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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标准制订的依据有哪些

2025-11-19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467 次

这篇汇总会给网友们解释“农药标准制订的依据有哪些”的内容进行周详剖析,但愿对各位农资人们有所收获,别忘了收藏哦!

1、农药通用名和商品名指的是什么?

1、农药通用名称  农药通用名称,是指农药产品中起作用的有效成分名称。我国使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通用名称。中文通用名称是在中国范围内通用,英文通用名称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农药通用名称的命名是标准化机构组织专家制定的,并以强制性的标准发布施行。我国《农药通用名称国家标准GB4839—1998》由国家质量监督局在1998年7月13日发布,并于1999年1月1日实施。标准中制定了1000个农药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称。如:敌敌畏、氰戊菊脂、草甘膦等。因此在国内科研、教学、生产、商贸、出版物、广告等有关领域里,凡涉及到农药有效成分名称的,都应该使用该标准规定的中文通用名称。农药英文通用名称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在《农药通用名称》国家标准中作出规定。敌敌畏的英文通用名称为dochlorvos、氰戊菊酯的英文通用名称为fehvalerate、草甘磷的英文通用名称为glyphosate。任何农药标签或说明书上都必须标注农药中文和英文通用名称,以便于检索和管理。2025年4月12日,农业部发布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第1.

2、1.8条,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中的内容要求里已明确规定“农药产品名称,包括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通用名称”。  2、农药商品名称(品牌名)  商品名称是指在市场上用以识别或称呼某一农药产品的词或词组。即农药生产企业为了对生产的某农药产品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品牌,给自己的产品注册商品名称以示区别(品牌名)。农区商品名称是由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核准后,由生产厂独家作用。在一个农区有效成分通用名称下,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可有多个商品名称。如以氰戊菊酯(通用名称)为有效成分的乳油产品,商品名称有:速灭杀丁、杀灭菊酯等;吡虫啉(通用名称)为有效成分的可湿性粉剂,其商品名称有:一遍净、大功臣、蚜虱净、四季红、蚜虫灵、虱蚜丹、绿色通、大丰收、乐山奇、蚜克西、快杀虱、必林等。为了加强农药商品名称的管理,农业部正在制定“农药商品名称命名原则和审批程序”等规定。

3、农药别名别名是由于一定历史原因造成某农药曾在一段时间使用过一个名称,后又统一改为现今的通用名称。那个曾使用一段时间、人们已习惯的名称即称为别名。例如对硫磷是通用名称,“1605”为别名,甲拌磷的别名为“3911”等。别名一般不会单独出现在农药标签或说明书上。

2、农药执行标准ny开头什么意思?

农药执行标准中NY是标准代号

3、农药农药许可证号和准字号一样的产品是一样的吗?

一样的。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都应该是国家认可的。

4、袋装大米上产品标准代号有的写GB1354,有的写NY/T419,那种标准好,米的质量好,谢谢?

在大米执行标准里GB1354是最基本的标准,而NY/T419-2025是最新绿色食品的标准,GB1354检测对农药和重金属是没有任何要求的,但NY/T149-2025对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是有明确标准的,NY/T419是比GB1354高一个级别的.市面上大多都米都是GB1354

5、危险化学品鉴定原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确定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国家标准,从下列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

1.物理危险

**:不稳定**、1.1、1.2、1.3、1.4。

易燃气体:类别1、类别2、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B。

气溶胶(又称气雾剂):类别1。

氧化性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

易燃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易燃固体:类别1、类别2。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A型、B型、C型、D型、E型。

自燃液体:类别1。

自燃固体:类别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固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有机过氧化物:A型、B型、C型、D型、E型、F型。

金属腐蚀物:类别1。

2.冷藏空运出口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类别3。

皮肤腐蚀/**:类别1A、类别1B、类别1C、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类别1、类别2A、类别2B。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呼吸道致敏物1A、呼吸道致敏物1B、皮肤致敏物1A、皮肤致敏物1B。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致癌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生殖毒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附加类别。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类别2、类别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类别2。

吸入危害:类别1。

3.环境危害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类别2、类别3。

危害臭氧层:类别1。

二、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

定义: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

剧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急性毒性类别1,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鼠实验,经口LD50≤5mg/kg,经皮LD50≤50mg/kg,吸入(4h)LC50≤100ml/m3(气体)或0.5mg/L(蒸气)或0.05mg/L(尘、雾)。经皮LD50的实验数据,也可使用兔实验数据。

