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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禁种火麻子花

2025-11-16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7817 次
1、大粒火麻子鹦鹉能吃吗?

不会,但也不能长期食用。

麻子是陕西特产,老少皆宜。也一种农作物,形似芝麻,喜温暖湿润气候,对土壤要求不严,以土层深厚、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砂质土壤或粘质土壤为宜。除去杂质,晒干。味甘,性平,归脾、胃、大肠经,功效润肠通便、润燥杀虫

2、火麻籽和线麻子是同种植物吗?

这几种东西总的来说是一种农作物,但是还是有区别。我们本地也有种植历史。我们这里人们常说的火麻仁是指一种种子**颗粒很大的麻籽,是灰白色果皮果肉多,产油量不高,这种麻籽树结籽少,纤维含量也很低的嗑籽用的!

另外火麻籽就是说的的这种常见的黑色果皮,种子卵形,虎斑纹明显的麻子。

这种的是用来榨油和制作麻绳用的,产纤维!

前者和后者有区别,前者的叶片大,圆,也很硬!后者叶片细长,比起前者要小,叶片薄柔软!

前者是印度麻类植物,Indica!这种的法律禁止!!!!!!

3、火琉璃是什么玩意,是不是颜色偏红的麻?

火琉璃也是麻梨的一种,颜色偏红,一般来说颜色偏黑是老料,树龄也长。

4、abc类不能灭火的是哪一类?

不能用于息灭轻金属燃烧导致的火灾,因为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会跟金属引发反应而产生氢气。abc干粉灭火器,顾名思义就是可以用于扑救A、B、C三类火灾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干草、煤炭、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塑料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5、甘肃麻子是什么?

是一种植物,属桑科植物别名叫麻仁,火麻,线麻子。生长环境对土壤要求不严,以土层深厚,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砂土或粘质土壤为宜,秋季果实成熟釆收,除杂质,晒干。味甘,性平,归脾,胃,大肠经,功效润肠通便,润燥杀虫。

拓展好文:火麻不是****!因售火麻种子被判刑江苏男子获国赔16万

  因**火麻(又称“汉麻”)种子,江苏85后男子孔彪被广东佛山市南海警方带走,后被羁押427天。

  一审时,佛山市南海区**认为,孔彪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原植物罪,判处孔彪**一年两个月。孔彪上诉,此案被发回重审。就在重审期间,南海区检察院撤回了对孔彪的**。

  孔彪受访者供图

  孔彪告诉澎湃新闻(**.thepaper.cn),他**的是火麻种子,是工业**,并非是****,他一直坚信自己无罪。在遭羁押期间及被释放后,他均在写相关的申诉材料。

  孔彪的辩护律师戴国梁表示,火麻不具备**利用价值,不能直接作为**吸食。在本案中,公诉机关没有证据证明孔彪**的是****。此案的一个教训是,警方在办理此案时没有对相关**种子进行专业鉴定,没有弄清工业**和****的区别。

  今年11月2日,孔彪收到南海区**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他获得了近16万元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但其提出的10万精神抚慰金及公开道歉的请求均未获得支持。孔彪表示,此案对他的心理及名誉均造成了伤害,他已决定就赔偿决定申请复议。

  **火麻种子被警方刑拘,案件被媒体广泛报道

  85后的孔彪是江苏省泰州市人,在宿迁市沭阳县做种子生意多年,他也是沭阳县种子协会的副会长。孔彪说,他开了一个实体店和一个网店,均**种子。2025年3月22日,孔彪在自家店内被来自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的民警带走,并于同日被刑拘。一个月后,孔彪被批准逮捕。

  孔彪被抓,和其****种子有关。澎湃新闻注意到,佛山市南海警方曾对此案进行过通报,众多新闻媒体曾对此案进行报道。

  孔彪所**的火麻种子受访者供图

  佛山南海警方曾对此案进行过通报。截图

  文章称,2025年11月,南海公安在侦办一宗种植、吸食**案件过程中,现场查获**植株3株、**叶10克、**种子5颗。经审讯,涉案嫌疑人交代了其种植用于吸食的**种子是通过网购网站的“某林花语种业”网店**的。

  2025年3月底,民警在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抓获****种子嫌疑人“江苏某泰种业”经营者孔某及其妻子吴某玲,当场缴获疑似**种子约15公斤。根据孔某供述指认,民警随后在宿迁市沭阳县农贸市场抓获供货给孔某的上家张某(男,61岁),当场缴获疑似**种子约300公斤。张某交代其经营的**种子的是在山东省临沂市鲁南粮油交易市场进货的。民警随即到鲁南粮油交易市场进行侦查,发现有3家**有售卖**种子。5月19日,专案组联合山东临沂禁毒部门采取抓捕行动,对名为“某源粮油商行”等6间涉嫌****种子的**进行突击搜查并成功将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缴获**种子4000公斤。

