审批下来后批准上市。

所以只要按照包装上的施药方法和施药剂量使用都是安全的,至少是按照我国制定的各种标准,是安全的。 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部分农民会加大使用剂量和使用次数。特别是果农,菜农。在某些季节某些蔬菜的农药残留量肯定会偏高的,这个我不方便说,行业内的人一般都知道。
一般农药都会注明安全间隔期的,只要按规定剂量施药并且过了安全间隔期,蔬菜就是安全的。但是菜农们怕药效不好可能会加大剂量。或者为了卖相好点,多次施药,有的蔬菜还没有过安全间隔期就被采摘上市了。
这都是跟经济挂钩的,菜农的目的就是为了卖菜赚钱谋生,如果蔬菜该上市了却一身的病虫害,卖相差买不掉,菜农所有的付出就白费了。
有时甚至会有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有的蔬菜上会检出根本不应该在这种蔬菜上用的农药。
打个比方,就是可能会用治眼睛的药水来治脚气。具体什么就不方便透露了。
国家也会定期在市场上抽样检测各类农产品中各种农药的残留量,但是就是作为一个背景调查,然后试图通过一些措施,主要是在上游的措施,尽量避免农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出现以前新闻上有报道过的毒韭菜,毒豇豆之类的。
农药残留量太高引起了急性中毒症状。

这种情况也是很罕见的,现在监管力度也大,倒也不用担心。
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办理流程?
办理农药检测流程:
1、项目申请——向国瑞质量检测机构监管递交申请。
2、资料准备——根据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3、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国瑞质量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6、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报告或者证书。
车子被喷了农药怎么能洗掉?
1 车子被喷了农药不能直接洗掉。
2 喷洒农药的成分很难被普通的清洗剂去除,而且农药对车漆、轮胎等材料都有腐蚀性,需要特殊的处理方法。
3 可以考虑到专业的汽车修理店或专门的清洗公司进行处理,使用专业的清洗剂和设备进行清洗,以及进行漆面修复和保养。
另外,也可以及时向当地农业部门或相关机构报告,要求农民停止在该区域喷洒农药,以免车辆再次受到污染。
农药登记证延续登记管理办法?
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服务指南
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6年8月 实施日期:2026年8月
浙江省农业厅
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已取得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或个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延续
适用对象:企业法人或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一)《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修订):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五条: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经营者名称、住所、负责人、经营范围以及有效期等事项。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26年第5号)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第十五条: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第十六条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表、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等材料。
四、受理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五、决定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26年第5号)条件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除限制使用农药以外其他农药)的农药经营人员。
八、禁止性要求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农药经营活动。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办事材料信息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是否容缺
(是、否)
受理标准
(审核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1
浙江省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
A4

必要
否
符合形式审查要求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表、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等材料。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现场申请




热门作者: 农业播报侠 种子小百科 农产新干线 农情领航灯 绿色农业防治通 种植乐趣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