三、《危险化学品目录》各栏目的含义

(一)“序号”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化学品的顺序号。

(二)“品名”是指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

(三)“别名”是指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

(四)“CAS号”是指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

(五)“备注”是对剧毒化学品的特别注明。

四、冷藏空运出口其他事项

(一)《危险化学品目录》按“品名”汉字的汉语拼音排序。

(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列明的条目外,无机盐类同时包括无水和含有结晶水的化合物。

(三)序号2828是类属条目,《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列明的条目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属于危险化学品。

(四)《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混合物之外无含量说明的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用作农药用途时,是指其原药。

(五)《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农药条目结合其物理危险性、健康危害、环境危害及农药管理情况综合确定。

拓展好文:国际农药标准制订及资料要求修订最新进展

  作者:陈铁春,杨永珍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制定的农药产品质量标准作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具有权威性的国际标准,不仅是农药登记、产品质量控制的必要依据,也是行业竞争的重要技术手段和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近年来,我国农药行业主动参与国际农药标准制修订的意识不断加强,申请和获准国际标准的国产农药数量持续增加,发展势头迅猛。

  本文对近两年FAO/WHO农药标准制修订情况和申报资料新要求进行了总结梳理,并提出了有关建议,供农药管理部门及业界人士参考。

  

  一、FAO/WHO农药标准制修订近况

  第16届FAO/WHO JMPS闭门会议于2025年6月6日-10日在罗马召开。会上来自FAO、WHO和欧盟、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比利时、中国等国家的10多名JMPS专家对33家公司提交的48个农药产品标准进行了审定,其中包括13家中国公司递交的14个产品标准。

  

  会议对2025年会议获得通过或被撤销的产品标准进行了总结,共计16个产品获得通过,其中包括8家中国公司的7个产品,(表1)。

  

  会议还对2025年会议未完成评审需要补充资料或采取其他行动的产品进行了评议,共计10个产品获得通过,其中有4家中国公司的4个产品,(表2)。

  

  会议重点对2025年新提交的25家公司的26个产品进行了评审,其中包括10家中国公司的10个产品,(表3)。

  

  最后会议审议和确定了2025年标准制修订申请和评审计划其中包括9家中国公司的12个产品,(表4)。

  

  表1 2025年会议审议通过(颁布或待颁布)和撤销的FAO/WHO标准

  产品名称

  申请企业

  申请类型

  颁布、待颁布和撤销标准

  嘧菌酯(Azoxystrobin) 原药

  Jiangsu Sevencontinent Green(中国)/ Chemical/Nutrichem (中国)

  FAO标准

  颁布

  除虫脲(Diflubenzuron)原药

  Arysta(**)

  FAO/WHO标准

  颁布

  咪鲜胺(Procloraz)原药、乳油

  Jiangsu Huifeng Agrochemical Co. Ltd.(中国)

  FAO标准

  颁布

  联苯菊酯(Bifenthrin)原药、乳油

  Bharat(印度)

  FAO/WHO标准

  颁布

  联苯菊酯(Bifenthrin)原药、乳油

  Rotam Agrochemical(中国)

  FAO/WHO标准

  撤销

  高效氟氯氰菊酯(Beta-cyfluthrin) 原药

  Byer(德国)

  WHO标准

  颁布

  麦草畏(Dicamba)原药

  Jiangsu Yangnong Chem Co. Ltd.(中国)

  FAO标准

  颁布

  唑菌酯(Pyraoxystrobin)原药、悬浮剂

  Shenyang Sciencreat Chemical(中国)

  FAO标准

  颁布

  噻虫啉(Thiacloprid)原药、悬浮剂

  Cheminova(美国)

  FAO标准

  待颁布

  环嗪酮(Hexazinone)水分散粒剂

  Nutrichem(中国)

  FAO标准

  待颁布

  四聚乙醛(Metaldehyde)原药

  Xuzhou Nuote Chem. Co., Ltd.(中国)

  FAO/WHO标准

  撤销申请

  杀螺胺乙醇胺盐(Niclosamide-olamine)原药

  Sichuan Academy of Chem Industry Research

  & Design(中国)

