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药袋回收厂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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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纳集团是一家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业的综合性集团,集团经营范围涉及有机蔬菜种植、有机食品加工、生物农药生产、叶面肥生产及房地产、矿业加工等诸多领域。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定点批准农药生产企业,一期生产基地位于青岛莱西日庄镇驻地,占地余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人民币,主要生产复配产品,现有全自动乳油生产线5条,粉剂生产线4条,年产值近2亿元。二期计划投资5000万元,新厂区位于海洋化工领域的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平方米,主要生产原药、表面活性助剂及除草剂。
2、山东哪里做农药的化工厂比较多?山东潍坊润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绿霸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3、萃健农药哪里生产的?萃健农药是杨凌萃健生物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
萃健农药,成立于2026年2月,是中国健康产业原料的主要出口企业之一。公司专设研发中心及相关机构,为农药,功能性食品、营养补充剂、化妆品、药品及行业提供优质稳定、安全可靠的活性物质。公司以资源优势为依托在中国建有相关生产基地,包括中国专业的欧洲提取物生产基地和采用环保工艺生产的肌醇生产基地。毗邻原料的基地建设、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和对技术成果的持续应用,确保了生产环节的稳定和连续。
4、青岛清原植保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简介:青岛清原控股有限公司下设青岛清原杂草研究所有限公司、青岛农冠农药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清原植保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及服务于一体的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侯玲成立时间:2026-03-05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708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0号1号楼1102户

简介: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国家工信部农药生产定点企业,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专注农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在青岛胶州市建有现代化的生产基地,现已形成了杀菌剂、杀虫杀螨剂、植物生长调节剂、除草剂、新型肥料五大产品系列,建立了遍布全国的市场营销网络和技术服务体系,“中达”已成为中国农资行业的知名品牌,公司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
公司十分注重研发工作,设立了研究开发中心,致力于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型农化新品种、新剂型的研究与开发。一批高学历的研究人员组成了公司的技术团队,公司还聘请了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沈阳化工研究院等高校院所的多位专家教授作为企业的长期顾问。多年来公司持续不断地加大科研投入,进行自主研发工作,承担了多个国家、省、市的科研项目,使公司拥有了一大批先进的技术储备,在海洋生物农药、水性化环保制剂等研发方向上已步入了同行业的前列,为企业持续不断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司十多年的创业历程中,**了一批高素质的优秀员工,他们具有创业的**和创新的精神,是公司最为宝贵的财富,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可靠保证。
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国农资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为此公司将继续秉承“打造科技精品,服务绿色农业”的理念,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构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大力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全力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保障中国农产品的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定代表人:栾守业
成立日期:2000-01-27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山东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经营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英文名:QingdaoZhongdaAgricultureTechnologyCo.,Ltd.

人员规模:100-499人
企业地址:青岛胶州市大沽河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农药生产、**(按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及有效期生产经营);新型肥料(按肥料登记证登记的范围经营及有效期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许可证,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农业生物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与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拓展好文: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运行规范》和《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流程,科学评价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成果,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6年)》(青农计财字〔2026〕3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运行规范》和《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4日
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运行规范
为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回收处置

第一条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
第二条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应当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经营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回收义务。
第三条 农药生产企业自行回收的,应当在当地建立回收体系、制定回收方案,并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农药生产企业委托经销商回收的,应与本地经销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协商确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具体履行方式。
第四条 农药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按照瓶袋分开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不得拒收其**农药的包装废弃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第五条农药使用者在施用过程中,配药时应当通过清洗等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残留农药;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条 农药经营者、回收站(点)和区市级回收中心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在集中储存前,应当暂存于仓储场所或容器,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六防”要求。
第七条 农药经营者、回收站(点)和区市级回收中心应当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露天存放。

第八条 农药经营者、回收站(点)和区市级回收中心应当建立回收台账,记录回收日期、数量、去向等信息,做到可追溯。回收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
第九条 丢弃在田间地头、河边沟渠等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难以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当地**部门布局建设的回收站(点)或委托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市场主体负责回收。
第二章 监管考核
第十条 建立健全回收中心。每个涉农区市设立1处以上符合条件的区市级回收中心,负责镇级回收站(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清点、称重、包装、贮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到回收区域全覆盖。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回收站(点)。涉农区市根据辖区内农作物生产情况、农药使用情况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等,在每个镇街布局设立1处以上回收站(点),负责镇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暂存,及时转运至回收中心统一处置。
第十二条进行重量查验。镇级回收站(点)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时,要做好查验分类,登记在册,有镇村级监管的,由监管员负责查验;无镇村级监管的,自行查验。回收中心转运农药包装废弃物至垃圾处理中心前,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需进行现场查验,确保重量准确,防止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 压实监管责任。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落实回收处置工作经费,组织协调做好辖区回收处置工作;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加大对随意丢弃废弃物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回收体系建设、督促落实回收站(点)和其他市场主体,及时捡拾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等。

第十四条 实行分类管理。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镇街根据实际确定每个回收站(点)的任务量,在完成规定任务量的基础上,按照超额完成任务量多少,进行打分排序,对获得的市级考评奖金实行差别奖励,体现“多劳多得”原则。
第十五条 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宣传有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做好回收处置工作的法律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形成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 执法检查
第十六条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交由专门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农业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的,由农业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本规范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科学评价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成果,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根据《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6年)》(青农计财字〔2026〕39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组: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二组:崂山区、城阳区。
二、考评内容

(一)回收体系建设情况(10分)。是否建成符合条件的区市级回收中心1处以上,并满足相关要求;农业生产任务较重的镇街是否建成符合条件的回收站(点)2处以上,并满足相关要求。
(二)回收体系运转情况(40分)。回收中心是否开展清点、称重、包装、贮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回收站(点)是否开展回收、暂存、转运等工作,回收台账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完成年度回收处置任务。
(三)回收效果抽查情况(40分)。开展现场抽查,随机抽取1—2个镇街,检查镇街回收(点)、农药经营店是否开展回收工作;查看田间地头、道路沟渠、机井河塘等是否有明显散落的废弃物等。
(四)工作档案管理情况(10分)。查看会议研究、工作部署、工作调度、工作表格、检查通报、宣传报道等工作档案,包括文件、图片、视频等。
三、考评方法
根据《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6年)》和本考评办法,对各区市回收体系建设、回收体系运转、回收效果抽查、档案管理等,分两组进行评比打分并排序(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避免出现并列情况。其中:上半年考评情况占40%权重、下半年考评情况占60%权重,各区市年度成绩综合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评情况确定。
四、考评结果运用

年度考评结果全市通报并作为市级考评奖金发放的依据。其中:一组一等次1名(奖励80万元)、二等次2名(各奖励60万元);二组一等次1名、二等次1名。
五、组织领导
成立考评工作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工作组组长,由投入品处、种植业处、财审处、执法支队、农技中心、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投入品处牵头负责考评工作。
附件: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考评表
详见青农字〔2026〕39号--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运行规范》和《青岛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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