  据孔彪介绍,当时,他的妻子也被南海警方带走了,妻子遭羁押一个月后被释放。

  孔彪回忆说,几年前,他在外地药材市场看到有火麻,是一种中药,便开始**火麻种子,其售价几元一斤,利润和卖其他种子差不多。他认为,自己**的是火麻种子,这是工业**,并非是****,所以自己无罪。

  一审获刑一年两个月,重审期间检方撤回**

  2025年10月,南海区检察院就孔彪一案提起公诉。南海区检察院指控称,2025年1月开始,孔彪多次以每公斤10元的价格向张某(另案处理)**未经灭活的**种子,合共197.5公斤,并利用其经营的网店和商铺分别以每30粒9.6元、每20粒27.44元、每100克29.4元至108.3元、每250克60.76元不等的价格进行**。

  2025年3月,南海区**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南海区**表示,经审理查明,2025年1月开始,孔彪多次以5元/斤的价格向张某**未经灭活的**种子共340斤,并通过其经营的网店和商铺**。2025年3月22日,民警抓获孔彪和及其妻子,当场查获**种子.9克。**认为,孔彪非法买卖未经过灭活的**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原植物罪,遂判决孔彪**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两千元。

  孔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5月,佛山中院对此案作出刑事裁定,认为孔彪犯非法买卖**原植物种子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撤销南海区**作出的一审判决,发回南海区**重新审判。

  2025年7月,南海区**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在南海区**重新审理过程中,南海区检察院于2025年7月8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南海区**撤回对孔彪的**。南海区**认为,南海区检察院申请撤回**的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南海区检察院撤回对孔彪的**。

  此案重审时,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是孔彪的辩护人之一,他告诉澎湃新闻,在重审期间,南海区**已开庭审理此案,尚未判决,后面南海区检察院就撤回了**。

  戴国梁表示,此案的一个教训是,相关部门并未明确工业**是否可以种植,是否可以网上**,南海警方在办理此案时没有对相关**种子进行专业鉴定,没有弄清工业**和****的区别。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火麻是一种工业**,用途较多,可以作为医学原料、纺织原料、造纸原料等。目前,我国有地方种植火麻,网购平台仍有网店出售火麻种子。

  戴国梁介绍说,火麻不具备**利用价值,不能直接作为**吸食。国外以及国内的禁毒大省(如云南省、黑龙江省),根据实际情况对**做了分类,细分为工业**和****。工业**的四氢**酚(简称THC)的含量是小于0.3%,****的THC含量大于0.3%。在本案中,孔彪**的火麻种子种植出来的就是工业**,公诉机关没有证据证明孔彪**的是****。

  澎湃新闻注意到,一审判决书显示,孔彪的辩护人也曾提出,公诉机关未能提交对火麻仁THC含毒超过0.3%的鉴定结果,无法证明火麻仁就是****,或其含有的成分能使人致幻成瘾。火麻仁(火麻种子)属于工业**,所含成分不能使人成瘾。

  未获得精神抚慰金及公开道歉,决定申请复议

  自2025年3月22日被警方带走,到2025年5月21日被释放,孔彪共被羁押427天。

  2025年8月,孔彪向南海区**提出赔偿申请,要求**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9元,赔偿被没收的种子损失5000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公开对其道歉,帮其恢复名誉。

  11月2日,孔彪收到了南海区**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南海区**认为,按照《最高人民**关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25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373.1元计算,应当**赔偿请求人孔彪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7元(373.1元×427日)。孔彪请求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9元,**支持.7元,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对于孔彪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万元的赔偿请求,南海区**认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5年12月21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规定,**种植、加工及种子经营属于“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从事特定植物种植加工或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检测和进出口”的事项。从涉案刑事案件的证据反映,孔彪未经许可在互联网店公开售卖**种子,且交易聊天记录中存在“印度麻”“可以飞”等促销文字,售出的种子存在被非法使用的可能。孔彪的行为既不符合上述规定,亦有违公序良俗,依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关于“赔偿义务机关有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依法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可以同时认定该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但是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该公民不存在精神损害,或者认定精神损害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的规定,本案不宜认定孔彪存在精神损害。

  本案所涉刑事案件的侦破情况虽曾被媒体报道,但报道中未使用孔彪的真实姓名,且报道时间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与该院作出涉案一审刑事判决的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综上,孔彪提出的上述精神损害方面的请求,理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

  南海区**表示,对于孔彪请求追究刑事案公安侦办人员的法律责任,因该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案件审查的职权范围,该院在本案中对此不作审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