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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废弃包装物

2026-01-15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78 次
1、农药回收后怎么处理?

农民打完农药后,农药瓶该如何正确处理,有回收的吗?农民对农药有害有毒的物品,还是十分谨慎的。农药瓶是不会去卖的,一般是用完了烧毁怕农药残留给牲畜或是人造成伤害。卖了没多少钱,万一在用在别处造成中毒。农民怕伤害自己也怕伤害别人选择消毁,火烧或者深埋是不会去卖的。也没人会回收谁也不想惹事。

农药废弃包装物

现在有的地方农业部门,在一些田间地头放置了农药包装物统一回收箱,这样的做法最为恰当,可以把农民的农药包装品统一收回进行处理再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减少了污染。这一方法也希望各地农业部门可以参考借鉴,并多做推广。

2、配农药的正确方法?

您好,1.了解作物对农药的需求量和施用时间。不同作物对农药的需求量和施用时间有所不同,应按照作物的实际需求量和施用时间来选择农药。

2.选择适合的农药。在选择农药时,应根据病虫害的种类和程度,选择对应的农药,并按照说明书上的指导进行配比。

3.正确配药。根据农药的种类、配比比例和使用量进行配药。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标准比例进行配药,不得随意调整。

4.选择合适的配药工具。应选择具有精确计量功能的配药工具,如天平或称重装置。

5.注意安全。在配药过程中,要穿戴好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农药,以免对身体造成伤害。

6.注意储存。配好的农药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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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环保要求。农药配药后要将残余农药和包装物妥善处理,遵守环保要求,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3、废旧资源回收国家政策?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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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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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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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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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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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第十八条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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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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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现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收受贿赂,侵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建设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客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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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4、农药包装物的处置方法是什么?

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处置方法:

施药后,空的农药包装袋或包装瓶,应妥善放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中带回处理。盛农药的容器应尽可能完全清洗干净,农药废弃包装物不应作为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掩埋或焚烧,应送相应的农药废弃物回收站,由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5、农药瓶回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回收农药废弃物需要:

1、回收点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经属地镇**(街道办事处)委托方可从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回收点不回收非农药瓶、袋,只回收本店**、并在柯桥区内使用的农药废弃包装物,不回收投机外源性的农药废弃包装物。

2、回收点在农药**时,要对所售农药出具凭证,认真做农药进、销台账和废弃包装物回收台账,做到“三台帐一凭证”一致。

3、回收点必须对已收瓶、袋按原箱、原瓶原盖(盖拧紧)进行装箱:农药袋按同类规格20只/包成件计价,以便清点、验收、调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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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收点应严格执行件政策,对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分类定价,对未按分类规格**的回收费用则不予认可。

5、回收点应自觉接受区有关和属地镇**(街道办事处)的监督管理,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将按承诺取消回收资格,并承担相应违规贵任。

拓展百科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令2026年第6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令2026年第6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是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文件,成文日期是。


拓展好文:农药包装0.1-0.5元/个有偿回收,你能接受吗?

“容量200毫升以下的农药瓶0.3元/个,200毫升以上的农药瓶0.5元/个,容量50克以下的包装袋0.1元/个......”这不是农药包材生产厂家的宣传活动,而是龙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奖励政策。

作为特殊的包材,农药包装物具有量大、分散、危险性高等特点,而且农药残留易引起中毒、存在二次污染的风。同时由于缺少经济价值,在没有鼓励政策的情况下,农户用药后主动收集交回农药包装物的积极性不高,即便统一收集后,还面临后续的处置难题。

为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废物物。近日,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订出台了《龙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方案》(下称《方案》),并投入16万元作为回收处置奖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构建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实施有偿回收,并设立了专门的回收点开展相关工作。

农药废弃包装物

每个0.1-0.5元,农药包装实施有偿回收

《方案》指出,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农药废弃物的一种类型,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

据悉,本次龙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奖励资金均来自于广东省农业厅(现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委托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植业)项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共计16万元,其中,用于定点门市回收奖励12.5万元,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回收奖励3.5万元。