  FAO/WHO标准

  撤销申请

  氯菊酯(Permethrin)长效蚊帐

  Kuse Lace Co.(**)

  WHO标准

  撤销申请

  残杀威(Propoxur)原药、可湿性粉剂、可溶性袋装可湿性粉剂

  Tagros Chemicals(印度)

  FAO/WHO联合标准

  颁布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包裹型长效蚊帐

  Fujian Yamei Industry(中国)

  WHO标准

  颁布

  甲基嘧啶磷(Pirimiphos-methyl)原药、乳油、微胶囊

  Syngenta(瑞典)

  WHO标准

  颁布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可溶性袋装可分散粒剂

  Gharda Chemicals(印度)

  FAO/WHO联合标准

  颁布

  吡丙醚(Pyriproxyfen)20g/kg MR

  Sumitomo Chemical(**)

  WHO标准

  待颁布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SC-PE

  Bayer(德国)

  WHO标准

  待颁布

  噻虫胺(Clothianidin)+溴氰菊酯(Deltamethrin)可溶性袋装可湿性粉剂

  BASF(德国)

  WHO标准

  需WHOPES评审后,待颁布。

  表2 2025年会议审议未完成、需在2025年会议上继续审议的FAO/WHO标准

  产品名称

  申请企业

  申请类型

  审议结果

  氨唑草酮(Amicarbazone)原药、悬浮剂

  Arysta(**)

  FAO标准

  通过(待CIPAC方法采纳)

  Bactivec(new Bt Strain)悬浮剂

  labiofam(古巴)

  WHO标准

  未通过

  烯草酮(Clethodim)原药、乳油

  Arysta(**)

  FAO标准

  未通过

  除虫脲(Diflubenzuron)原药

  Helm((德国)

  FAO/WHO联合标准

  通过

  氟唑磺隆(Flucarbazone)原药、悬浮剂和水分散粒剂

  Arysta(**)

  FAO标准

  未通过

  Alpha-氯氰菊酯+溴虫腈(Alpha cypermethrin +Chlorfenapyr)包裹型长效蚊帐

  BASF(德国)

  WHO标准

  通过(待CIPAC方法采纳)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 QST 713)母药、悬浮剂、可湿性粉剂

  Bayer(德国)

  FAO标准

  未通过

  氟啶胺(Fluzinam) 原药

  Nutrichem(中国)

  FAO标准

  通过

  灭虫威(Methiocarb)原药、种子处理悬浮剂

  Bayer(德国)

  FAO标准

  通过

  丙环唑(Propiconazole)原药

  Jiangsu Fengdeng Crop Science(中国)

  FAO标准

  未通过(老程序下产品更新)

  硅噻菌胺(Silthiofam)原药、种子处理悬浮剂

  Monsanto(美国)

  FAO标准

  通过

  氯氰菊酯(Alpha-cypermethrin)+增效醚(PBO)嵌入式长效蚊帐

  Shobikaa Impex(印度)

  WHO标准

  未通过

  氯氰菊酯(Alpha-cypermethrin)+吡丙醚(Pyriproxyfen)嵌入式长效蚊帐

  Disease Control Technologies(美国)

  WHO标准

  通过(待CIPAC方法采纳和WHOPES评估)

  吡丙醚(Pyriproxyfen)原药

  NTGC Fine Chemical Co. Ltd(中国)

  WHO标准

  通过

  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原药

  Bayer(德国)

  WHO标准

  未通过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原药、悬浮剂、可湿性粉剂

  Sharda Cropchem(印度)

  WHO标准

  通过(原药,可湿性粉剂)

  未通过(悬浮剂)

  恶虫威(Bendicarb)原药

  Saerfu Agrochem(中国)

  WHO标准

  基本通过(待登记管理机构等同性确定)

  表3 2025年会议新审议产品

  产品名称

  申请企业

  审议结果

  FAO标准

  -

  苯磺隆(Tribenuron-meyhyl )原药

  (1)Jiangsu Agrochem(中国)

  通过

  炔草酯(Clodinafop-propargyl )原药

  (2)Zhejiang Bosst CropScience(中国)

  基本通过,待补充说明会议提出的问题

  精噁唑禾草灵(Fenoxaprop-P-ethyl )原药

  (2)Hangzhou Udragon Chemical(中国)

