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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农药检测设备有哪些

2026-01-15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255 次

这篇知识分解一下“禁用农药检测设备有哪些”的内容进行介绍,期望对各位农资人们有几分帮助,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禁用农药检测设备有哪些
1、2026禁用农药名单?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狄氏剂、艾氏剂、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敌枯双、汞制剂、砷类、铅类、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溴甲烷、2,4-滴丁酯

2、杀虫双是禁用农药吗?

不是禁用的农药。因为杀虫双是一种有机磷农药,虽然在某些国家被限制使用,但并不是被完全禁用。杀虫双可以有效地控制农作物上的害虫,但同时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因此在使用时需要注意安全。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杀虫双的使用已被限制,市场上已经有其他更安全、更环保的替代品,值得农民们尝试和使用。

3、杀虫双是国家限制农药吗?

是限制使用农药。

杀虫双是沙蚕毒素类农药,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杀虫双有很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

作用方式:触杀、胃杀、熏蒸

注意事项:

1、该药对家蚕具高毒,在蚕区使用杀虫双水剂必须十分谨慎,最好能使用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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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防治水稻螟虫及稻飞虱、稻叶蝉等水稻基部害虫时,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cm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

3、杀虫双水剂在水稻上的安全使用标准是每亩用25%杀虫双水剂0.25kg喷雾,每季水稻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最后一次施药应离收获前15天以上;

4、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杀虫双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因此应按登记作物和规定使用量操作。

4、禁止在蔬菜,茶叶,瓜类,果树和中药材上使用的农药品种有哪些?

禁止在蔬菜、茶叶、瓜类、果树和中药材上使用的农药品种: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基异硫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灭线磷、硫环磷、**磷(**硫磷)、氯唑磷、苯线磷、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地虫磷(地虫硫磷、大风雷)、氧化乐果、速扑杀、灭多威(万灵)、磷化铝、三硫磷。  其它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品种有:(1)、氰戊菊脂、三氯杀螨醇及混配剂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2)、所有拟除虫菊脂类农药单剂及混配剂和稻瘟净、异稻瘟净单剂禁止在水稻上使用。(3)、农田化学除草剂胺苯磺隆、绿磺隆、甲磺隆单剂及其复配制剂仅限于水旱轮作田使用。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5、无公害蔬菜苦瓜禁用农药品种有哪些?

甲基异柳磷,甲基对硫磷,滴滴涕,地虫硫磷,久效磷,杀虫脒,苯线磷在蔬菜;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氟乙酸钠、在蔬菜,特丁硫磷,二溴乙烷,涕灭威、茶叶,艾氏剂,除草醚,灭线磷,狄氏剂,敌枯双,甲基硫环磷,毒鼠硅,磷胺,毒杀芬一;禁止甲拌磷。

二、茶叶;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二溴氯丙烷、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毒鼠强、果树、果树,内吸磷,克百威;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硫环磷,氯唑磷,汞制剂、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六六六、铅类,甘氟、中草药材上使用,治螟磷,砷,氟乙酰胺,**磷,对硫磷,甲胺磷

拓展好文:33种禁用农药检测设备,可集团内共享

  原标题:33种禁用农药检测设备,可集团内共享

禁用农药检测设备有哪些

  转自: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蒲公英-绿茶

  延伸阅读:检验仪器可集团共享等30条措施出台

  10月27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知 。鉴于《中国药典》(2026版)中药材、中药饮片检定通则新增33种禁用农药的检验设备价格昂贵,由生产企业自行配备设备进行检验难度较大的情况。

  自2026年12月30日起, 一定过渡期内,生产企业可将有关项目在集团内共用检验资源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同时强调,共用检验资源或委托检验的,应制定相应方案,完善相关制度,经过风险评估,将相关资料报省局备案。

  这是继甘肃、安徽之后,又一省份明确表示,可以集团共用检验仪器。

  ▍是否批批检,由企业自行掌握

禁用农药检测设备有哪些

  《中国药典》(2026版)中药材、中药饮片检定通则新增33种禁用农药的质量控制要求,不是品种项下出厂检验项目,是否批批检验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但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禁用农药不得检出(不得过定量限)。

  原文如下:

  

  各药品生产企业:

  《疫苗管理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国家药监局相继发布实施多个配套法规,《中国药典》(2026版)也已颁布并将于2026年12月30日实施。为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降低药品生产企业合规风险,强化我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药品生产所执行标准的合法性

  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本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控过程中所执行的原料、辅料、药包材、中药材、中药饮片、制剂等标准进行排查和梳理, 对所执行标准的合法性进行确认,不得执行已过期、失效、废止、无效等不具合法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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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做好执行《中国药典》(2026版)中药材、中药饮片新增外源性污染物质量控制要求的衔接准备工作

  《中国药典》(2026版)中药材、中药饮片检定通则中 增加了33种禁用农药不得检出(不得过定量限)的要求,部分品种项下还新增了禁用农药、重金属、有害元素、黄曲霉毒素等项目检测的要求,各企业要提前摸清本企业所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状况,并采取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强化供应商审计和开展定期质量检验监测等措施,加强对中药材(饮片)外源性污染物的控制,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中国药典》(2026版)要求。

  三、加强药品生产质量检验和放行的管理

  (一)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药品生产企业应具有与所生产药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对放行出厂的产品必须按药品标准项下的规定完成全部检验项目。未完成药品出厂法定项目检验或出厂检验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放行和上市。

  (二)根据《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26〕108号)相关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对进厂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中,如遇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如核磁、红外等),相应的检验项目可以向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检验。有关委托情况(包括变更受托方)须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鉴于《中国药典》(2026版)中药材、中药饮片检定通则新增33种禁用农药的检验设备价格昂贵, 由生产企业自行配备设备进行检验难度较大的情况,自2026年12月30日起,一定过渡期内, 生产企业可将有关项目在集团内共用检验资源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共用检验资源或委托检验的,应制定相应方案,完善相关制度,经过风险评估,将相关资料报省局备案。

  (四)《中国药典》(2026版)中药材、中药饮片检定通则新增33种禁用农药的质量控制要求,不是品种项下出厂检验项目,是否批批检验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但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禁用农药不得检出(不得过定量限)。2026《中国药典》执行后,省局将在2026年药品监督抽样工作中,安排33种禁用农药的监督抽验,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和企业进行查处。

禁用农药检测设备有哪些

  (五)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6年修订)》附录7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中药饮片的质量评价,以有效减少开支,节约成本。

  (六)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本企业受托检验机构检验资质、检验能力、检验水平的审计和监督,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省局在日常监督检查和GMP合规检查中将把委托检验作为检查重点,并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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