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刘绍仁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是我国农药监管领域的权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农药产品进行检验、鉴定和评估,确保农药安全使用。农药作为农业生产中的重要物质,对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不安全的农药使用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农药检定所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农药检定所的职责农药检定所的主要职责是对农药产品进行检验、鉴定和评估。检验是指对农药样品进行理化性质及有效成分的检测,鉴定则是对农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质量进行鉴别和评估。评估是指对农药的毒性、残留量、安全性等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除此之外,农药检定所还要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农药检定所的重要性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物质,但是不安全的农药使用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农药检定所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其对农药的检验、鉴定和评估,可以保障农民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可以促进企业规范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药检定所的未来发展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农药的种类和使用量也在不断增加。农药检定所的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未来,农药检定所需要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完善检测方法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农药安全使用和环境保护。
拓展百科知识农药(nóngyào)是指用于预防、治疗或消灭农作物病虫害、草害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化学物质或生物制剂。农药的分类有很多种,不同的农药有不同的用途和特点。目前,我国农药主要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农药检验(nóngyàojiǎnyàn)是指对农药样品进行理化性质及有效成分的检测,以确定其成分和质量。农药检验是保障农药安全使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结果将对农药的使用和**产生重要影响。
农药残留(nóngyàocánlíu)是指在农产品中残留的农药物质。农药残留是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问题之一,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农药残留的检测和控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参考资料:1.国家农药检定所官网:2.农业部农药管理条例:相关问答拓展:
1、什么农药对鸟有效?
作为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农药往往是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负面影响的。通常不建议使用农药来对待鸟类问题。如果您发现鸟类对您的作物、花园或林地造成了破坏,建议考虑采用更加友好和有效的方法。例如,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来防止鸟类造成损害:
1.搭建鸟类减少器。这是一种特殊的结构,可以让鸟类很难飞入到你的农作物和花园中。
2.在鸟类经常出没的区域借助噪声和闪光来阻止它们。例如,可以使用像闪光灯、铁片和捉鼠器这样的设备,或者在鸟类频繁出现的地方播放吓唬鸟类的音乐或声音。
3.从鸟类主要危害的原因入手,如缺水,食源不足等,可以通过给鸟类提供食物和水的方式来减少它们对农作物的破坏。
4.使用安全的植物保护产品,例如有机肥料、天然植物提取物等,可以在保护植物的同时减少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农药试验备案与审批的方法是什么?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之前,申请人应当向登记试验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包括备案人、产品概述、试验项目、试验地点、试验单位、试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应当载明试验申请人、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含量、试验范围,试验证书编号及有效期等事项。
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式样由农业部制定。证书编号规则为“SY十年号十顺序号”,年号为证书核发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顺序号用三位**数字表示。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有效期五年。
五年之内未开展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第四章登记试验基本要求条农药登记试验样品应当是成熟定型的产品,具有产品鉴别方法、质量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申请人应当对试验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将试验样品提交所在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进行封样,提供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剂型、样品生产日期、规格与数量、储存条件、质量保证期等信息,并附具产品质量符合性检验报告及相关谱图。所封试验样品由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其余样品由申请人送至登记试验单位开展试验。
封存试验样品不足以满足试验需求或者试验样品已超过保存期限,仍需要进行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封存样品。申请人应当向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提供试验样品的农药名称、含量、剂型、生产日期、储存条件、质量保证期等信息及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属于新农药的,还应当提供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复印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应当查验封样完整性、样品信息符合性。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接受申请人委托开展登记试验的,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农药登记试验应当按照法定农药登记试验技术准则和方法进行。尚无法定技术准则和方法的,由申请人和登记试验单位协商确定,且应当保证试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农药登记试验过程出现重大安全风险时,试验单位应当立即停止试验,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并报告试验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通知申请人。
试验结束后,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申请人出具规范的试验报告。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应当将试验计划、原始数据、标本、留样被试物和对照物、试验报告及与试验有关的文字材料保存至试验结束后至少七年,期满后可移交申请人保存。
申请人应当保存至农药退市后至少五年。质量容易变化的标本、被试物和对照物留样样品等,其保存期应以能够进行有效评价为期限。试验单位应当长期保存组织机构、人员、质量保证部门检查记录、主计划表、标准操作规程等试验机构运行与质量管理记录。
3、农药备案信息查询?