  未通过

  嘧菌酯(Azoxystrobin )原药

  (2)Hebei Veyong Biochem(中国)

  延迟评审(补充资料提交过晚)

  吡丙醚(Pyriproxyfen) 乳油

  (2)Rudong Zhongyi (中国)

  通过

  代森锰锌(Mancozeb )原药, 可湿性粉剂

  (1)Limin Chemical Stock(中国)

  未通过

  甲磺隆(Metsulfuron-methyl )原药, 水分散粒剂

  

  (2)Rotam Agrochemical(中国)

  

  通过

  

  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 乳油, 水乳剂, 种子处理剂, 可溶液剂

  

  

  (3)Byer(德国)

  通过

  吡虫啉(Imidacloprid)可溶液剂,水分散粒剂,颗粒剂

  (4)Bayer(德国)

  除颗粒剂外, 其他剂型通过

  WHO标准

  -

  除虫脲(Diflubenzuron)原药、颗粒剂、可湿性粉剂、片剂

  Gharda Chemicals(印度)

  未通过

  DawaPlus 2.0 (溴氰菊酯包裹式长效蚊帐) 标准更新

  Tana Netting(阿联酋)

  基本通过

  DawaPlus 3.0 (溴氰菊酯+增效醚(PBO)包裹式 +嵌入式长效蚊帐)

  Tana Netting (阿联酋)

  基本通过

  DawaPlus 4.0 (溴氰菊酯+增效醚(PBO)嵌入式长效蚊帐 )

  Tana Netting (阿联酋)

  基本通过

  噁虫威(Bendiocarb)微囊悬浮剂

  Landcent (China) Ind Dev Co. Ltd (中国)

  未通过

  吡虫啉(Imidacloprid)+炔丙菊酯(Prallethrin)超低容量液剂

  Cielo UL

  Clarke International LLC (美国)

  未通过

  氟酰脲(Novaluron)颗粒剂

  Mosquiron 2 GR

  ADAMA (以色列)

  未通过

  呋虫胺(Dinotefuran)原药

  ASTB饵站(使用设施)

  Mitsui (**) Westham Ltd(以色列)

  未通过

  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 +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微乳剂

  Bayer(德国)

  通过

  d,d,反式-苯氰菊酯(cyphenothrin) 乳油标准更新

  Sumitomo (**)

  未通过

  石蜡油(Paraffin oils CAS-46-7;-86-0)

  Total Fluides(法国)

  未通过 (建议撤消申请)

  FAO/WHO联合标准

  -

  吡虫啉(Imidacloprid)原药

  UPL Ltd(印度)

  通过

  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原药

  Bayer(德国)

  通过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原药

  Jiangsu Yangnong Chem Co. Ltd.(中国)

  通过

  高效氯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原药

  Jiangsu Huifeng Agrochem.Co.Ltd.(中国)

  延迟评审(首家标准需要更新)

  茚虫威(Indoxacarb) 母药, 可分散油悬浮剂

  Gharda Chemicals (印度)

  通过

  胡椒基丁醚(Piperonyl butoxide )原药

  Tagros Chemicals (印度)

  未通过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原药标准更新

  Gharda, Heranba, Isagro Tagros (印度) Rotam (中国)

  除Isagro公司外, 其他公司的产品再次确认为相同产品

  表4 2025年JMPS会议拟审议产品

  产品名称

  申请企业

  FAO标准

  2,4-D原药

  (1)* Jiangxi Tianyu Chemical Co., Ltd(中国)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原药

  (2) Jiangyin Suli Chemical Co., Ltd(中国)

  除虫脲(diflubenzuron)原药

  (2) Taizhou Bailly Chemical Co., Ltd.(中国)

  乙烯利(Ethephon)原药

  (1)* Shaoxing Eastlake High-tech CO.(中国)

  氟啶胺(fluazinam )原药

  (2) Taizhou Bailly Chemical Co., Ltd.(中国)

  环嗪酮(Hexazinone)原药

  (2) Jiangsu Lanfeng Biochem. Co. Ltd.(中国)

  异菌脲(Iprodione )原药和悬浮剂

  (2) Rotam Agrochemical(中国)

  代森锰锌(Moncozeb )原药

  (1)* Mancozeb Task Force;

  Jiangsu Limin (2025)(中国)

