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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执法的难点是什么 农药执法的难点是什么意思

2024-07-15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4037 次
农药执法的难点是什么 农药执法的难点是什么意思

农药是现代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农药的使用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和健康问题。农药执法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农药执法也存在着一些难点。

难点一:农药种类繁多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农药种类繁多,涉及到不同的作物、不同的病虫害、不同的使用方式等等。农药执法人员需要掌握大量的知识,以便判断农民是否使用了违禁农药或者使用了不当的农药。

难点二:农药使用难以监管

农民在使用农药时,往往是在自己的田地里进行的,监管难度较大。农药使用的情况也很难通过肉眼观察来判断,需要进行化验等专业技术操作。农药执法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设备。

难点三:农民意识不足

由于一些农民缺乏环保和健康意识,他们可能会使用过量的农药、违禁的农药或者不当的农药。这些行为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农药执法人员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和健康意识。

难点四:执法力度不足

在一些地区,农药执法人员的数量较少,执法力度不足。这样就会导致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查处和处理,从而给环境和健康带来不良影响。需要加强农药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力度。

农药执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难点。为了保障环境和人的健康,我们需要加强农药执法工作,提高农民的环保和健康意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

问答拓展:[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窘境及对策]行政执法人员犯罪的对策有

一、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作用及意义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执行农业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种子、农药(含杀鼠剂)、肥料等农资产品方面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行为,查处违禁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化解农资纠纷和矛盾,保护农业生产者、农资经营者、农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农村社会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外农业贸易等一系列国计民生问题。同时,依法行政,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将极大地提高政府的威信,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为营造一个健康稳定规范的农业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条件。
  
  二、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
  
  1.安县概况安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北边缘,地处龙门山脉中段,东临绵阳市、江油市;西与罗江县相邻;南连绵竹市;北接北川县、茂汶县。县城距成都110km。全县有20个乡镇,275个行政村,2706个村民小组,幅员面积1404km2,总人口50余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54万人,汉族占99%以上,少数民族有回、羌、藏、苗、满等12个民族,耕地面积57.3万亩,2024年粮食总产t,农民人均纯收入4247元。安县是四川省商品粮基地县,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县,中国最大魔芋精粉加工集散地。全县己建成基地粮田35万亩、杂交水稻制种基地5万亩,魔芋种植基地2.0万亩。安县地形复杂,自然资源丰富。县境内山丘占43%,丘陵占38%,坝区占19%,形成不同农业生态区域。常年使用种子1700t、化肥11.5万t、农药350t。
  2.安县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机构性质、人员安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始于1999年,2000年3月成立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10月农业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设农业法规股(行政股站),编制4人,2024年4月农业法规股增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农业搏御绝执法工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目前,农业法规股在岗工作人员均属事业编制人员,全局共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4人。
  (2)职能①宣传贯彻执行涉农法律法规规章。②负责农业行政审核,依照法定程序审核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资格证及其它行政许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③负责农业法制建设,完善农业执法的有关制度,做好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执法人员岗位培训。④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农业承包经营合同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查处。⑤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及农业法律、法规管理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调解纠纷。⑥承办有关方面交办移送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3)取得的成效①建立与完善了行政执法的各项有关制度,包括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农业行政执法的程序和制度、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等。②积极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近几年来,我们抓好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种子法》拆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近几年来,利用培训、讲座、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现场咨询等形式共培训干部职工1100人次,农资经营人员2300人次,向农民散发宣传资料份。③加大了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保护农业生产安全。近几年来,共开展“农资打假、送放心农资下乡基姿进村、绿色护农”活动及“毒鼠强、甲胺磷等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工作”23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3次,开展农资进销货台帐检查3020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
  4790人次,执法车辆1227台次,受理来信、来访、投诉、举报65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3000家次,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448起,查处违法种子kg,打击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窜贩种子违法行为75起,没收假劣农药5100kg,没收剧毒鼠药“毒鼠强”100kg,没收高毒、高残留、剧毒农药670kg,查处劣质化肥kg,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罚款9.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特别是在“5.12”地震灾害后,积极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搞好了灾区“敌敌畏杀虫剂禁止使用和销售”工作,加强了对灾区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有力地保护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④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在处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引用法律条款准确,程序合法,公开、公正、公平执法,无冤假错案发生,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调解纠纷率达100%。2024年、2024年、2024年、2024年、2024年获市农业局、县人大农业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三、安县农业执法工作面临的窘境
  
