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种子广告牌图片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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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卖农药的店有:
1、农药化肥种子店?地址:高陵区泾渭北路泾渭钢材市场东侧约110米
2、张小康农资经贸部?地址:未央区丰产路六村堡派出所北侧约30米
3、化肥农药种子经销部?地址:临潼区斜口街办斜韩路口军港广告隔壁
4、水流供销社生产资料门市部?地址:灞桥区霸耿路与鹤翔路交叉口
2、产米形象代言人广告宣传语?1."产米,让你吃出健康美味!"2.因为产米是一种优质的大米品牌,采用自然种植、精细加工的方式生产,保留了大米的营养成分和口感,让人们可以吃得健康又美味。3.除了口号之外,产米还可以通过广告宣传展示其品牌形象和产品特点,例如可以拍摄美食烹饪视频,介绍产米的种植和加工过程,以及与其他品牌的比较等等。这些内容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产米,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3、萃盛农业靠谱吗?还算是靠谱的,河北萃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09月05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东佐村佐美庄园,法定代表人为董栾军。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不再分装的袋装种子、有机肥料、化肥、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农药的**、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户外广告业务;房屋的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蔬菜种苗的生产、加工、包装、**、零售。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家在镇上就开了一家这样的农资店,主要经营种子、农药、化肥。任何行业都有赚钱和赔本的,不过我开的农资店是赚钱的,现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经验吧。
想开农药化肥店,先看看当地同类的店多不多,如果不多,市场还没有达到饱和状态,开这样的店是可以的。农村以农业为主,做农资生意是有市场的,但是你要有技术,懂农业,农民过来**化肥农药你要根据农民的需求,给他们推荐合适的产品,既要物美价廉,也要达到预期的效果,介绍产品的特点以及使用方法。农民对你的技术认可了,后面才会到你店里面来买东西,只有买东西,才会有钱赚,要遵循薄利多销的原则。再次,可以带上种子、农药、化肥去农户家里上门推销,这种方法效果很好,如果有熟人介绍,基本上整个村子都会**的。自从农田被种田大户承包后,大户**农资产品时,由于采购的量比较大,往往直接找厂家**,导致农资店**量下降,利润降低。还有种田大户喜欢赊账,而且金额比较大,还款不及时,一般小的农资店也接不了这样的生意。
所以说开农资店挣不挣钱主要还是看当地市场和自身的经营,如果经营好了赚钱是肯定的,经营不好也有赔本的可能。
希望时间年华的回答能够帮助您,喜欢的话点个赞,谢谢!
拓展好文:生产**伪劣农药、种子类犯罪案件,一般有三个特点
民以食为天,食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最主要的生产资料,特殊且不可替代,是各项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资料发挥作用的载体。种子安全与否,决定了粮食安全与否。换句话说,种子安全与否,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后续农业的方方面面,影响着国民的粮食**。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涉农检察工作主题发布了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四例案件中,其中一例就是生产**伪劣种子案件——隆平高科江西宜春地区区域经理王敏应他人之约订购种子,其在明知隆平高科不生产“T优705”稻种的情况下,仍印制该种子包装袋,并将“陵两优711”稻种冒充为“T优705”稻种予以**,导致200余户农户4000余亩农田绝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0余万元。**以生产、**伪劣种子罪判处王敏**七年,并处罚金15万元。目前,王敏及其家属已向南昌县农业部门**了460万元用于赔偿受害农民损失。(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假种子类案件高发
近年来涉农犯罪中,假种子类案件呈高发多发态势,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最高检今年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害农民利益犯罪案件110件208人。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在介绍涉农检察工作指导性案例时就说,在这些案件中,涉假农药、假种子类农资犯罪与食品安全等其他犯罪往往相互交织,不仅危害极大,而且办理难度也很大。
这位负责人说,生产**伪劣农药、种子类犯罪案件一般有三个特点:隐蔽性强,审查认定难度较大;假冒伪劣产品与农民损失之间因果关系认定难;追赃挽损存在困难。
所谓“隐蔽性强,审查认定难度较大”是指,这类案件中,如何准确认定一般质量瑕疵与伪劣产品存在疑难,一些被告人往往辩解,对生产**的伪劣农药、种子不明知,不具有犯罪主观故意;还有的辩称,生产、经营行为符合规范,产品质量存在瑕疵是因受其他因素影响,自身不存在责任。
“魔高一尺”,自然会“道高一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后尽管说辞、推脱名目繁多,百般辩解,但检察机关办案不会仅凭口供办案;把整个证据链联系、完整起来,就可以破解难题。在这方面,最高检通过广泛调研并研究典型案例后确立的原则是,对生产、**伪劣种子犯罪故意的认定,可以综合经营资质、包装标志、从业经历等因素予以认定。(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对没有生产经营资质,未尽到质量注意义务,或者明知是不合格产品,而采用明示标明方式予以**,造成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依法以生产、**伪劣种子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这位负责人说,在最高检发布的王敏一案中,被告人王敏作为隆平高科宜春地区区域经理,具有对种子质量进行审查的职责,其明知隆平高科不生产“T优705”种子,出于谋利,将“陵两优711”分装并标识为“T优705”进行**,应当认定为具有以彼种子冒充此种子进行包装、**的犯罪故意,构成生产、**伪劣种子罪。

