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懂农资网!权威农资专家解读,让你更懂农资!

农药登记证能进行转让吗

2026-01-11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541 次

本篇农资汇总会给全国农友们分解“农药登记证能进行转让吗”的内容进行概括性诠释,期望对广大农资人有一点帮助,还等什么,快收藏吧!

农药登记证能进行转让吗
1、超市有没有资格经营杀虫剂?

一般杀虫剂属于农药,需要办理农药登记证。但在市场**时,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如果超市的杀虫剂属于驱蚊类产品,则为卫生用农药,无须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

但超市杀虫剂(驱蚊产品)摆放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能与食品类物品放在一起。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写着**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能经营买卖农药或者杀虫剂么?
农药有多种,杀虫剂也是农药。

有的农药列入了《危险化学品名录》和《易制毒化学品目录》重。营业执照上面没写农药的话,应该不行。按农药管理条例,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一)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二)植物保护站;(三)土壤肥料站;(四)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五)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六)农药生产企业;

3、农药原药登记证可以转让么?

不可以。

农药原药登记证是国家法定机关准予农药企业生产、**其农药产品的证明文件。从法律意义上讲,它属于一种例外行政许可**,属于特许权。虽涉及一些专利技术,是一种带有知识产权性质的行政许可,农药原药登记证不同于知识产权,是不得转让的。

农药登记证能进行转让吗
4、农药经营许可证跟营业执照是一个东西么?

农药经营者先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没有经营农药或者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的标注,再到农业部门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拿着农药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上添加上经营农药或者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参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农药经营营业地址与办公地址是应该一致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还明确要求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根据上述规定,农药经营单位是具有法人的公司,就必须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地址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5、农药登记浓度规定?

在农药登记上,取消了临时登记、分装登记、续展登记,只保留一个登记(即原来的正式登记),统一为农药登记,并从中分离出卫生用农药登记和仅供境外使用登记两种类型。同时,农药登记设立新规定:

(1)控制配比梯度: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3个。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3种。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3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3个。不经稀释或者分散直接使用的低有效成分含量农药单独分类。

(2)关注助剂问题:农业部根据农药助剂的毒性和危害性,适时公布和调整禁用、限用助剂名单及**。使用时需要添加指定助剂的,申请农药登记时,应当提交相应的试验资料。

(3)强化风险评估:农药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风险评估报告。提供的相关数据或者资料,应当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需要。

(4)防范新农药风险:新农药登记试验应经农业部审批。向中国出口农药企业申请农药登记的,还需提供在有关国家(地区)登记、使用的证明材料。

(5)登记资料减免:相同产品可以减免残留、环境试验资料。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实行群组化扩大使用范围登记管理。天敌生物不作为农药登记。研究相同、相似农药产品“最惠登记”管理措施。

农药登记证能进行转让吗

(6)登记资料转让:转让是所有权的转移(登记资料要符合受让方申请登记时的要求,并附具转让合同,注销转出方登记证,方可获得登记。资料不全者,须补齐)。

(7)登记资料授权:农药登记证持有人独立拥有的符合登记资料要求的完整登记资料,可以授权其他申请人使用。

(8)新农药登记试验数据保护:6年登记独占期不得对外披露(没有时间限制)。

拓展好文:为什么农药登记证不得转让?

  农药登记证是国家法定机关准予农药企业生产、**其农药产品的证明文件。登记行为既是一种认可,又是一种证明,对社会公众产生一种证明力、推定力和公示力。从法律意义上讲,它属于一种例外行政许可**,属于特许权。登记证花费了企业大量人力物力,其中还涉及一些专利技术,是一种带有知识产权性质的行政许可,可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虽然知识产权作为另外一种意义上的“财产权”, 享有转让的权利。 农药登记证不同于知识产权,是不得转让的。

  

  农药登记证不得转让的法律依据

  1.根据农药登记的特性,其是一种行政许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25条规定,“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农业机械等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登记或者许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农药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下同)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农药登记属于行政许可。

农药登记证能进行转让吗

  

  2. 法律规定农药登记证不得转让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9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农药管理条例》不仅未规定农药登记证可以转让,而且对转让行为设定了罚则。

  

  但农药生产企业因合并、分立等原因变更企业名称,而要求变更农药登记证上生产企业名称的,不属于农药登记证转让行为。

  

  非法转让农药登记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80条规定,“被许可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药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非法转让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药登记证能进行转让吗

  

  《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 **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农药登记证自由转让造成的后果

  虽然不少企业认为应参考国外的做法,建立农药登记证的交易转让制度,允许**自由转移和流通。一方面可以这样可以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并购后生产要素之间的整合优化,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减少环境污染,节约社会资源。

  

   不得不考虑到,一旦农药登记证能自由转让和流通,必然会引起农药市场的混乱。因为农药登记具有很强的属人性,只有登记人才能够从事相应的农药产品生产。虽然企业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这些是企业取得农药生产批准的前提条件,是农药企业存在的基础。如果登记人获得农药登记证后转让给未经注册的企业,这会成为消费者认同其产品的标志,到时假冒伪劣产品横行。而且,如果取得登记证的单位允许其他未取得登记的人从事相应农药的生产,则由于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差异,导致农药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国家设置的农药登记制度也将形同虚设。

农药登记证能进行转让吗

  

  专题:农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