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懂农资网!权威农资专家解读,让你更懂农资!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2026-01-02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745 次

此篇农资知识会给大家分享一下“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的内容进行分享,期待对你们有所收获,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1、**磷混配使用注意事项?

**磷是一种有机磷农药,混配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了解混配物的相容性:在混配使用**磷时,需要确保所混配的农药或肥料与**磷相容,避免发生不良反应或产生有害的化学物质。

2.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建议剂量:遵循农药或肥料的使用说明,按照建议的剂量进行混配和使用。避免超量使用或不当使用,以免对作物和环境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注意混配顺序:根据农药和肥料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混配顺序。通常情况下,先加水,再加入**磷和其他农药或肥料,搅拌均匀。

4.注意药液稳定性:有些农药和肥料混合后会导致药液不稳定,容易发生沉淀、析出等问题。在混配过程中要密切观察药液的稳定性,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

5.防止交叉污染:在混配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农药和肥料的交叉污染。使用清洁的容器和工具,避免不同农药和肥料之间的接触和混合。

6.做好防护措施:在混配和使用**磷时,务必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以保护自身的安全。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请注意,以上提供的是一般性的注意事项,具体的混配使用方法和安全措施应根据所使用的农药和肥料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法规进行操作。在使用农药前,建议阅读并遵循产品标签上的使用说明和警示信息,并遵守当地的农药使用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指导,请咨询专业的农业技术人员或农药厂商。

2、零售农药如何经销?

零售农药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进行经销:

1.寻求供应商:寻找正规的供应商和品牌,保证农药的质量和包装卫生合格,以及农资的来源渠道的合法性,给予供应商的属性评估。

2.申请**许可:在当地农业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确保进行合法经营。

3.建立**场所:选择位于农村地区的**场所,选址要确保交通便利、方便快捷,同时要注意环境卫生、防盗防火。

4.备货采集:根据当地农民或者经纪人的需求,及时备货,以便及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可以根据当地气候和特点采购特殊的农药,以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

5.推广**:在**场所挂上标牌,设立展示货架,给客户呈现农药的优势和特点,并加上适时的促销手段吸引顾客。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6.售后服务: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提供农药的使用说明、提供包装卫生、处理机制等信息,解答农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妥善处理不良手机件、索赔申请等。

在进行经销时,还应该遵循法律、诚信和安全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和厂家评估制度的实施,防止因农药的滥用而给农民和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3、为避免熟食品交叉污染?

1.在现场摆放的案台上,要尽量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做到不混放、不错放、不乱放;其盛装的容器、使用的抹布要分开使用;

2.存放于冰箱、冰柜的生熟食品也要分开、分层,并用相应的存放容器,一般生食在下,熟在上;

3.加工完生食品,特别是处理过生的肉禽类食品原料后,一定要先洗手再处理其他食品;

4.经营场所严禁存放农药、亚硝酸盐(俗称硝盐)、桐油等,以免污染食品或误用;

5.凡外购的即食性食品和饮料不得与生食品及食品原料、有害物质及其他可造成食品污染的物质一起运输;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6.在街头食品的加工过程中,要以销定做,避免长时间存放熟食品,如存放时间超过4小时,必须回锅加热,所有未售出的已烹调的食物如无妥善有效的保存方法,应当日处理掉。供参考。

4、杀菌和杀虫能同时用吗?

可以同时用。因为杀菌和杀虫是针对不同的生物进行处理的,存在互不干扰的情况。同时,一些杀虫剂同时也具有杀菌作用,因此可以起到更全面的保护作用。在使用时需要注意不同杀菌剂和杀虫剂的化学成分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以及它们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在使用杀菌和杀虫剂时需要选择合适的产品和方式。比如,有些杀菌剂对人体和环境影响小,可以进行直接喷洒;而有些杀虫剂则需要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措施进行操作。也可以通过科学的合理布局和预防措施减少害虫和病菌的繁殖和扩散,进一步降低使用杀菌和杀虫剂的频率和量。

5、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内容?