目前,龙门县已有118家农药门市和14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回收点。其中,重点门市14 间(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门市),每间安排回收奖励额度为1500 元,奖励总额为2.1 万元,其他门市共104 间,每间安排回收奖励额度为1000元,奖励总额为10.4 万元。回收奖励金奖完即止。

具体的回收奖励办法是,农药瓶/罐容量在200ml 以下,每个奖励0.3 元;农药瓶/罐容量在200ml(含)以上,每个奖励0.5元;农药包装袋容量在50g 以下,每个奖励0.1 元;农药包装袋容量在50g(含)以上,每个奖励0.2 元。

回收奖励金不以现金方式发放,采取直接抵扣的方式进行,即农药**者携带农药包装废弃物前往定点农药门市,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给定点农药门市,定点农药门市按奖励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在**农药结算时预先垫支直接抵扣。

针对14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待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重点是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否清洗分类、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残留情况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数量等。根据考核结果,按40%的比例评选优秀并给予实物奖励,实物奖励折算价值总额共3.5 万元。

农药废弃包装物

“回收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将暂时存放在**指定的统一回收点,后续的处置工作还有待省**的进一步通知。”龙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说,目前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否属于危化品还没有完全定性,现在只能是先回收,待确定了处理标准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处理能力仅产能的15%,农药包装回收容易处理难

现在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否属于危化品,行业内一直有不同的声音。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很多农药的成分其实并不是危险化学品,而包装废弃物反而成了危化品。如果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划分再重新定位一下,可能会省去回收处理中的很多麻烦。

“如果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定义为危化品,目前广东省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厂家不足三个,处理能力本来就有限,如果再处理这些包装废弃物恐怕有些困难。”深圳一农药企业负责说,目前国内危废品的处理能力只有产能的15%,这不只是广东一个的问题,而是全国性的问题,像江浙、山东等地也都出台了相应的回收制度,但是处理依旧是整个行业面临的共同难题。

虽然国家要求农药包装废弃物谁生产谁回收,但是只有一个规定,并没有一个细则或统一的标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很多地方都在做,但是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方案,在政策、模式、财政、方向上并没有统一。

“企业做的时候就要迎合各方的要求,这就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成本,所以在回收方面还是由省级**统一协调进行比较好。”上述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当然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涉及到回收、压缩、分类、运输、处理等各项环节,一个企业很难有这样的回收体系,这已经超出企业本身的承担能力。“企业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对于企业可以以交环保费的形式参与,金额可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来定。”

回收再利用风险较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可从源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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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诺普信在东莞拥有一间专门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中型车间,而且技术路线已经比较成熟,目前正尝试对东莞、深圳两地的农药包材进行回收再利用。

针对一些厂家提出的建立一个统一的危废物回收再利用厂房的问题,诺普信一参与调研人员认为是不太可行。虽然再利用技术问题已经解决,但实施起来风险较大。 根据诺普信的经验来看,**一吨新的PC包材只需要9000元的价格,而回收后再生产的成本高达1.5万元。虽然规模化生产可以减少一些成本,但是如果建厂的话涉及到场地、资金、人员等各方面调配,而且再加工后的包材有无企业**也是一个未知数,这就需要综合评估,不是只建一个厂房能解决的。

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有企业建议,可以学习国际上先进国家的模式,在省级区域建立社会公共回收处理体系并由专业的回收处理公司来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其费用由当地**、生产者、经销商、使用者按一定比例共同**(在农药产品中提取一定的专项费用)。

使用者在用完农药,交回清洗干净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经销商在**每一件农药产品时必须扫二维码以确保**情况进入特定的系统,以便统计查看,而且专业回收处理公司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另外,从源头控制,改变现有农药包装的方法,采用同一种具有资源再利用价值的材料包装,尽量采用大容量的包装方式,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价值、降低回收难度和成本。

也有企业认为,可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根据毒性或者其它标准将其分为危废物和固废物,并设立固定回收点对其进行回收处理。而且设置一定的奖惩措施,除了**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进行补助外,对未履行义务的经营者和使用者也要给予相应的惩处。

(来源:南方农村报、农财网农化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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