  1.执法软环境
  (1)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不完善,想作为,却不能作为
  ①肥料方面。《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产品的总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的相符,而产品个别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这一现象。这样,肥料产品质量的均衡性就很难保证的。由于该条对此情况没有明确细化,所以在执法中无法处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有关单位并不积极履行这一义务,而是经常采取拒绝和隐瞒的方式。由于《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对此行为无相应的处罚规定,执法机关对此违法行为也只能听之任之,无法处理。
  ②种子方面。《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在对标签标注内容制作形式上,规定了三种形式,“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固定在包装物外面的印刷品;放置在包装物内的印刷品”。该项内容就没有明确说明喷墨印制是否符合要求。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经常可以发现种子外包装上有喷墨印制的内容。而喷墨印制的内容在使用中极易出现模糊和脱落现象。但因无明确规定,执法机关难以处理。《种子法》对无证无包装无固定场所经营种子的,只是规定“责令改正,及处以一千元以上至一万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执法中却不好操作。因为许多这样的经营者,一般销售的种子数量为几十公斤至一百公斤。一旦被查获后,当事人便舍弃经营物品,并不来接受处罚,而执法机关却不能正常结案,因为针对此现象,法律法规中没有“没收”这一规定。
  ③农药方面。《农药管理条例》对擅自经营农药的行为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只是在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而在实际执法中,经常会遇见一些个体销售农药者(乡村),其销售数量一般几包、十几包,乃至几十包。销售额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或上百元,数量虽然不大,但影响很坏。一旦出现农药事故,极易造成几千甚至上万的损失。这些人当然是不可能有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对这种违法行为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处罚,罚款少则几十元,多则三五百元。这不仅造成执法成本的浪费,也不能达到对违法者实施有效惩诫的目的。更别说树立农业执法部门的威信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指明了农药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等单位及其下设网点”,而并没有允许个体可以经营农药。但在实际执法中,却经常发现工商部门为一些农药经营者办理的农药个体营业执照。这样,农业执法部门无形中便丧失了对农药经营者的资格审核管理。《农药管理条例》对未建立农药经营档案的无相关规定和处罚依据。只是在第二十条、第二十二规定,“农药经营单位购进和销售农药产品时,应当将农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等内容。同时,罚则中也无对违反此两项规定的处罚依据。
  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情行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该条只是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违法农产品有处罚规定,却没有对农民个人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这样,在实际执法中,面对屡见不鲜的此类现象也根本无法进行处理。
  ⑤查处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措施未落实。由于制假售假隐蔽性强,难度大,要查处此类案件,除一方面依靠群众的被动投诉外,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群众的积极主动举报。而没有相应的举报奖励措施,许多老百姓并不会积极主动举报。
  (2)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不明确,思想负担重农业部门在岗专职执法人员身份全部属事业编制,而不是行政编制,不能享受行政编制执法人员的同等待遇。经常担心因执法处罚后,调离执法部门受到打击报复,所以不能放开手脚大胆开展执法工作。
  (3)农业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是专业技术人员出身,有着过硬的农业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在处理一般性农资纠纷方面是轻车熟路。但由于没有经过比较系统的法律法规专业学习,在处理难度较大的案件时,就显得有些畏手畏脚,不敢大胆执法。
  (4)政府重视不够,执法工作缺少创造性由于我县农业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还没有被一些领导重视。一些领导的观念还停留在出现农资纠纷才重视,未出现就不重视的状态。在日常工作经费、办公设施设备、执法人员待遇等方面没有给予必要的政策解决。这样,就使许多工作没有做到未雨绸缪,从而给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隐患。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要期望农业执法部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就显得勉为其难了。
  2.执法硬环境
  (1)执法办公设施设备差,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效率低执法机关无执法交通工具,无便携式电脑、数码摄像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执法设备设施,严重影响了执法效率和水平。
  (2)执法经费无保障,工作主动性差
  多年来,执法机关就一直为执法经费着急。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农资纠纷案件调查、投诉举报查处等,需要必要的车旅费、种子农药肥料质量抽样检测费、执法文书资料打印费、通讯费等工作经费。但由于这些执法经费迟迟未予解决,导致许多执法工作大打折扣,严重地影响了农业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日常执法检查的次数偏少,对农资投诉举报的应急反映慢,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检查大多停留在对外包装和标签的管理上,而对其内在质量的监管却做得较少。
  
