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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厂环境现场评审意见

2025-12-27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708 次

本篇农资总结会给朋友们说明一下“农药厂环境现场评审意见”的内容进行概括性解释,希望对各位农友们有少许帮助,别忘了收藏哦!

农药厂环境现场评审意见
1、蜜蜂养殖属于什么经营范围?

蜜蜂养殖属于畜禽养殖。蜜蜂养殖需办理动物防疫证。兴办动物饲养场还应符合国家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要向县级畜牧食品局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选址要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因此您建场地址确定后,需向当地畜牧、国土管理部门报告,经同意后,即可建设。

二、如果养殖场规模比较大,则按照规定需要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相应的环评意见,规模较小的,就不需要环评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1、定地饲养的蜂场所在位置应与居民生活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对蜜蜂具有潜在威胁的污水厂、农药厂等保持一定距离,同时还要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定地饲养的蜂场与蜂场之间的距离应当保持在25km以上,转地放蜂的蜂场原则上应当间距在1km以上。

拓展好文:拟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农药厂环境现场评审意见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农药厂环境现场评审意见

  1

  高容量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钟潭路11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建德农药厂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由上海大学嘉兴产业研究院提供实验室技术,双方合作建立小批量放大试验装置。产品经硅粉研磨、均相混合、成型干燥、融合密实、包覆改性、高温热处理、粉碎分级等工艺而制得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农药厂环境现场评审意见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水

  该项目废水处理依托农药厂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及新安集团南园区已建综合污水处理设施;

  冷却系统排污水回用于喷淋用水,不外排。

  

  2、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重产生的废气,其中高温包覆及高温热处理工序产生的碳化废气经缓冲降温+碱液喷淋+两级吸附(煤质活性焦+活性炭粉)处理,其他工序废气(粉碎筛分、喷雾干燥、投料下料)经预处理(冷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接入废气集中处理装置,工艺采用两级喷淋。最后确保废气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农药厂环境现场评审意见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危废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吸收液、废冷凝液、废吸收液、污泥及危化品废包装材料,该部分固废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固废。危废主要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防雨棚、场地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做到综合利用、焚烧或者填埋,周围环境能维持现状。

  

  4、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不大,经车间隔声处理后厂界可以达标排放。

  

农药厂环境现场评审意见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以满足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