  甜菜宁原药、乳油、悬乳剂和可分散油悬浮剂

  (1)* Bayer

  亚胺硫磷(Pho**et)原药

  (1) Gowan (rep. by SCC GmBH)

  丙环唑(Propiconazole)原药和制剂

  (1)* Syngenta

  丙森锌(Propineb)母药、可湿性粉剂和水分散粒剂

  (1)* Bayer; Jiangsu Limin(中国)

  戊唑醇(Tebuconazole )原药

  (1)* Jiangsu Sevencont.Green Chemical(中国)

  噻虫嗪(Thiamethoxam)原药、水分散粒剂和种子处理悬浮剂

  (2) Rotam(中国)

  苯磺隆(Tribenuron-methyl)水分散粒剂

  (2) Jiangsu Agrochem Laboratory(中国)

  Zeta-氯氰菊酯(Zeta-cypermethrin)原药

  (1) FMC

  氟啶胺(fluazinam)原药

  (2)Jiangsu Yangnong Chem Co. Ltd.(中国)

  WHO标准

  Bioxlin LN

  联苯菊酯(bifenthrin) + 茚虫威(indoxacarb )+ 胡椒基丁醚(PBO)长效蚊帐

  (3) VK Polymers

  DurActive LN (相同产品)

  (3) Shobikaa Impex

  M-Kito Net LN (相同产品)

  (3) Life Ideas Bio.Tech.Co.Ltd(中国)

  Yorkool G2 LN

  毒死婢(Chlorpyrifos ethyl) +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长效蚊帐

  (3) Tianjin Yorkool(中国)

  10%甲基毒死蜱(Chlorpyrifos-methyl)微胶囊剂

  (3) Bharat Rasayan

  马拉硫磷(Malathion )440 水乳剂

  (3) Tagros Chemicals

  20%恶虫威(Bendiocarb )微胶囊剂

  (4) Landcent(中国)

  FAO/WHO联合标准

  氯菊酯(Permethrin)(40:60 cis:trans)原药

  (2) Gharda Chemicals

  茚虫威(Indoxacarb )原药( 75:25 S:R enantiomer)

  (1) Gharda Chemicals

  甲基毒死蜱(Chlorpyrifos-methyl)原药

  (1) Bharat Rasayan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可分散粒剂-水溶性袋、可湿性粉剂。悬浮剂和超低容量液剂

  (3) Parijat Industry, India

  Alpha-氯氰菊酯(Alpha-cypermethrin )悬浮剂和可湿性粉剂

  (3) Parijat Industry

  马拉硫磷(Malathion)原药

  (2) Tagros Chem.

   注:(1)首家;(1)*老程序标准更新;(2)非首家;(3)产品标准;(4)标准更新

  

  二、 制修订农药国际标准资料的新要求和值得关注的相关问题

  

  2.1 关于CIPAC方法采用

  

  CIPAC方法是支持FAO/WHO农药标准应用的指定分析方法。FAO/WHO农药标准只有在具有CIPAC方法的前提下才会予以颁布实施。 在开展申请国际农药标准的相关研究和试验中,要尽可能使用现有CIPAC方法;用于等同性认定的研究项目,其有效成分和相关杂质分析方法也必须使用CIPAC方法。FAO/WHO农药标准联席会议(JMPS)不接受按照欧盟SANCO/3030验证的方法;如果使用实验室内建立的分析方法,需要用桥实验证明其等同性;如果偏离CIPAC方法(如有毒溶剂的替换、HPLC柱不再可得、为了更好的分离度更换流动相等),申请者应给出解释和佐证。具体要求(表5)。

  

  表5 FAO/WHO标准制定对分析方法的要求

  项目参数

  要求

  有效成分含量

  相关杂质含量

  CIPAC方法

  同行验证

  非相关杂质

  例如欧盟验证指南 EU SANCO/3030

  理化性质测定

  CIPAC MT方法

  申请建立或修改CIPAC方法技术要求较高,时间较长,但也不是高不可及。2025年有来自40个国家的160多名代表参加了第十四届CIPAC/FAO/WHO联席会议暨第六十一届CIPAC年会。会议就2025年提出并组织的农药小范围和大范围的协同验证结果以及2025年评审未通过方法的补充试验结果进行了评议。三家中国企业在会上报告了他们首次提出制修订的3个农药产品的CIPAC方法和组织的大范围实验结果,其中包括天津永阔(Yorkool)长效蚊帐中甲基毒死蜱测定,江苏杨农(Yangnong)右旋胺菊酯原药中有效成分和异构体比例的测定,江苏利民(Limin)代森锰锌原药和制剂中有效成分测定。

