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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目的

2025-12-29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589 次

本篇经验会给广大农资人介绍“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目的”的内容进行剖析,期望对各位农资人们有几分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目的
1、农资店为什么回收农药瓶子?

农资店回收农药瓶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农药瓶子是有害垃圾,如果随意丢弃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生态健康。

废弃农药瓶子还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拿来重新灌装,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农资店回收这些农药瓶子,可以将这些废弃物进行标准化的处理和分类,达到环保和资源节约的目的。

农药瓶子回收对于农资店策略性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帮助,通过回收农药瓶子,可以增加店内流量、改善口碑、提高客户粘性等,从而为农资店的**服务等方面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农资店回收农药瓶子是一种积极的环保行为,也是促进农资店发展的一种有效方法。

2、回收农药瓶要办什么证?

回收农药废弃物需要:

1、回收点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经属地镇**(街道办事处)委托方可从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回收点不回收非农药瓶、袋,只回收本店**、并在柯桥区内使用的农药废弃包装物,不回收投机外源性的农药废弃包装物。

2、回收点在农药**时,要对所售农药出具凭证,认真做农药进、销台账和废弃包装物回收台账,做到“三台帐一凭证”一致。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目的

3、回收点必须对已收瓶、袋按原箱、原瓶原盖(盖拧紧)进行装箱:农药袋按同类规格20只/包成件计价,以便清点、验收、调运、处置。

4、回收点应严格执行件政策,对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分类定价,对未按分类规格**的回收费用则不予认可。

5、回收点应自觉接受区有关和属地镇**(街道办事处)的监督管理,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将按承诺取消回收资格,并承担相应违规贵任。

3、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

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1、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要求,农药经营者必须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妥善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严防环境污染。

2、从事农药经营的企业及个人应设置与门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设备及暂存场所,农药包装袋和包装瓶应分开存放。

3、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通过**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不、市场驱动,实现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目的

4、农药经营门市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刀得不其他废弃物混合存放,暂存场所应当采取防雨淋、防渗漏的措施。

5、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及时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时间、数量、废弃物来源、经营场所负责回收的人员等详细信息。

6、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保存2年以上。

4、农药回收后怎么处理?

农民打完农药后,农药瓶该如何正确处理,有回收的吗?农民对农药有害有毒的物品,还是十分谨慎的。农药瓶是不会去卖的,一般是用完了烧毁怕农药残留给牲畜或是人造成伤害。卖了没多少钱,万一在用在别处造成中毒。农民怕伤害自己也怕伤害别人选择消毁,火烧或者深埋是不会去卖的。也没人会回收谁也不想惹事。

现在有的地方农业部门,在一些田间地头放置了农药包装物统一回收箱,这样的做法最为恰当,可以把农民的农药包装品统一收回进行处理再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减少了污染。这一方法也希望各地农业部门可以参考借鉴,并多做推广。

5、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方式怎么填写?

深埋、焚化等方式。

1、废弃农药的处理对废弃的农药,应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安全处理,一般采用深埋、焚化等方式。深埋是常用的方法,但必须在远离住宅区和水源。高毒农药一般先经过化学处理,而后在具有防渗结构的沟槽申掩埋。凡是焚烧销毁的农药,应在专门的炉上进行处理。所有有机农药,无论是植物性的还是合成的化合物,均能焚烧而被破坏。而重金属无论其化学结构怎样,经焚烧后仍具有毒性,因此这类药剂不易焚烧。焚烧要彻底,以防毒物随着烟雾释放到空气中。施用农药时,每次都要计划用药,配好的药液尽量用完,绝不能把剩余农药倒在易污染水井、河流、湖泊和池塘的地方。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目的

 2、农药废包装的处理。农药废包装不能作为它用,不能丢放,要妥善处理。完好无损的可由**部门或生产厂统一回收。高毒农药的废包装要按照高毒农药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金属桶和罐要清洗压扁然后埋掉,深埋时容器顶层距地面的距离至少50厘米。玻璃容器要先打碎,然后再掩埋。杀虫剂的包装要焚烧,除草剂的包装纸板要埋掉,塑料容器要清洗并焚烧。如果不能马上处理容器,应把它们洗净后放在安全的地方。焚烧时,不要站在火焰产生的烟雾中,更不让小孩靠近。必须强调的是,绝不能用盛过农药的容器来装食品、饮料、酒、油等,也不能用来盛放粮食和饲料。

拓展好文:《关于印发永康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永康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市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浙政办发〔2026〕82 号)、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全力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浙农科发〔2026〕3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定义

  本方案所称的农药废弃包装物,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器具。装有报废农药的农药废弃包装物也适用本方案。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目的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健全、责任明确、机制完善、保障有力的工作要求,建立镇(街道、区)督促配合、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市供销社具体回收、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专业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逐步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无害化,各类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 80%以上,回收的包装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有效解决农药废弃包装物随意丢弃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职责分工

  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各镇(街道、区)等按职责分工形成“回收-运输-监管”闭环。

  回收环节中,市供销社负责指定或成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公司负责全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的具体实施。镇(街道、区)负责落实辖区内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的宣传、督促、检查等工作。

  运输环节中,各回收网点收回的农药废弃包装物,由回收公司定期清点数量,并运回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7-2026)的仓库临时存放,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运输和集中处置,避免发生农药包装物二次污染事故。

  监管环节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不定期检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市财政局负责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资金的保障和结算**,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负责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处置的环境监管。市供销社负责对回收公司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回收网点的回收数量进行核查确认。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目的

  (四)资金补助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费用包含回收废、临时仓储管理费、回收管理费、无害化处置费等,以市财政扶持补助为主。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实行全市统一标准统一价格回收∶ 农药瓶分 200ml 以下(包括 5—10ml 针剂)、200ml(含)以上二个档次,分别按每只0.2 元、0.5 元回收; 农药包装袋按每只 0.1 元回收。严禁外来农药废弃包装物流入本市。回收网点的手续费和保管费为该网点回收金额的 25%,此项费用由回收公司先行垫付。临时仓储管理费由回收公司为每个回收网点统一配置临时仓储设施,设施投入由市财政按实**。回收公司的回收、运输、仓储管理费用为全市回收金额的 35%。无害化处置费由回收公司先行垫付,按实际发生额由市财政划拨。

  (五)工作要求

  要求各镇(街道、区)、各责任部门抓好部署落实、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验收。

  本方案从 2026 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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