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懂农资网!权威农资专家解读,让你更懂农资!

农药最新税收政策文件

2025-12-31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649 次
1、农业化肥厂要交那些税?

农业化肥厂要交营业税,附加税,增值税,个人所得(企业所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6〕113号)规定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农膜;生产**的除**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取得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由省级国税局确认)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后即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26〕87号)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的**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在农业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4号)的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  虽然部分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但是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免税农产品,还是可以按照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金,并且由原来的10%提高到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26〕12号)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税法还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良种加工厂和纺织企业)直接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均可根据买价按13%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据购销企业开具的****注明的**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现行所得税法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1号)规定,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为了支持国有农垦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农口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从事上述各业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后,国家税收政策对减免税范围扩大到国家重点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6〕124号)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暂免企业所得税:(一)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二)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生产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重点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符合前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药最新税收政策文件
2、农药补贴政策有哪些?国家对农业补贴政策都有哪些

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农药最新税收政策文件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26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农药最新税收政策文件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补助8亿,鼓励和支持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支持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

19、追溯体系建设政策: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

20、质量安全县创建政策: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农药最新税收政策文件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养殖户)**优质野味养殖或者种公羊和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22、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

2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2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政策: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补贴190亿元。

25、**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

26、渔业柴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完善。

27、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安排6亿元转移**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农药最新税收政策文件

28、农村沼气建设政策: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

29、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3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安排11亿农民培训经费,在4个整省、20个整市和500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

31、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新型农民代表,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3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33、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

34、农业保险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15个,中西部补贴40%,对东部补贴35%。

农药最新税收政策文件

35、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

36、扶持生态农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37、发展规模经营政策: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

3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

39、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3、农药开**归哪一类?

农药开**属于农资商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