  

  2.2 FAO/WHO首家(参考)标准的更新

  

  对现行FAO/WHO农药标准的修订一般须由首家提出。为规范提出修订和核实等同产品的程序,同时考虑对已认定的相同产品的影响,JMPS于近期公布了标准更新的程序和要求。总体概述如下:1) 标准提出者(首家)在要求修改现有标准时,必须具有科学根据和充分的理由,尤其是涉及重要指标修改如:提高有效成分含量,删除或增加标准参数,降低或放宽指标限值等)需要提交实验数据作为支持。2)修改标准文本须经由专家评审和JMPS会议审查通过。3)经修改的标准在颁布前将向已认定的等同产品企业通报,同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数据确认其产品符合修订的标准。对于不符合修订的标准的,将从相同产品名单中删除。

  目前FAO/WHO JMPS已经按新程序和要求完成了溴氰菊酯原药标准的更新和6个已认定的相同产品的重新确认。

  

  关于标准更新的程序流程如下:

  

  

  2.3 《手册》第九章微生物农药标准导则的修订

  

  鉴于目前制定生物农药国际标准的需求不断增加,FAO/WHO决定对其农药标准制定和应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原有的第九章微生物农药标准导则进行更改。具体修订内容包括,第二部分(标准制定程序)2.9节(分析检测方法的可接受性);第三部分(资料要求)将进行重大修订;第四部分(目的,适用性,规格指标)要重新编写,包括相关杂质(4.4)和贮存稳定性(4.6);新增第五部分微生物产品规格指南,将包括7个新的标准模板,其中TK 和WG两个剂型标准之前已制定,将新增WP, WG, SC, FS, OD和WT等其它剂型的标准模板。由于微生物农药的特殊性,此类产品现不考虑等同性认定。

  

  鉴于微生物农药与化学农药在有效成分上的显著差异,其产品标准的指标制订和资料要求也将有所不同,如:

  

  1) 定性方法:细菌、病毒、真菌、酵母的定性方法应能够鉴定到菌株水平(一种鉴定方法即可,需公开发表或完全描述);

  2) 定量分析方法:GLP要求不是必须的,但至少尽可能进行实验室间验证;

  3) 母药:需要设置含量下限,如果存在较高风险,还应设置母药含量上限;

  4) 冷贮试验可以不要求,但物理稳定性和生物活性受影响时要考虑,贮存条件要在产品标签上加以说明;

  5) 由于微生物对高温的敏感性,加速贮存试验不再适用,加速贮存试验将从规格中去掉,在适当时候将引入压力测试试验。标签应包括产品质量有效期;

  6) 微生物污染物、次生化合物和生产过程形成的相关杂质都需要考虑。国际生物控制生产协会(IBMA)正在起草一份文件,依据经合组织(OECD )指南文件中关于微生物污染物的范围,阐明如何评价个体污染物的相关性。

  7) 新修订微生物农药标准导则有望在今年底前完成上述修订草案 2025年征求意见。并在 JMPS会议评审后颁布实施。

  

  2.4 农药相同产品认定程序和资料要求的修订

  

  JMPS编写了一个新的介绍性段落。其内容首先强化等同性认定程序,第二阶段认定应基于皮肤**、皮肤致敏、眼**以及28天或90天亚慢性毒理学实验;要求从2025年起,第二阶段资料只有在JMPS建议和要求时才可以提交(第一阶段和原第二阶段资料一起提交将不被接受)。

  

  2.5 申请者与评审专家以及秘书处的联系

  

  农药标准是与生产和支持这些产品标准的公司相关联的,因此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发生变更时必须通知FAO/WHO。申请者应保持与评审专家通讯交流并抄送FAO 和WHO 秘书处,要遵守《手册》中设置的资料提交截止时间。申请者不要在JMPS开会前两周给秘书处和评审专家提交补充资料,对于在JMPS开会前两周内或会议期间提交的资料将不会在本次会议上予以评审,需要等下届会议再与考虑。JMPS工作时间期限,(表6)。