  四、解决当前农业执法工作中面临窘境的对策
  
  1.进一步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农业法律法规,使农业执法行为更具可操作性。
  2.由人事部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确定县级专职农业执法人员的行政编制身份。
  3.***分批实施县级农业执法体系建设项目,为县级农业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设施。
  4.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出台有关政策,落实开展农业执法工作的必要经费。
  5.由政府制定政策,建立农资投诉举报奖励基金制度。
  (通联:①四川省安县农业局②四川省绵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问答拓展:农业执法上半年农药管理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农业执法上半年农药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以来,在省、市业务部门和农业局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农业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农业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农药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制订方案

  为认真贯彻农业部和省、市政府《20xx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局党委对农业生产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始终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全县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把农药监管年活动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药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郭平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王二木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由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志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和有关行政执法机构都建立目标责任制。三是整合执法资源,实行联合检查,协同办案,市场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药监管年活动方案和措施。

  二、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省农业厅[20xx]4号文和市局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营造春季农资打假声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同时在3月16日—22日,大队领导班子带领20多名执法人员和十多个农资经营单位携带优质农资产品及宣传资料到大桥乡、邢庄乡、门楼任乡、洧川镇、十八里镇、张市镇等,共150个行政村进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农药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介绍农资识假辩假,科学使用农业技术知识以及选购农资产品的注意事项,并向农民推荐优秀农资经营企业和放心农资产品,组织现场咨询,设立举报,提高了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了“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的目的`,确保放心农资质量高、价格廉。四月下旬农资协会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评出17个诚信经营门店和16个农民信得过产品进行了表彰,充分发挥了协会作用。推进了协会工作扎实开展。

  半年来,我们不失时机的在3.15、法规颁布普法宣传日活动中,积极组织人员在县城和乡镇人员密集地段大力的对农业方面法律孝肆消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车、横幅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做电视专题讲座1次,悬挂和粘贴宣传标语100条,宣传车120余辆次,宣传单1.5万多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创造良好的环境。开展这些活动使农民特别欢迎,特别是对我们开展的现场培训、咨询深受称赞。

  三、积极开展农业执法信息和调研工作

  根据农业局党委要求,为使我们执法工作更透明,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更好的为三农服务,年初执法大队及时成立农业执法信息和调研工作领导组,把大队在农药市场管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的反映上级业务部门,使我们所做工作能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确保农业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得到开展。半年来,共提供信息6条,调查报告1篇。

  四、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开展诚信企业和优质产品推介活动,营造了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建立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逐步推行农资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监督、警示、规范、引导作用,建立“黑名单”制度,曝光违法违规失信企业,促使农资市场主体健全进销货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提高雹让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能力。

  五、狠抓市场监管,规范农药生产经营

  20xx年我们继续对经营门店实行门店招牌、信誉卡、经营台帐、监督岗进行四统一。大力对农药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加大对农资***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检查,清除隐患,不留死角。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商业欺诈和虚假广告。对农民群众巧知投诉举报的案件,逐一进行了排查,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重点是加强禁用农药的管理,加强农药标签治理,进一步提高农药标签合格率。尤其在加强五种高毒农药管理方面,首先建立组织制定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对各经营门店鉴订管理责任,使农民提高了对五种高度农药违害社会的认识,经过对农药经营门店多次进行排查,我县农药市场上彻底杜绝了五种高度农药。

