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懂农资网!权威农资专家解读,让你更懂农资!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2026-01-11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218 次

这篇总结会给全国农友们剖析“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的内容进行分享,期待对农资人们有一点帮助,快快收藏起来吧!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1、新版农药标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保证农药使用的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经营、使用的农药产品应当在包装物表面印制或者贴有标签。产品包装尺寸过小、标签无法标注本办法规定内容的,应当附具相应的说明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签和说明书,是指农药包装物上或者附于农药包装物的,以文字、图形、符号说明农药内容的一切说明物。

第四条农药登记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农药登记时提交农药标签样张及电子文档。附具说明书的农药,应当同时提交说明书样张及电子文档。

第五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由农业部核准。农业部在批准农药登记时公布经核准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核准日期。

第六条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真实、规范、准确,其文字、符号、图形应当易于辨认和阅读,不得擅自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第七条标签和说明书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化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其他文字。其他文字表述的含义应当与汉字一致。

第二章标注内容

第八条农药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

(一)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号;

(三)农药类别及其颜色标志带、产品性能、毒性及其标识;

(四)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五)中毒急救措施;

(六)储存和运输方法;

(七)生产日期、产品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

(八)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九)可追溯电子信息码;

(十)像形图;

(十一)农业部要求标注的其他内容。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第九条除第八条规定内容外,下列农药标签标注内容还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一)原药(母药)产品应当注明“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且不标注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经登记批准允许直接使用的除外;

(二)限制使用农药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对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

(三)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但属于第十八条第三款所列情形的除外;

(四)杀鼠剂产品应当标注规定的杀鼠剂图形;

(五)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可以不标注特征颜色标志带;

(六)委托加工或者分装农药的标签还应当注明受托人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受托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和加工、分装日期;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七)向中国出口的农药可以不标注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应当标注其境外生产地,以及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十条农药标签过小,无法标注规定全部内容的,应当至少标注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净含量、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等内容,同时附具说明书。说明书应当标注规定的全部内容。登记的使用范围较多,在标签中无法全部标注的,可以根据需要,在标签中标注部分使用范围,但应当附具说明书并标注全部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农药名称应当与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名称一致。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包括农药登记证持有人、企业或者机构的住所和生产地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传真等。

第十三条生产日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分别用两位数表示。产品批号包含生产日期的,可以与生产日期合并表示。

第十四条质量保证期应当规定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期也可以用有效日期或者失效日期表示。

第十五条净含量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表示。特殊农药产品,可根据其特性以适当方式表示。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第十六条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作用特点等。对农药产品性能的描述应当与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相符。

第十七条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适用作物或者场所、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是指施用方式。使用剂量以每亩使用该产品的制剂量或者稀释倍数表示。种子处理剂的使用剂量采用每100公斤种子使用该产品的制剂量表示。特殊用途的农药,使用剂量的表述应当与农药登记批准的内容一致。

第十八条使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施用条件、施药时期、次数、最多使用次数,对当茬作物、后茬作物的影响及预防措施,以及后茬仅能种植的作物或者后茬不能种植的作物、间隔时间等。限制使用农药,应当在标签上注明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并明确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安全间隔期及农作物每个生产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的标注应当符合农业生产、农药使用实际。

下列农药标签可以不标注安全间隔期:

(一)用于非食用作物的农药;

(二)拌种、包衣、浸种等用于种子处理的农药;

(三)用于非耕地(牧场除外)的农药;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四)用于苗前土壤处理剂的农药;

(五)仅在农作物苗期使用一次的农药;

(六)非全面撒施使用的杀鼠剂;

(七)卫生用农药;

(八)其他特殊情形。

第十九条毒性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五个级别,分别用“”标识和“剧毒”字样、“”标识和“高毒”字样、“”标识和“中等毒”字样、“”标识、“微毒”字样标注。标识应当为黑色,描述文字应当为红色。由剧毒、高毒农药原药加工的制剂产品,其毒性级别与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当同时以括号标明其所使用的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

