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许可吊销
生产假农药属于犯罪。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第五十二条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有人生产假农药向你们当地农业部门农业执法大队投诉。

工商局一般可以处以过期产品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3、农药台账不规范最高处罚标准?《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2026年3月16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八条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台账制度。
4、劣农药的该如何处罚。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按照国务院1997年5月8日发布的《农药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假农药包括: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的;所含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劣质农药包括: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失去使用效能的;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对于生产、经营假农药和劣质农药的行为,《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由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假农药和劣质农药是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或者**,并处**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新农药管理条例?答:2026年7月1日起,中国新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共计8章72条,取代了原有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新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农药研制和登记管理:规定了农药研制和登记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并对农药登记的审批、评估、复评、变更、注销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农药生产管理:规定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要求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农药经营管理:规定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要求农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的农药安全、有效。
4.农药使用管理:重点规范了农药使用的环境保护、安全操作、毒性评估、使用量和时期、使用记录和管理等方面,要求加强对农民和使用单位的培训和指导。
5.农药残留监测和评价:规定了农药残留的监测和评价标准和程序,要求加强对农产品的检测和监管,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6.农药管理执法:规定了农药管理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要求加强执法力度,打击农药违法行为。
7.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了农药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等。

8.其他规定:包括对农药广告宣传的规定、对进出口农药的管理、对农药信息公开的要求等。
新条例强化了对农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加强了对农药质量和安全的保障,有利于保障农民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热门作者: 农业播报侠 种子小百科 农产新干线 农情领航灯 绿色农业防治通 种植乐趣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