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残留农药的分析
此篇文章会给农资人解释“食品中残留农药的分析”的内容进行讲授,希望对你们有点帮助,开始你的阅读吧!

卷心菜又叫甘蓝,它的农药残留程度仅次于韭菜,也和其非常容易生虫有关。有一种虫子叫“钻心虫”,顾名思义,就是会钻到卷心菜最内层菜心里的虫子。菜农为了杀虫,不得不使用高毒农药反复“灌心”,导致农药的残留增加。
据报道,很多曾发生过的因蔬菜农药残留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相当一部分是由食用韭菜和卷心菜引起的。
买回的叶类蔬菜该如何处理,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残留农药的摄入?经实验证明,要除去附着在叶类蔬菜表面的残留农药,把它先进行2—3次温水清洗,然后适当浸泡,再清洗,最后烹调,这样其表面80%—90%的残留农药都可以清除,还不会破坏其营养成分。而对于被蔬菜吸收的农药,难以洗掉,只能在烹调时适当地延长时间,让烹调温度高一些,尽量减少残留。另外,新买的蔬菜放一两天再吃,也会有利于农药的降解。
新食品药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的市场**、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负责对下一级人民**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九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十条各级人民**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我国目前使用的农药也有近两百种原药和近千种制剂。原药年产量近40万吨,在世界上排第二位。农药按化学结构可分为有机氯类、有机磷类、有机氮类、氨基酸酯、有机硫、拟除虫菊酯、有机砷、有机汞等多种类型。如按用途可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线虫剂、杀螨剂、杀鼠剂、落叶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类型。使用较多的是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三大类。
农药使用不当,对环境和食品会造成污染。施用农药后,在食品表面及食品内残存的农药机器代谢产物、降解物或衍生物,统称为农药残留。食用含有农药残留的食品,大剂量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低剂量长期摄入可能有致畸,致癌和致突变作用。
(1)农药污染途径
1)直接污染:因喷洒农药可造成农作物表面沾附污染,被吸收后转运至各个部分而造成农药残留。污染的程度与农药的性质、剂型、施用方法及浓度和时间有关。
2)间接污染:由于大量施用农药以及工业“三废”的污染,大量农药进入空气、水体和土壤,成为环境污染物。农作物长期从污染的环境中吸收
农药残留多长时间检测不出?1.农药残留的时间不确定,因为不同的农药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残留的时间也不同,有的可能只能检测出几天,有的可能需要几个月或者更长时间才能检测不出。2.农药残留的检测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农药的种类、使用的剂量、作物的生长环境、天气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农药残留的时间。3.为了减少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我们应该尽量选择无公害或者有机农产品,避免食用过多的含有农药残留的食品。同时,**和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中的化学危害物的来源有哪些途径?化学危害的主要来源有:

1.天然毒素:包括河豚毒素、组胺、雪卡毒素、氰苷、棉酚等;
2.农药残留:包括有机氯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菌灵杀菌剂和有机汞、有机砷杀菌剂等农药的残留;
3.兽药残留:包括抗生素类、磺胺类、呋喃类等药物的残留;
4.金属:包括镉、铅、汞、砷、锌等的超标;
5.滥用食品添加剂:包括各种食品添加剂的超量、超范围使用等;
6.食品包装材料、容器与设备:包括塑料、橡胶、涂料、陶瓷、搪瓷极其它材料等带来的危害;
7.食品中的放射性污染:包括各种放射性同位素污染食品原料等造成的危害;

8.其它:包括N-亚硝基化合物、多环芳族化合物、多氯联苯等。
相关百科:食品农药残留食品农药残留指给农作物直接施用农药制剂后,渗透性的农药主要黏附在蔬菜、水果等作物表面,大部分可以洗去,因此作物外表的农药浓度高于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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