第二十条注意事项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一)对农作物容易产生药害,或者对病虫容易产生抗性的,应当标明主要原因和预防方法;

(二)对人畜、周边作物或者植物、有益生物(如蜜蜂、鸟、蚕、蚯蚓、天敌及鱼、水蚤等水生生物)和环境容易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明确说明,并标注使用时的预防措施、施用器械的清洗要求;

(三)已知与其他农药等物质不能混合使用的,应当标明;

(四)开启包装物时容易出现药剂撒漏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标明正确的开启方法;

(五)施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国家规定禁止的使用范围或者使用方法等。

第二十一条中毒急救措施应当包括中毒症状及误食、吸入、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的急救和治疗措施等内容。有专用解毒剂的,应当标明,并标注医疗建议。剧毒、高毒农药应当标明中毒急救咨询。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第二十二条储存和运输方法应当包括储存时的光照、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要求及装卸、运输时的注意事项,并标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等警示内容。

第二十三条农药类别应当采用相应的文字和特征颜色标志带表示。不同类别的农药采用在标签底部加一条与底边平行的、不褪色的特征颜色标志带表示。除草剂用“除草剂”字样和绿色带表示;杀虫(螨、软体动物)剂用“杀虫剂”或者“杀螨剂”、“杀软体动物剂”字样和红色带表示;杀菌(线虫)剂用“杀菌剂”或者“杀线虫剂”字样和黑色带表示;植物生长调节剂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字样和深**带表示;杀鼠剂用“杀鼠剂”字样和蓝色带表示;杀虫/杀菌剂用“杀虫/杀菌剂”字样、红色和黑色带表示。农药类别的描述文字应当镶嵌在标志带上,颜色与其形成明显反差。其他农药可以不标注特征颜色标志带。

第二十四条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应当以二维码等形式标注,能够扫描识别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信息码不得含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文字、符号、图形。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格式及生成要求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像形图包括储存像形图、操作像形图、忠告像形图、警告像形图。像形图应当根据产品安全使用措施的需要选择,并按照产品实际使用的操作要求和顺序排列,但不得代替标签中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二十六条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标注任何带有宣传、广告色彩的文字、符号、图形,不得标注企业获奖和荣誉称号。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制作、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每个农药最小包装应当印制或者贴有独立标签,不得与其他农药共用标签或者使用同一标签。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第二十八条标签上汉字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二十九条农药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字体、字号、颜色应当一致,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于横版标签,应当在标签上部三分之一范围内中间位置显著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应当在标签右部三分之一范围内中间位置显著标出;

(二)不得使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三)字体颜色应当与背景颜色形成强烈反差;

(四)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无法同行书写外,不得分行书写。除“限制使用”字样外,标签其他文字内容的字号不得超过农药名称的字号。

第三十条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和剂型应当醒目标注在农药名称的正下方(横版标签)或者正左方(竖版标签)相邻位置(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可以不再标注剂型名称),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农药名称的二分之一。混配制剂应当标注总有效成分含量以及各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称和含量。各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称及含量应当醒目标注在农药名称的正下方(横版标签)或者正左方(竖版标签),字体、字号、颜色应当一致,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农药名称的二分之一。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第三十一条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注在标签的四角,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标签面积的九分之一,其文字部分的字号不得大于农药名称的字号。

第三十二条毒性及其标识应当标注在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的正下方(横版标签)或者正左方(竖版标签),并与背景颜色形成强烈反差。像形图应当用黑白两种颜色印刷,一般位于标签底部,其尺寸应当与标签的尺寸相协调。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应当醒目标注,字号大于使用技术要求其他文字的字号。

第三十三条“限制使用”字样,应当以红色标注在农药标签正面右上角或者左上角,并与背景颜色形成强烈反差,其字号不得小于农药名称的字号。

第三十四条标签中不得含有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

(一)误导使用者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的;

(二)卫生用农药标注适用于儿童、**、过敏者等特殊人群的文字、符号、图形等;