办理王敏案的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骆敏巧也表示,对于“冒充型假种子”的认定,以同一科属的此品种种子冒充彼品种种子,属于刑法上的“假种子”。行为人对假种子进行小包装分装**,使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应当以生产、**伪劣种子罪追究刑事责任。假种子有不符型假种子(种类、名称、产地与标注不符)和冒充型假种子(以甲冒充乙、非种子冒充种子)。
现实生活中,完全以非种子冒充种子的,比较少见。犯罪嫌疑人往往抓住种子专业性强、农户识别能力低的弱点,以此种子冒充彼种子或者以不合格种子冒充合格种子进行**。因农作物生产周期较长,案发较为隐蔽,冒充型假种子往往造成农民投入种植成本,得不到应有收成回报,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对于损失认定的方法以及综合认定损失的规则,伪劣种子造成的损失是涉假种子类案件办理时的疑难问题。”骆敏巧说,实践中,可由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对农业生产产量及损失进行综合计算。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考察:一是根据现场实地勘察,邀请农业、气象、土壤等方面专家,分析鉴定农作物生育期异常的原因,能否正常结实,是减产还是绝收等,分析减产或者绝收面积、产量。二是通过审定的农作物区试平均产量与根据现场调查的往年产量,结合当年可能影响产量的气候、土肥等因素,综合评估平均产量。最后是根据农作物市场行情及平均单价等,确定直接经济损失。
所谓“假冒伪劣产品与农民损失之间因果关系认定难”是指,生产**伪劣种子、农药等犯罪是结果犯,办理此类案件需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为前提。科学认定损失是办案关键。为了解决什么是“较大损失”这个问题,最高检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通过“南京百分百公司等生产、**伪劣农药案”说明,对损失的认定,可以运用田间试验的方法确定犯罪行为与造成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具体来说,可在公证部门见证下,依据农业生产专家指导,根据农户对受损作物实际使用的农药种类、剂量等,科学确定试验方法和试验所需样本田块数量,综合认定农药使用与生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所谓“追赃挽损存在困难”是指,在伪劣农药、种子类案件中,检察机关不仅要办好案件,而且要在办案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共同督促被告人赔偿受害农户损失,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最高检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中的王敏案及南京百分百公司案,都是追赃挽损效果较好的案例。在王敏案中,被告人王敏积极赔偿损失,获得了从宽处罚。在南京百分百公司案中,检察机关听取农业部门意见,科学计算损害后果,帮助受害农户全部挽回了实际损失,得到农户认可。
但现实生活中,并不是人人运气都这么好。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人仍会铤而走险,每到春耕备耕时节,各种直接的、间接的假种子、假农药类违法犯罪活动又会粉墨登场,农民稍不留意就会跌入陷阱。
对于客观存在的假冒伪劣种子现象,办案检察官建议农民朋友**种子时,要擦亮眼睛,增强识别能力。如果真的不幸**了假种子,要及时向农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检察官特别建议农民朋友**种子时,一定要保留相关票据,有录音录像资料更好。王敏一案在侦破过程中,办案人员充分听取了辩护人及受害农户的意见,收集了受害农户**谷种的票据、农作物不同生长期的照片、证人证言等,认定南昌县及其他地区受害农户合计205户,绝收面积4000余亩。结合南昌县往年晚稻平均亩产量,考虑到晚稻因品种和种植方式不同存在差异,产量评估以种子包装袋上注明的平均亩产444.22公斤为依据,并以当年晚稻平均单价每公斤2.6元计算损失,认定205户农户因种植假种子造成的经济损失为460余万元。
重拳出击假种子犯罪
假种子坑农害农,人人喊打。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很多措施打击假种子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更是参与其中。最近两年,各级检察机关在延续以往做法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打击假冒伪劣种子类违法犯罪工作中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该出手时定出手。
2026年3月8日,最高检会同农业农村部、最高法、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七部门联合召开了一次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七部门总结了上年的工作,分析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很快,最高检于当年3月中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打击假种子类违法犯罪。
在这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瞄准重点地区领域罪名,重拳打击假劣农资犯罪。只要涉及农资打假、属于检察职责范围的,一律认真办理、妥善处置。检察机关要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采取多种举措深挖监督线索,认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农资类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态势。(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意见》还提出要强化审判监督,针对农资类犯罪案件量刑偏轻的情况,检察机关要对**量刑畸轻的依法提出抗诉。各地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适时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并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及时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警示教育从业人员,倒逼相关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堵塞社会管理漏洞,促进农村工作的健康发展。