可以上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org.cn)查询。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始建于196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农业农村部赋予的全国农药登记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农药登记管理、农药质量检测、农药生物测定、农药残留监测、农药市场监督、农药信息交流及对外合作与服务等工作。
目前在职人员近百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90%,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占30%,实验室面积四千平方米,拥有能满足各种农药检测试验的先进仪器设备。是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是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单位。
4、农残报告怎么弄?
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办理流程
办理农药检测流程:
1、项目申请——向国瑞质量检测机构监管递交申请。
2、资料准备——根据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3、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国瑞质量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6、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报告或者证书。
5、水果的农药残留到什么部门鉴定?
水果的农药残留鉴定需要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其中包括农产品的安全检测,检测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鉴定单位需要具有专业的仪器设备和人员,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了消费者的健康和公共安全,许多国家都有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并设立专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在**水果时,消费者也应该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和品牌,尽量减少食品中的农药残留。
拓展好文:干货!这些有效成分或已禁限用,或需开展再评价,请注意相关规定!
一、已出台公告的农药品种
1、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
这3种农药均属磺酰脲类长残效除草剂,易对后茬作物产生药害,给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造成较大损害。2024年12月,农业部颁布2032号公告,2024年12月31日起,禁止氯磺隆在国内**和使用;自2024年12月3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单剂和甲磺隆单剂产品在国内**和使用;自2024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复配制剂和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2、福美胂和福美甲胂
这2种农药均为有机砷类杀菌剂,有机砷类农药对人和环境具有较高的风险,为此,2024年12月,农业部颁布2032号公告,自2024年12月31日起,撤销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农药登记证,自2024年12月31日起,禁止福美胂和福美甲胂在国内**和使用。
3、毒死蜱和**磷
多年的残留例行监测结果表明,毒死蜱和**磷在蔬菜上使用后引起残留超标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24年12月,农业部颁布2032号公告,自2024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和**磷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24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磷在蔬菜上使用。
4、杀扑磷
杀扑磷为高毒农药,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289号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撤销杀扑磷用于防治柑橘树介壳虫的登记,由于杀扑磷仅用于柑橘树上登记,意味着杀扑磷在我国也被全面禁用。截止日前,处于登记有效状态的产品仅有4个原药,见下表。
5、氯化苦和溴甲烷
2024年4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等作物”,溴甲烷和氯化苦均为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等作物不符合上述规定。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289号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撤销溴甲烷和氯化苦在蔬菜等作物上的登记,仅保留用于土壤熏蒸的登记。用于草莓、生姜、茄子、甜瓜、粮食、种子、食品及仓储灭鼠等的登记均被撤销。截止日前,处于登记有效状态的产品仅有4个产品,见下表。
6、氟苯虫酰胺
氟苯虫酰胺对大型溞等剧毒,易引起水生生态系统破坏,经开展监测和高级环境风险评估表明,氟苯虫酰胺对部分水生生物风险不可接受。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撤销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的登记,自2024年10月1日起,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
7、2,4滴丁酯
经开展风险监测与安全评价项目和相关验证试验表明,2,4-滴丁酯对邻近作物极易产生药害。且各地反映的药害事故较多,农民损失严重,相关替代药剂也比较充足。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不再批准2,4-滴丁酯的登记,也不再批准2,4-滴丁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
8、磷化铝
鉴于磷化铝易引起人畜中毒或死亡事件,自2024年即开展再评价调研工作,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要求生产磷化铝农药产品应当采用内外双层包装。外包装应具有良好密闭性,防水防潮防气体外泄。内包装应具有通透性,便于直接熏蒸使用。内、外包装均应标注高毒标识及“人畜居住场所禁止使用”等注意事项。自2024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其他包装的磷化铝产品。
9、三氯杀螨醇
三氯杀螨醇被列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议名单,为保障环境安全,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撤销三氯杀螨醇的登记,自2024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的**和使用。