(三)夸大产品性能及效果、虚假宣传、贬低其他产品或者与其他产品相比较,容易给使用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四)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五)含有保证高产、增产、铲除、根除等断言或者保证,含有速效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六)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七)其他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标签和说明书上不得出现未经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或者使用方法的文字、图形、符号。

第三十六条除本办法规定应当标注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企业或者机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之外,标签不得标注其他任何企业或者机构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第三十七条产品毒性、注意事项、技术要求等与农药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有关的标注内容经核准后不得擅自改变,许可证书编号、生产日期、企业联系方式等产品证明性、企业相关性信息由企业自主标注,并对真实性负责。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第三十八条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变更标签或者说明书有关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内容的,应当向农业部申请重新核准。农业部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核准决定。

第三十九条农业部根据监测与评价结果等信息,可以要求农药登记证持有人修改标签和说明书,并重新核准。农药登记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业部在作出准予农药登记变更决定的同时,对其农药标签予以重新核准。

第四十条标签和说明书重新核准三个月后,不得继续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2026年12月8日农业部公布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现有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与本办法不符的,应当自2026年1月1日起使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签和说明书。

2、多效唑水剂用不完怎么存放供下次使用?

多效唑水剂是一种杀菌剂,它主要用于病害防治,如植物真菌病、秋季晚疫病、霜霉病等。对于多效唑水剂标示的保存期限和保存条件应该认真遵照,下面是多效唑水剂的保存方法: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1.存放环境:多效唑水剂应该放置在阳光直射的地方远离高温,低湿的地方,防止因温度变化导致药效减退或变质。

2.容器:多效唑水剂应该存放在原包装容器中,以便于快速识别药品的信息、有效期、成分等重要信息,同时防止药品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3.避免污染:在使用多效唑水剂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减少人为的污染。使用药品前要洗手、换手套等措施,防止药品散失,与外界沾染。

4.分类存放:多效唑水剂应该根据生产日期、药品类别、有效期限等标准进行分类存放,避免品种混用,减少药品的易损性。

对于多效唑水剂的存放,需要注意存放环境、容器、避免污染、分类存放等方法。要严格按照药品标签上的注意事项来储存,以确保药品保质期限内药效不降低,发挥作用。

3、多效唑5年了还可以用吗?

1可能失效了

2多效唑是一种杀菌剂,在正确的存储条件下,其有效期为5年左右。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如果没有正确存储,如受潮、高温、暴露在阳光下等,可能会缩短其有效期。

3如果已经存放了5年以上,可以先进行小规模的试验进行检测,来确定其是否还有杀菌效果,以保证使用效果。

但一般情况下建议不要使用过期的药品。

4、波尔多液放置24小时以后还能用吗?

不能。

波尔多液配好后如超过24小时会失效,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如果喷施,可能存在药害风险。

波尔多液的配制

波尔多液是由硫酸铜,石灰和水配制而成的一种天蓝色悬胶体,其有效成分是碱性硫酸铜,常见的保护性杀菌剂,药效较长而耐雨水冲刷。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根据硫酸铜和石灰的比例可分为等量式(1:1),倍量式(1:2),半量式(1:0.5),少量式(1:0.25/0.4),多量式(1:3/4)等。硫酸铜的用量越多,石灰越少,杀菌能力越强,耐雨水冲刷能力弱,残效期短,反之杀菌力弱,耐雨水冲刷残效期也长。其配制方法如下:

将硫酸铜溶解,石灰溶解过滤,然后各加水稀释,将稀释好了的硫酸铜溶液慢慢倒入石灰水中,并不断搅拌。严禁将浓石灰乳倒入稀硫酸铜中,否则易产生药害。波尔多液要随配随用,不可久置,更不可**。

5、农药可以在柚子上残留多久?

