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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2026-01-10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970 次
1、休药期28天什么意思?

休药期也可以叫“停药期”,是指食品动物从最后一次给药到许可屠宰它们的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休药期的制定是为了防止供人食用的肉、蛋、**等动物食品中有药物或其他外源性化学物残留,影响人的健康。

所有在食品动物身上使用的药物或其他化学物都应该规定休药期。

到目前为止,只有一部分兽药规定了休药期,比如,在牛、羊、猪上使用安乃近注射液时,休药期是28天。由于确定一个药品的休药期很复杂,因此一些药品暂时还没有规定休药期。

2、三环唑农药施用后残效期有多长?

农药三环唑使用的安全间隔期最少是7天以上。

不同的农药安全间隔期不同,最少的7天,多的可有30天。

1.高效低毒持效期短的药剂,例如敌敌畏、杀虫灵等,施药后5-10天,农产品就可以采收食用;2.高效低毒持效期长的药剂,例如乐果、倍硫磷等,施药后10-14天可收获食用。

3、微生物菌剂喷菜多久才能吃?

通常是两个礼拜后就可以采摘蔬菜了,特别是经过下雨以后,十天左右就可以采摘了。

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夏季气温高,农药毒性消失快,施用农药后的安全间隔期为5-7天,春秋季节相对夏季气温较低至少7-10天,冬季应在15天以上。具体应掌握的基本原则是,农药毒性较大,用药量多,浓度高,气温又低时,其安全间隔期就宜长,反之,可短些。绝不可在施药后随时即采蔬菜,这样的蔬菜上市**后后果不堪设想。

菜田施药的重点应放在蔬菜非采食期的苗期和生长前期进行,在采收期尽量控制不施药或少施药。豆角、茄子、辣椒、黄瓜、番茄等蔬菜,需陆续采食又要不断施药防治病虫,可在每次施药前重采一次。在防病打药时尽量用最低有效浓度,以减少农药污染,提高蔬菜的安全可食性。

4、防止农药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1)合理使用农药。①有的放矢地使用农药,应做到对症下药,掌握最佳施药时期和用药方法。②严格掌握正确的施药量。③创造提高药效、降低用量的条件,如辅助剂的改进、施药器具性能的改进等。④合理混用农药。⑤合理调配轮换用药,多种防治措施并用。

(2)安全使用农药。①通过对作物、食品、自然环境中农药残留情况的普查,以及农药对人、畜慢性毒性的研究,制定出农药的应用范围。②了解农药对人、畜的致毒特点,制定各种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值),根据人们的取食结构,制定出各种农产品及食品中的农药最大允许残留量(即供消费的食品中可允许的农药残留浓度)。③了解农药在农作物上的残留动态,制定出施药的安全间隔期,即最后一次用药距离作物收获的天数。防止收获的农产品中带毒危害。

(3)进行去污处理。目前比较现实的方法是水漂洗、削皮、高温蒸煮(烹调)等,也有人研究用微生物消除(分解)土壤或水中的农药。

(4)采用避毒种植措施。采用避毒种植措施,使农作物对农药的吸收率下降,或改变耕作制度和栽培制度,减少农药的污染。

5、柿子树打完农药几天能采摘?

要看具体是哪种农药,多数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在10~15天左右。柿子采摘最好是在变色均匀而尚未变软前采摘,否则不利运输或贮藏,即使是零售也不好运输,装箱后易造成柿皮破损。甜度不够,可能是没有充足的有机肥或雨水偏多、栽植地块排水不良造成的。

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拓展百科知识:农药安全间隔期

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放牧、收获(采收)、使用、消耗作物前的时期,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间隔时间。在果园中用药,最后一次喷药与收获之间必须大于安全间隔期,以防人畜中毒。


拓展好文:农药残留超标治理要动真格的

作者:乔金亮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启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笔者认为,这一行动刻不容缓、意义重大。农残治理一小步,质量安全一大步,现代农业进一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业产业安全和发展好比是“1”和“0”的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底线,如果没有质量安全这个“1”,产业发展再多的成绩都可能等于“0”。而如果能够筑牢这个“1”,再加上布局调优、结构调新、方式调绿、链条调长等,那么产业发展的成效就会十倍、百倍显现。

数据显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连续6年保持在97%以上,总体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在部分地区、部分品种上依然存在。而农药残留超标就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过去长期想解决却没能解决好的问题。进入新发展阶段,老百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期望值更高,这意味着,哪怕只有1%的问题也要尽100%的努力去解决。

要迎难而上,守底线、保安全,用心用力解决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尽快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短板,努力让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过去食品安全监管是“九龙治水”,近年来已经集中在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今后,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一起发力,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重点从农资流通、农业生产、产品上市三个环节做文章。

控源头,加强农药管理,让农民“有药用”“有好药用”。农药是农业的重要投入品,其质量好坏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网络**假劣农资、游商小贩流动兜售等问题时有发生,既坑害了农民,也给质量安全埋下隐患。要在**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基础上,严格农药审批准入,加大质量监测力度,重点监测隐性添加等问题;管控流通渠道,对限用农药严格实施定点经营、实名**、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尤其要健全农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让来源可追、流向可查、使用有档。

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抓生产,规范农药使用,落实“禁用药物不能用、常规药物不乱用”。这是解决农药残留问题的一个关键。首先要加强对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使其知晓禁限用农药名录和用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规定。更重要的是,应推动种植方式转变,调整区域布局,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标准化生产,这是从总体上减少农药使用的途径。鼓励有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应用良好农业规范,实施风险关键点控制,电子化记录用药情况,这是规范农药使用的现实途径。

盯上市,推进准出准入衔接,努力做到“不合格无上市”。目前,全国正在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涉及的每个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加强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开具合格证,做到农产品产地带证上市。各地要健全监管网络,充实乡镇监管站和村级协管员,为实现“乡镇有人管,村里有人看”的监管体系全覆盖提供人力支撑,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农药残留治理亦如此。无论是抓生产还是控源头或是盯上市,目的都是要让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认识到农残超标的弊端,享受到农残达标的好处,从而让消费者吃得放心。(乔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