10、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和克百威等高毒农药在甘蔗上使用,与新《食品安全法》关于“禁止剧毒、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药材等作物上使用”的规定不符。2024年9月,农业部颁布2445号公告,撤销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的登记;自2024年10月1日起,禁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上使用。
11、百草枯
百草枯无特效解毒药,水剂产品一旦吞食或误服,导致极高的死亡率。随着百草枯使用量的扩大,每年因百草枯误服或**而导致死亡的人数有增无减,已成为引起农村社会问题的罪魁祸首。2024年4月,农业部等颁布1745号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2024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的**和使用。百草枯水剂被禁用后,但其吸入毒性极高,属剧毒级,对生产工人和施药者仍存极高的职业健康危害,为保障人体生命安全和健康,2024年9月,农业部再颁布2445号公告,决定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不再受理、批准百草枯境内使用的续展登记。保留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产品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二、拟建议采取管理措施的农药品种
1、乐果、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
多年残留例行监测结果表明,蔬菜中氧乐果、克百威和甲胺磷等高毒农药时常被检出,为摸清引起高毒农药在蔬菜中被检出或超标的原因,经2024年上半年开展的残留验证试验表明,蔬菜上施用乐果、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等农药后,普遍引起氧乐果、克百威或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在蔬菜中被检出或超标问题。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八届19次会议审议,不再批准乐果、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在蔬菜上的新增登记和续展登记。
2、硫丹和溴甲烷
硫丹作为有机氯农药,已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禁止全球范围内生产和使用。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发布公告(〔2024〕21号)规定,自2024年3月26日起,禁止硫丹除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烟草烟青虫生产和使用外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对于特定豁免用途的,应抓紧研发替代品,确保豁免到期前全部淘汰。我国已加入该公约,按公约要求,计划豁免硫丹的上述农业用途至2024年3月26日止。溴甲烷已列入《蒙特利尔国际公约》管控范围,我国已加入该公约。根据联合国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MFMP)、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批准的《中国消费行业甲基溴(即溴甲烷,以下同)整体淘汰计划(Ⅰ期)》中“农业行业甲基溴淘汰工作”及环保部和农业部签署的《关于淘汰甲基溴行业计划(农业)执行和管理备忘录》的要求,我国自2024年1月1日全面禁止甲基溴生产和施用。2024年因农业生产需要,我国申请了114吨溴甲烷取代豁免,豁免为每年申请,最终豁免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公约要求,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八届19次会议审议,将对硫丹产品登记证的有效期统一变更至2024年3月26日止,对溴甲烷产品登记证的有效期变更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叶枯唑
自2024年起,开始对叶枯唑开展再评价,由于毒理学试验资料不完善,安全风险存在隐患和不确定性,经评估论证,暂停批准叶枯唑的新增登记和续展登记。
三、正在开展再评价研究的农药品种
1、新**类农药
由于新**类农药对传粉昆虫如蜜蜂的种群可能存在严重影响,正与相关单位协作,共同开展新**类农药对蜜蜂慢性和迷向影响的试验研究。新**类农药包括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噻虫啉、啶虫脒、烯啶虫胺、呋虫胺、氯噻啉、哌虫啶等。
2、克百威
由于对鸟类的风险和危害较高,目前正在开展相关监测及调研工作,进一步明确克百威种衣剂等产品对鸟类的危害情况。截止日前,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产品有291个(包括混剂)。
3、氟虫腈
残留例行监测结果表明,氟虫腈在蔬菜中检出率较高,氟虫腈卫生用悬浮剂和种子处理剂违规使用的反映较多,目前正在开展相关调研和再评价工作。
4、五氯硝基苯
五氯硝基苯属取代苯类杀菌剂,用于多种作物的土壤和种子消毒处理。五氯硝基苯在环境中降解缓慢,残效期长,使用量大,对哺乳动物可能存在慢性毒性作用,已先后被瑞典、奥地利、德国等国家禁用。为摸清五氯硝基苯使用风险,目前已开展相关研究和再评价工作。截止日前,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产品有22个(包括混剂)。
5、多菌灵等8个品种
全国农药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多菌灵、**磷、吡虫啉、莠去津、混灭威、速灭威、甲草胺、乙草胺等8种农药在毒性、残留或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较高风险或具较高的风险不确定性,2024年已启动这8种农药的再评价研究。截止日前,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多菌灵产品有953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磷产品有396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吡虫啉产品有1393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莠去津产品有964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混灭威产品有10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速灭威产品有62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甲草胺产品有261个(包括混剂),涉及我国处于有效期内的乙草胺产品有679个(包括混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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