一、产地环境

1,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产品产地环境标准要求,不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生产特定农产品。产地周边环境清洁,无生产及生活废弃物,水源清洁,无对农业生产活动和产地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污染源,畜牧业生产主体应建有病死畜禽、污水、粪便等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且运转有效。水产养殖主体应开展养殖尾水净化,排放的废水应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二、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

1,建立或收集与所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收集并保存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的有关标准文件。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农户名册,包括农户名单、地址、产品类型、具体种类名称、种植养殖规模等信息;应与合作农户签署合作协议,明确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处罚措施。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3.建立并落实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措施、人员培训制度、基地农户管理制度(适用时)、卫生防疫制度和消毒制度(畜牧业适用)、动物疫病及植物病虫害安全防治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以及产地环境保护措施等;分户生产的,还应建立农业投入品统一管理和产品统一**制度。

4.在种植、养殖区范围内合适位置明示国家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清单。

5.产品收获、出栏应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

6.建立生产过程记录、**记录等并存档,生产过程记录应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出栏、屠宰或捕捞日期等信息。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7.鼓励使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保存记录档案。。

三、农业投入品管理

1.通过正规渠道**农业投入品,不**、使用、贮存国家禁停用的农业投入品,索取并保存**凭据等证明资料。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2.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的,严禁在自配料中添加禁用药物、禁用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进行自繁种源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制或收集的其他投入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4.配备符合要求的投入品贮存仓库或安全存放的相应设施,按产品标签规定的贮存条件分类存放,根据要求采用隔离(如墙、隔板)等方式防止交叉污染,有醒目标记,专人管理。

5.配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的农技人员指导员工规范生产,遵守投入品使用要求,选择合适的施用器械,适时、适量,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对变质和过期的投入品做好标记、回收隔离禁用并安全处置。

四、废弃物和污染物管理。

1.设立废弃物存放区,对不同类型废弃物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处置,保持清洁。

2.及时收集质量安全不合格产品、病死畜禽、粪便等污染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条件的应当建立收集点集中安全处理。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五、产品质量

**的产品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在产品上市前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

六包装和标识

包装的农产品应防止机械损伤和二次污染。包装和标识材料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卫生、环保,无毒和无挥发性物质产生。

七、产后处理

1,产后处理和贮藏区域设有有害生物(老鼠、昆虫等)防范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及时清洁和保养设施设备。

2.使用的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消毒剂,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合理使用、储存,并做好记录。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3.根据农产品的特点和卫生需要选择适宜的贮藏和运输条件,必要时应配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不与农业投入品及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放。

拓展好文: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

  原标题: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点击看全文】

  附件G 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

  一、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1.贮存食品不当。如在8℃~60℃条件下存放熟制的高危易腐食品2小时以上,或在不适当温度下长时间贮存高危易腐的原料或半成品;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2.未烧熟煮透食品。因烹饪前未彻底解冻食品、熟制时食品的体积较大或熟制时间不足等,导致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未达到70℃以上;

  3.未充分再加热食品。经长时间贮存的食品,在食用前未充分再加热至食品的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4.生熟交叉污染。如熟制后的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接触过生的食品原料的表面(如操作台、容器、手等)污染;接触熟制后食品的操作台、容器、手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

  5.进食未彻底清洗、消毒的生食品;

  6.从业人员污染食品。从业人员患有消化道传染病或是消化道传染病的带菌者,或手部有化脓性或渗出性伤口,加工制作时由于手部接触等原因污染食品。

  (二)化学性食物中毒

  1.在种植或养殖过程中,食用农产品受到化学性物质污染,或在食用前,食用农产品中的农药或兽药残留剂量较多;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2.在运输、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食品受到化学性物质污染。如使用盛放过有机磷农药的容器盛放食品,导致食品受到有机磷农药污染;