  半年来,执法大队对全县17个乡镇农药市场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采取明查暗访、昼夜值班、蹲点、跟踪方式进行监管。严格农资市场管理,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6个月来共检查企业6个,整顿市场17个,调解纠纷案件4起。

  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开展农业执法工作,农民对企业和经营者都有了较好的印象,现在的农药市场的产品合格率高于往年,农民基本上能够买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通过市场的监管,净化了农药市场,维护了农民的权益。为农民的增收,农业的增效,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问答拓展:生物农药在我国推广应用困难原因分析及对策?

生物农药在我国推广应用困难的原因:1、使用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成本高据调查,目前市场上用于防治水稻纵卷叶螟的生物农药阿维菌素,成本需5元/亩·次,而防治同样的害虫选用的中等毒性农药如乙酰甲胺磷成本只需2元/亩·次;再如用于防治蔬菜菜青虫的苏云金杆菌,成本需12元/亩·次;而菊酯类农药防治只需3元/亩·次。生物农药的成本是普通化学农药的2-4倍。2、防治效果较慢,速效性差生物农药在施用后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对害虫有所作用,对害虫的防治效果反应较慢,产品的质量保证期短,速效性较差,施启粗用生物农药后多数要在3-4天后才能见到效果。就农民的用药心理来说,希望施用速效性较强的农药,用药后能达到“药到虫除”的效果。3、防治对象专一生物农药由于是专门从昆虫病毒、真菌以及昆虫信息素提炼或加工而成的,不是化学合成剂,其防治对象专一,不具备化学农药防治害虫广谱性的特点。如苏云金杆菌只能用于防治蔬菜菜青虫、小菜蛾等,而有机磷类杀虫剂乙酰甲胺磷,不但能防治蚜虫、蔬菜害虫,还能防治水稻螟虫、稻纵卷叶螟等,杀虫范围较广。4、生物农药的贮存条件苛刻一般要求储藏温度低于常温,按照国家农药标准的规定,农药贮存两年,其有效成份降解率不应超过5%,而生物农药很难做到两年之内药效损失低于5%的要求。
5、用药条件要求高生物农药一般为水剂,受阳光或微生物的作用后容易分解,残留降悄塌镇解快,稳定性较差,特别是活体微生物为有效成份的产品,生物活性下降很快,用药技术条件要求高。因为生物杀虫剂的专一性很强,杀虫谱不广。应针对不同害虫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的生物农药。对策:1、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全面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大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所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销单位不得生产、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农户在蔬菜等农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积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和其他农产品。凡发现使用禁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一律予以没收,集中销毁。
2、实行农产品市场检测准入制
做好生物农药推广使用工作必须严格实行农产品市场检测准入制,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的有效举措。实行农产品检测准入制,凡是农药超标的农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农贸市场。
3、结合农资补贴,推广使用生物农药
结合农资补贴或对小麦、水稻等作物重大病虫害进行直补,药剂选择生物农药,在病虫害发生的关键时期对农户直接补贴药剂进行防治,重点应对高产创建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病虫害统一防治示范区和种植大户进行综合补贴,这样能大大加快生物农药的推广进程。
4、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
推广生物农药,当务之急是建立有机和绿色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政府监管部门要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严格监管化学农药超标蔬菜的销售,让有机和绿色蔬菜真正成为市场的主导产品。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倡导有机和绿色农产品优质优价理念,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
5、继续实行统防统治,大力推广生物农药
针对农作物病虫发生种类多,发生为害时期不一致,多数农民不能准确识别所种农作物上发生病虫害的种类,加之所选药剂、施药方式的差异,特别在重大病虫害突发及多衫迅种病虫害齐发的情况下,盲目用药现象严重,很难保证整体防效。应以统防统治为契机,开展统防统治,选择生物农药,同时辅以低毒低残留的品种,以便达到理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