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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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兽药及有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生产资料,而是通过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肥、作物轮作、生物或物理方法等技术,培肥土壤、控制病虫草害、保护或提高产品品质,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要求。
(2)**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并积极采用生物学技术和物理方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要求。
2、食品安全检查确保什么?1.检查食品相关产品中的病原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和污染物。
2.要求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具有相应的消毒、**洗涤、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和垃圾、废弃物存放等设备或者设施。
4.要求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5.检查食品加工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范围和用量。

6.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运输。
7.涉及食品安全和营养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要求与产品一致,标识清晰。
8、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保持个人卫生。参与食品生产时,要洗手,穿干净的工作服、帽;**无包装**食品时,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工具。
9.生产食品所使用的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3、蔬菜抽检农药残留罚款标准?蔬菜农药超标罚款标准如下:
1、所售违禁农药价值在100元以下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价值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处以50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4、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5、两次以上**违禁农药的,处以元以上以下罚款。
控制农药残留必须做好什么
1、合理使用农药;
2、安全使用农药;
3、采取避毒措施;

4、综合防治;
5、掌握收获期;
6、进行去污处理;
7、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8、加大农药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食物**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蔬菜农药检测20天后超标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进行处罚。
拓展好文:**修订47种农兽药最大残留**标准
原标题:**修订47种农兽药最大残留**标准
2026年12月17日,**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1217第1号通知,修订《食品和添加剂规格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修订部分农食产品中二甲四氯|(MCPA)等47种农兽药的最大残留**标准(MRL)。
二是规定兽药龙胆紫在食品中不得|检出,同时规定了其检测方法和检出限(0.002mg/kg)。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但**标准加严部分将于2026年12月17日起适用。
同时,还发布药生食基发1227第4号和第5号通知,修订《食品和添加剂规格标准》中规定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检测方法说明。
同日,**厚生劳动省发布2026年第408号公告,公布了食品和添加剂标准部分修改事项,对1959年**厚生劳动省公告第370号发布的《食品和添加剂规格标准》进行修改,增加了食品中龙胆紫测试方法和检测注意事项。
**新规有以下几点需引起关注:
1.新增农兽药MRL,且对蜂蜜影响较大

**肯定列表制度要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量不得超过MRL,且对于未制定MRL的农兽药,其在产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mg/kg。
此次修订,新增39种农兽药(具体见表l)在蜂蜜中的MRL,3种农兽药在蜂蜜中的MRL0.0lmg/kg,其余36种农兽药在蜂蜜中的MRL为0.05mg/kg。
与此前相比,蜂蜜中农兽药MRL修订为0.05mg/kg,看起来是放宽了**标准,但实际上,原来日方未关注蜂蜜中这些农兽药残留问题,此次新增以上项目**要求,日方可能采取多残留检测方法开展针对性检测。
注:尚未有正式的中文名称的部分农兽药,表中使用英文名称。
2.新规所定MRL趋于严格
此次修订除蜂蜜外其他农食产品中MRL涉及8种农兽药,包括:
2甲4氟

2甲4氯丁酸
2,4-滴(此次修改药品名称为2,4-二氯苯氧乙酸)
二甲吩草胺
乙基多杀菌素
苯并烯氟菌唑
噻唑磷
氰氟虫腺

2026年12月17日起适用**标准,即**加严部分,涉及7种农兽药(不包括上述8种农兽药中的苯并烯氟菌唑)。其中,2,4-二氯苯氧乙酸在杏和鱼贝类中的MRL加严100倍,噻唑磷在甜瓜、枇杷、桃和猕猴桃中的MRL加严50倍,加严标准所涉及的产品包括我国主要的输日蔬菜、水果、粮谷类产品和植物性调料类等产品。MRL加严10倍及以上的情况见附表2。
3.所涉试验方法应引起关注
关于食品中龙胆紫测试方法和检测注意事项,其试验方法同“孔雀石绿试验方法”,适用于牛肉、牛油、牛肝、泥鳅、鲶鱼、鳗鱼、石鲱、鲑鱼、虾等食品中龙胆紫的检测。对于日方有指定检测方法或特殊检测要求的农兽药项目,在此提醒出口企业需确保产品符合**标准。为确保取样代表性和检测一致性,建议企业在将以上日方关注的食品对日出口前,按照日方指定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将样品送与日方同等检测方法的实验室实施检测。
海关提醒
此次修订为**年内第8次对农食产品相关农兽药MRL进行修订,建议:
一是,相关出口企业及时关注,加强和**进口商沟通,根据此次日方《食品和添加剂规格标准》修订情况,尤其是农兽药MRL加严有关规定,调整相应生产计划和出口计划。
二是,相关出口农食产品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严格按照日方的要求组织生产,加强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口的全过程管理,完善自检自控体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确保产品具体卫生要求符合进口国法规,避免因检出农兽药残留不合格而出现被采取强化监控检查等监管措施,或造成通关速度减缓、成本增加等不良影响。

注:**农兽药MRL最新数据可登陆技术性贸易措施网查询。
供稿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福州海关
制图:许天新
来源:关务小二转载自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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