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种什么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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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
2、桉树能不能在农村自留地种植?不允许
农田土地一般不允许种植桉树的亲。首先一定要去审批,审批下来以后才可以种植。问一下乡**,或者是村里面才你决定吧,不要自己随便种别的。每个地区不同。不审批栽树会有罚款的后果最好是经过审批后。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强行种植在自家承包地不属于违法的亲强行种植没有审批的一般会处罚款。别的没什么。一般处罚要根据面积大小来决定的。每亩一千元左右
3、自留地的使用范围?分给农民的自留地之能种粮食,疏菜,还能栽果树,自留地分给农民的目的是给生活上以点补助,还能种豆子,各种瓜,等等,就是不能在自留地上搞建筑,这自留地是基动地,种上几年说变更就会收回集体的,所以分给农民的自留地之有使用权,沒有建筑权。
4、农村自留地可以建设花卉大棚吗?不可以!
自留地,不是自己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的!以前的自留地,是留给社员种植蔬菜和其它园艺作物(不是园林作物)。自留地的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在自留地上建房、葬坟、挖土、取土。建设的花卉大鹏,属于园林植物,改变了自留地的用途,所以不可以!

从事集体组织劳动的农民能种由集体分配给自己的自留地。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
八十年代后,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已将集体土地全部承包给本村农民经营,自留地和承包地已没有太大的区别。
无论是自留地还是承包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农民只有承包使用权,不能进行买卖、不能在土地上取土、造坟、建房,也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是,应当服从国家需要。
拓展好文:农村‘自留地’有何特殊之处,‘自留地’是什么意思?
原标题:农村‘自留地’有何特殊之处,‘自留地’是什么意思?
农村的“自留地”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自己选择留下来的土地。它是在土地包产到户的时候,也就是国家承包分配土地的时候,村集体允许农民们每家每户选择一块土地留下来自己使用,当让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们只有土地使用权,说白了就是给每家都留了一个菜园子。
百度百科关于“自留地”的注释如下:

“农村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自留地”是一个特定的社会及历史留下的产物。记得小时候,我家自留地里,爷爷种过大蒜,包包菜,土豆,大葱,小油菜,冬天吃的小白菜,菠菜等等,一些家里常食的蔬菜。所谓“自留地",并不是你想要留下就可留下的土地,是集体按政策规定的数量内,向每家每户有耕田的农民提供的一块土地。
自留地的特点和用途
1、自留地的特点:离家比较近,一般都是以宅基地就近选择,所以大多数的自留地都是自家房屋前后的土地,或者是离房屋比较近的土地。
2、自留地的作用:主要用于种菜、搞家庭养殖、种一些果树或者用来存放农资农具及各种杂物。
自留地的所有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自留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自留地使用权一般跟宅基地使用权是联系在一起的,房子在,宅基地就在,自留地也在,房子不在了,宅基地也就相当于自留地,户口迁出农村的人员如果没有房屋,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地于承包地的区别
首先来说承包地,对于承包地来说大家都应该听说过,国家分配给农民朋友的承包地是有一定承包期限的,农民在承包期内有使用权,承包期在到期之后,村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打散并重新调整分配。
相对承包地来说,留给我们每户家庭的自留地无使用期限,我们选择留下来的自留地可以无限期使用,和宅基地一样具有无偿性、享有永久的使用权。自留地不参与土地确权,不参与土地再次承包分配,也就是说,即使土地承包期到期后,政策要收回承包地统一重新承包分配,自留地是不拿出来重新分的。在18年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在农村的朋友都应该知道每家的自留地都是没有参与确权的,也没有上土地证。
自留地的权属关系跟宅基地是一致的,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农民有宅基地使用权就有自留地使用权。自留地跟宅基地一样不能自由买卖,将自留地出售给他人的,将永远不能重新获得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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