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放牧、收获(采收)、使用、消耗作物前的时期,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间隔时间。在果园中用药,最后一次喷药与收获之间必须大于安全间隔期,以防人畜中毒。

蔬菜用药后上市间隔期是多少呢?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相关规定是:

1杀菌剂方面

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在上市前7天使用;

77%可杀得可湿性粉剂为3-5天;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50%扑海因可湿性粉剂为4-7天;

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为5-7天;

50%农利灵可湿性粉剂为4-5天;

50%加瑞58%瑞毒雷锰锌可湿性粉剂为2-3天;

64%杀毒矾可湿性粉剂为3-4天。

2杀虫剂方面

10%抵氰菊酯乳油为2-5天;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2.5%溴氯菊酯为2天;

2.5%功夫乳油为7天;

5%来福灵乳油为3天;

5%抗蚜威可湿性粉剂为6天;

10%快杀敌乳油为3天,

40.7%乐斯本乳油为7天;

20%灭扫利乳油为3天,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20%氰戊菊酯乳油为5天;

35%优杀硫磷期为7天;

20%甲氰菊酯乳油为3天;

10%马扑立克乳油为7天;

喹硫磷25%乳油为9天;

50%抗蚜威可湿性粉剂为6天;

5%多来宝可湿性粉剂为7天。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3杀螨剂方面

50%溴螨酯乳油为14天;

50%托尔克可湿性粉剂为7天。

一些菜农在用农药防治病虫害时,往往不注意蔬菜上市前的用药安全间隔时间,造成蔬菜上的农药残留量过大。面对之一现象,菜农提高施药用药意识规范的同时,也要加强日常菜市场超市等供应瓜果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控工作,避免因间隔期未达到重复及大量使用农药造成的农药残留超标农作物流入市场,危害食品健康安全。冠宇仪器农药残留检测仪能准确、快速检测出蔬菜、水果、粮食、茶叶以及土壤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可广泛应用于各级**蔬菜检测中心、农贸市场、超市、环保机构、蔬菜种植基地、饭店、车载及实验室等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场所等单位对果蔬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拓展好文:金属切削液杀菌剂busan77

  金属切削液杀菌剂busan77是一种低毒高效的工业杀菌剂,是世界上已广泛采用的杀菌防腐剂。防腐杀菌剂是针对金属加工液中由于微生物的污染导致金属加工液中重要组分的降解,加工液的粘度降低、pH值变化,进而引起机加工系统的腐蚀与泄漏而研制的。对加工液中的厌氧菌,硫酸盐还原菌等的滋生、繁殖有很好的抑制和杀灭的作用。在金属加工液中加入防腐杀菌剂,对金属加工液产品的贮存稳定性以及使用中的稳定性,对机加工系统的保护及对操作者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

  1、广谱、长效的杀灭多种细菌、真菌和酵母菌, 用量低。

  2、适用的pH范围广泛,pH2.0-9.0均可使用。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3、与水混溶,可以在任何工序加入,容易操作。

  4、排放无残留,不会对环境造成累积污染。

  5、不燃烧,易于运输,使用方便。

  6、与各种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及蛋白质成份配伍性好。

  7、对假单胞菌有特效,得到了全世界认同。

  项  目

  指  标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外  观

  **透明液体

  有效含量:

  60%

  密  度

  (20℃)g/cm³≥1.05~1.15

  

金属加工液杀菌剂保质期

  溶解性

  与水完全混溶

  

  

  在石油化工、电力、中央空调、工业循环冷却水等水性体系中,一般使用浓度为0.05~1%(w/w),取决于体系是否容易受细菌、真菌和藻类等的污染,在工业循环水中建议每周投加50-100g/m³。在涂料、高分子合成乳液等水性体系中,一般使用浓度为0.05~0.4%(w/w),取决于产品是否容易受微生物侵蚀和产品的贮存环境,专一配方的准确添加量可由我公司化学微生物技术中心试验得出。

  本品25kg或200kg塑料桶包装,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包装。应储存在阴凉避光处,保质期为一年。

  1、本品应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可延误! 不可与皮肤长时间接触,不可延误,人工操作应配戴防护镜和防酸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