由于这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意见》还特别强调在办理农资类案件时,各级检察机关要注重多方借力。比如,检察机关内部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部门要密切配合,有意识地形成对农资安全和农民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在外部,要主动与有关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畅通信息交流、检测鉴定等合作渠道,运用好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必要时,要主动上门问需问计,研究支持配合农资打假工作的具体办法,有意识地形成对农资安全和农民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德美亚”是东北一个植物种子的注册商标,在黑龙江垦区很受欢迎。近年来,该种子供货紧张,价格逐年上涨。2026年10月至2026年4月,马某、黄某等人为一己私利,在未经“德美亚”注册商标所有人北大荒垦丰种业有限公司(下称垦丰种业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灌装、**“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共计灌装2898袋,每袋20公斤,**金额达187万余元。
2026年4月,垦丰种业公司发现市场上有假冒的“德美亚”注册商标的玉米种子流通,遂向宝泉岭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邀请宝泉岭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检察官与侦查员围绕案件定性进行了深入研究。
2026年9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马某、陈某、杨某、战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黄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伪劣产品罪,李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伪劣产品罪,向宝泉岭农垦区检察院移送审查**。(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面对多人多罪名的复杂案件,宝泉岭农垦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以经验丰富、年纪较大的检察官为班底,加入年轻办案人员协助办案,很快对该案展开审查工作。案件审查期间,办案组充分利用退回补充侦查职能,先后两次引导侦查,在公检合力下细化多份重要证据。同时,在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公安机关还成功地锁定马某等人的上线,即假种子犯罪源头的李姓老板,将案件证据完全闭合。
2026年3月9日,宝泉岭农垦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马某、黄某等6人提起公诉。
不只黑龙江,多地检察机关打击假种子类违法犯罪的力度也不含糊。河北魏县刘某国、刘某俊父子等人涉嫌制售假种子30余万公斤、涉案998万余元,经群众举报被抓获。案件移送武安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后,该院两次退补,引导公安人员补充证据材料数十份,进一步夯实证据基础。
之后,武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国、刘某俊被**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三年,缓刑五年和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两名被告人也被**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九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山东刘某财迷心窍,把将要淘汰的国产蔬菜种子偷梁换柱,伪装成售价130元一袋的进口蔬菜种子,在网上售出了300袋,导致山东省五莲县14户农民67.32亩菜地绝收,因此而遭受损失33.5万元。近日,五莲县检察院以**伪劣种子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办理多了,检察官也积累了一些办案经验。骆敏巧自己的体会是,假种子案件一般从三个方面入手:多方位查明主观明知;准确适用选择性罪名;指导案件取证参与追赃挽损。
“以查明证实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为伪劣种子为例,是办理生产、**假劣农资刑事案件的难点之一。”骆敏巧说,犯罪嫌疑人往往狡辩自己所**的种子不是伪劣种子,即使查出系伪劣种子,又会辩解自己不知道。司法实践中,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犯罪的故意,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应当依据行为人的任职情况、职业经历、专业背景、培训经历、是否因同类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情况等证据,分析判断其是否应当知道生产、**的种子为刑法规定的伪劣种子,并以此推定其是否具有生产、**伪劣种子的主观故意。(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骆敏巧表示,每个案件就是一个检察产品,案件办理就要精耕细作,办到极致。办理假种子案件,一定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凡有疑点,必须甄别;碰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疑难案件要审慎办理,比如,如何认定刑法上的“伪劣种子”,如何判定嫌疑人主观上的明知,如何认定造成的损失,如何追赃挽损等,这些考量办案人的认知能力以及处理问题的智慧。所以,要做到“既低头办案,也抬头看天”,既注重常规下的办理,还要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
涉农的事,都不是小事
保护种子安全,只是保护农资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实际上,包括种子安全在内的所有涉农物资安全问题,早已进入检察机关的工作视野。从最高检联合七部门共同部署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到最高检发布涉农检察指导性案例;从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农资保护宣传力度,到各地重拳打击假种子类违法犯罪,各种举措、动作都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检察机关对农业、农村、农民始终挂在心上。
以今年最高检举办首场网上新闻发布会为例,会议确定的主题就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彰显涉农检察力量”。会上发布的北京刘强违法占用农用地案、江西王敏生产**伪劣种子案、江苏南京百分百公司生产**伪劣农药案、湖北天门拖市镇违法建设垃圾填埋场案等4个指导性案例,全部都与“农”字密切相关。更值得称道的是,近两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在维护农民利益上都拿出了实实在在的举措。