  

  表6 JMPS工作时间期限

  参与者

  工作任务

  截止期限

  JMPS

  整理标准申请提议

  一月份

  申请者

  提出申请

  任何时间

  (上年5月30日前申请下一年评审)

  JMPS

  发布3年工作程序

  6月30日

  申请者

  提交标准草案和支持信息

  9月30日

  FAO/WHO

  指定评审专家和同行评议专家

  10月14日

  评审专家

  索取额外信息

  12月31日

  申请者

  提供需要的额外信息

  2月28日

  评审专家和申请者

  讨论存在的问题

  4月30日

  评审专家

  将标准草案、评审报告和意见提交申请者、FAO/WHO和同行评议专家

  4月30日

  同行评议专家

  将意见和建议提交FAO 和WHO

  5月15日

  申请者

  将评审中的争议点提交FAO/WHO, FAO/WHO立即转发评审专家

  JMPS会以前3周

  JMPS

  对申请进行评议并做出决定,并向申请者提出最终的额外信息要求

  6月份第一周

  申请者

  提供额外信息

  JMPS会议上决定

  评审专家

  完成相同性评价表

  JMPS会议上

  FAO/WHO

  通知会议评审结果

  8月底前

  2.6 卫生用药等同性认定的WHO标准

  

  根据2025年10月17-18日WHO专家咨询会议的建议,四类卫生用药产品,包括长效蚊帐、室内滞留喷洒、杀蚊幼虫和空间喷洒产品,其等同性认定资料要求将进行改变。相同产品将需要进行下列额外试验:

  

  1) 长效蚊帐:为了更好预测田间条件下相同产品的耐水洗性能,应对相同产品进行20次洗涤后进行生物活性测定,洗涤方法采用“第二阶段洗涤程序”,并将结果与参考标准产品进行比较;

  2) 滞留喷洒产品:一阶段室内药效和在相关基质中的残效,并与参考标准产品进行比对;被评价产品与参考标准相比杀虫效果等同或更好,残效等同或更长;两个产品目前的质检报告。

  3) 杀蚊幼虫产品:增加实验室条件下的模拟药效评价

  4) 空间喷洒:无变化

  

  2.7 老程序下农药标准更新

  

  2025年FAO发起对老程序(1999年以前)下制定的农药标准的更新行动(call for data for the convention of the old specifications issu** in2025)。第一批“更新优先列表”名单共56种农药,目前已收到对其中22种农药老标准更新的支持。具体农药产品和更新时间(表7)。

  

  表7 农药标准更新计划

  化合物

  注解

  反馈时间(年)

  2,4-D

  酸、盐、酯

  江西天宇(2025)

  2,4-D工作组(2025)

  莠灭净

  -

  Syngenta(2025-2025)

  莠去津

  -

  Syngenta(2025-2025)

  溴苯腈

  游离酚和酯(辛酸酯和庚酸酯)

  Bayer (2025)

  Nufarm(2025)

  灭菌丹

  -

  广康生化(2025)

  吡氟酰草胺

  -

  Bayer (2025)

  2,4-滴丙酸

  混体和R(含Dichlorprop-P及2-乙基己酯)

  Nufarm (2025)

  乙烯利

  -

  绍兴东湖高科 (2025)

  Bayer 2025

  克菌丹

  -

  广康生化 (2025)

  代森锰锌

  -

  利民 (2025)

  代森锰锌工作组 (2025)

  MCPA

  酸、盐、酯

  欧盟MCPA更新登记工作组,MCPA工作组3 ( 2025)

  MCPB

  -

  Nufarm ( 2025)

  二甲四氯丙酸

  混体和P(Mecoprop-P)

  Nufarm (2025)

  异丙甲草胺

  混体和S(S-Metolachlor)

  Syngenta

  嗪草酮

  -

  Bayer 2025

  丙环唑

  -

  江苏丰登(2025)

  Syngenta(2025)

  丙森锌

  -

  Bayer(2025)

  Limin(2025)

  甜菜宁

  -

  Bayer(2025)

  甲嘧磺隆

  -

  Du Pont

  戊唑醇

  -

  江苏七洲(2025)

  特丁津

  -

  Syngenta(2025-2025)

  硫双灭多威

  -

  Bayer(2025)

  杀铃脲

  -

  进行中(2025)