  3.误将化学性物质作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饮用或使用。如误将甲醇燃料作为白酒饮用,误将亚硝酸盐作为食盐使用;

  4.食品中的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如食用油脂酸败后,产生酸、醛、酮类及各种氧化物等;

  5.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真菌性食物中毒

  食品贮存不当,受到真菌污染,在适宜的条件下污染的真菌生长繁殖、产生毒素。如霉变的谷物、甘蔗等含有大量真菌毒素。

  (四)动物性食物中毒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1.食用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组织。如食用野生河鲀、未经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鲀,织纹螺、鱼胆、动物甲状腺;

  2.在一定条件下,可食的动物性食品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如组氨酸含量较高的鲐鱼等鱼类在不新鲜或发生**时,产生大量组胺。

  (五)植物性食物中毒

  1.食用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制品。如食用有毒菌、鲜白果、曼陀罗果实或种子及其制品等;

  2.在一定条件下,可食的植物性食品产生了大量有毒成分,加工制作时未能彻底去除或破坏有毒成分。如马铃薯发芽后,幼芽及芽眼部分产生大量龙葵素,加工制作不当未能彻底去除龙葵素;

  3.植物中天然含有有毒成分,加工制作时未能彻底去除或破坏有毒成分。如烹饪四季豆的时间不足,未能完全破坏四季豆中的皂素等;煮制豆浆的时间不足,未能彻底去除豆浆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

  二、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方法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按照防止食品受到病原菌污染、控制病原菌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下列主要措施:

  1.避免污染。主要指避免熟制后的食品受到病原菌污染。如避免熟制后的食品与生的食品原料接触;从业人员经常性清洗手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还应在清洗手部后进行手部消毒;保持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加工制作台面、容器、工具等清洁;消灭鼠类、虫害等有害生物,避免其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采取适当的温度控制措施,杀灭食品中的病原菌或控制病原菌生长繁殖。如熟制食品时,使食品的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制食品时,将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或在8℃以下冷藏(或冷冻);

  3.控制时间。尽量缩短食品的存放时间。如当餐加工制作食品后当餐食用完;尽快使用完食品原料、半成品;

  4.清洗和消毒。如清洗所有接触食品的物品;清洗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等物品;清洗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

  5.控制加工制作量。食品加工制作量应与加工制作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制作量超过加工制作场所、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的承受能力时,加工制作行为较难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易使食品受到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二)预防常见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措施

  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使用流水反复涮洗蔬菜(油菜等叶菜类蔬菜应掰开后逐片涮洗),次数不少于3次,且先洗后切。接触农药的容器、工具等做到物品专用,有醒目的区分标识,避免与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等混用;

  2.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避免误作食盐使用。

  (三)预防常见真菌性食物中毒的措施

  严把采购关,防止霉变食品入库;控制存放库房的温度、湿度,尽量缩短贮存时间,定期通风,防止食品在贮存过程中霉变;定期检查食品,及时清除霉变食品;加工制作前,认真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不得加工制作霉变食品。

  (四)预防常见动物性食物中毒的措施

  1.河鲀引起的食物中毒。禁止采购、加工制作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和未经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鲀;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2.鲐鱼引起的食物中毒。采购新鲜的鲐鱼;在冷冻(藏)条件下贮存鲐鱼,并缩短贮存时间;加工制作前,检查鲐鱼的感官性状,不得加工制作**变质的鲐鱼。

  (五)预防常见植物性食物中毒的措施

  1.有毒菌引起的食物中毒。禁止采摘、**、加工制作不明品种的野生菌;

  2.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饪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每次烹饪量不得过大,烹饪时使四季豆均匀受热;

  3.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将生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涌,出现“假沸”现象。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可彻底破坏豆浆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

  4.发芽马铃薯引起的食物中毒。将马铃薯贮存在低温、无阳光直射的地方,避免马铃薯生芽。

  :市场监管总局

农药防交叉污染注意事项

  部分文章转自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阅读原文,下载规范word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