今年3月上旬,广西检察机关在全区范围部署开展了服务“三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紧贴当地实际,紧紧围绕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与农业生产加强检察监督,重点办理扶贫资金不当使用、假扶贫、扶假贫等影响脱贫攻坚的公益诉讼案件。同时,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民生民利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检察监督,尤其关注农村商品质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活动开展以来已经取得一批成果。

陕西检察机关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中建立了四项工作机制,特别是针对扶贫、涉农领域的犯罪和诱发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对犯罪规律的总结分析和前瞻性的专题调查研究,提出从源头上预防的对策措施,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涉及扶贫资金的案件。他们开展的“服务精准扶贫”法治宣讲活动,也使扶贫领域的人员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
有一组数据对认识涉农检察工作的力度可能有所帮助。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涉及扶贫领域黑恶势力犯罪145件1463人;**涉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4258件5412人;**侵害进城务工农民犯罪24675件37162人;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10897件13824人;**涉及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犯罪1249件2037人。(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仅2026年,全国检察机关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026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870件;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98万余亩;挽回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35万余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9300余亩。
最高检还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意见,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范围。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1.2亿余元,救助扶贫对象10214人,在参与打好农村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用心自然会收获口碑。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云梦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张凤英就对媒体表示,检察机关在严惩生产、**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行为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贡献了检察力量。
而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延川县文安驿镇梁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巩保雄的感受更深: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脱贫攻坚质量怎样、全面小康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三农”工作成效。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三农”工作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创新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据了解,今年,最高检将根据2026年**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重点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保持对涉农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紧扣农村人居环境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等,以更加主动的作为融入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种子犯罪可能涉及的主要法律规定
因为犯罪的行为方式、手法等有所不同,种子犯罪可能涉及的罪名也有多种,以下列举的是种子犯罪案件中出现最多的几个罪名,另外,一些种子犯罪案件还可能涉及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等罪名。
一、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1.《刑法》第147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或者**,并处**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刑法第147条规定的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二、侵犯注册商标的几个罪名
1.《刑法》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2.《刑法》第214条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3.《刑法》第215条 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三、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225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四、种子法相关规定
《种子法》第2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种子法》第49条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下列种子为假种子:(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下列种子为劣种子:(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编辑丨肖玲燕设计丨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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