  三、建议与体会

  

  3.1 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标志国际标准的中国造农药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农药标准制定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近年来,随着对FAO/WHO标准制定认知和重要性认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积极参与申请FAO/WHO农药产品标准。2025-2025 共有21家中国企业申请26个FAO/WHO 产品标准,其中19个产品通过评审,其中包括沈阳化工研究院自主研发的新药—唑菌酯,成为中国企业成功申请的第一个新药产品标准。2025年JMPS会议完成的26个新申请FAO/WHO产品标准评审中,其中10个产品来自于10家中国农药生产企业。2025年JMPS会议将审议28个新申请FAO/WHO产品标准, 其中16个产品来自中国11家企业,这也是中国首次占据50%以上评审产品席位。中国还积极参与CIPAC方法制定, 2025年由沈阳院提出和组织中国首创新药分析方法-唑菌酯有效成分在原药中的分析,获得CIPAC认可和国际行业界采纳。打破了多年来一直由跨国农药大公司垄断国际农药标准和CIPAC方法制订的局面。2025年中国企业亲自组织完成了3个农药产品CIPAC方法的大范围实验,为下一步申请产品标准和制修订CIPAC方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和CIPAC方法制定的积极性在不断增强,标志国际标准的中国农药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3.2 FAO/WHO老程序下产品标准的更新机遇与挑战并存

  

  FAO农药“老标准”共有360个,因为“老标准”不能作为相同认定的首家,发挥不了国际标准应有的作用,2025年FAO发布老程序下标准的更新行动(call for data for the convention of the old specifications issu** in2025)。第一批“更新优先列表”名单共56种农药,其中很多品种仍然是我国农药企业生产、出口或农业生产使用的主打产品。作为世界最大的“过专利保护期”农药生产国,充分利用标准更新部分资料减免的政策,积极参与并申请“更新优先列表”中FAO标准的制定,可以说是我国农药引领国际标准的机遇。2025-2025年,中国6家农药企业已率先向FAO提出8个老产品标准的更新,如2,4-D、乙烯利、代森锰锌、代森锌、灭菌丹、克菌丹、丙环唑、戊唑醇等,其中部分老标准的提出者(首家)也提出了更新申请。由于更新申请的基本原则是首家优先,资料齐全者优先,,加上减免资料的政策只适用于首家不支持更新的农药产品,所以对有首家或外国公司协作组支持的老标准,我国企业参与这些老标准更新面临挑战,。我国企业应结合本身产品的特点和申请资料实际,进行充分的利弊分析,主动应对,积极参与,采取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利用好老标准更新的契机,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国际农药标准事务中的话语权,为巩固和开拓农药国际市场发挥促进作用。

  

  3.3 把握相同认定要求的政策变化,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应对

  

  根据FAO/WHO相同产品认定的最新要求, 申请等同认定的产品如果不能在第一阶段(全组份和理化性质比对)确定,需要进入第二阶段(毒理学)认定的,除了提交急性毒性六项(手册Section A.9.1)以外,还要求提供亚慢性(28天或90天)毒性试验(自2025年起,第二阶段相同产品认定将根据对皮肤**、皮肤致敏、眼**以及28天或90天亚慢性毒理学实验结果的比对来确定)。国内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结合自身申报产品的实际,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应对。

  

  3.4 加强人才培养,主动应对国际标准的申请

  

   FAO/WHO标准申请资料,包括保密和非保密资料。原药生产工艺、合成路线、五批次全组分分析报告等资料具有保密性,涉及企业的专利。但从近年国内企业的FAO/WHO标准申请情况看,国内企业申请国际标准意识不断增强,但自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在应对标准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非技术或技术变数,缺乏主观能动性。其次FAO/WHO农药标准的申请,资料要求和多数发达国家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接近,程序类似,企业应重视国内、国外登记与FAO/WHO标准申请的统一规划,使不同区域的登记资料和规格统一,避免资料之间的矛盾和资料的重复获取,缩短登记和标准申请时间,节约资金,少走弯路。但这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料要求的掌握、测试指南的熟悉程度、以及知识面、英文和沟通技能要求均比较高。建议企业抓紧培养掌握国际标准申请和境外登记的自身人才队伍,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完善以专利和技术标准为依托的自主创新体系,提升国际标准申请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