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乐果农药残留量规定
氧乐果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杀虫剂,但它的毒性也很大,许多地方都已经禁止使用了,它具有胃毒,触杀,内吸,熏蒸的作用,一般的有效期在一到二个星期,所以蔬菜在收获前两个星期就不能打氧乐果了。

氧乐果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杀虫剂,但它的毒性也很大,许多地方都已经禁止使用了,它具有胃毒,触杀,内吸,熏蒸的作用,一般的有效期在一到二个星期,所以蔬菜在收获前两个星期就不能打氧乐果了。
3、氧化乐果农药残留多久?残留期一般为10-15天左右。
对蔬菜喷施乐果之后,至少要等待15天左右才能采摘,采摘后可用小苏打溶液浸泡10分钟,最后洗净即可烹制。
乐果对家畜的胃毒性较强,喷过该药物的地方在7-10天内不能放牧,在30天内不能用喷过药的杂草饲喂家畜。
4、农药乐果药效残留期?1、乐果农药的残留期为10-15天左右。农药残留期是指农药在土壤中的含量减少至75%以上所需的时间,不同的农药具有不同的化学结构和性质,在土壤中的残留时间也有所差异。
2、蔬菜收获前不能使用该药物,若要食用喷施过乐果农药的蔬菜,可等待15天后再采摘,采摘后将蔬菜用小苏打溶液浸泡10分钟,最后洗净即可烹煮。
5、氧化乐果的残留期多长时间?氧化乐果农药的残留期为10-15天左右。农药残留期是指农药在土壤中的含量减少至75%以上所需的时间,不同的农药具有不同的化学结构和性质,在土壤中的残留时间也有所差异。

蔬菜收获前不能使用该药物,若要食用喷施过乐果农药的蔬菜,可等待15天后再采摘,采摘后将蔬菜用小苏打溶液浸泡10分钟,最后洗净即可烹煮。
拓展百科知识:蔬菜农药残留随着栽培技术的不断进步,蔬菜的生长期已越来越短,而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蔬菜的病虫害也越来越重,绝大部分蔬菜需要连续多次放药后才能成熟上市。农药污染较重的有叶类蔬菜,其中韭菜、油菜受到的污染比例最大。茄 果类蔬菜如青椒、番茄等,嫩荚类蔬菜如豆角等,鳞茎类蔬菜如葱、蒜、洋葱等,农药的污染相对较小,但有的比较大。
拓展好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的国家标准来了
日前,由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GB 2763—2026)由中国农业出版社正式出版。
该标准自2026年2月15日起实施。此次出版的农药残留新标准GB 2763—2026,代替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GB 2763—202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GB 2763.1—2026)。GB 2763—2026规定了483种农药在356种(类)食品中7107项残留**标准,与GB 2763—2026相比,新增农药品种51种、**标准2967项,在涵盖的农药残留**数量上首次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迈上新台阶,将为我国规范科学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农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GB 2763—2026的主要特点(一)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有农药登记、无**标准”监管难题。
目前,我国已批准600多种农药有效成分,GB 2763—2026规定了483种农药的最大残留**标准,豁免了44种低风险农药制定最大残留**标准。未涉及的登记品种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用于非食用作物的农药,如卫生用农药、杀鼠剂等,无需制定最大残留**标准;另一类是安全风险低的生物类农药,如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有待于进一步风险评估后逐步列入豁免制定**标准名单。 GB 2763—2026基本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食用农产品上农药登记“无标可依”的监管问题,将有力地促进农药科学规范使用,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标准制定更加严格,突出了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
坚持用最严标尺科学设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点突出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监管,按照检测方法可以进行准确定性和定量测定的最低水平来设定**,GB 2763—2026规定了甲胺磷等27种禁用农药585项**标准,氧乐果等16种限用农药311项**标准。同时,GB 2763—2026规定的**趋于严格,对比国际标准,与CAC标准重叠2941项(农药和食品种类相同),其中严于CAC标准257项,相同的有2402项,宽松的有282项,**值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数量超过90%。
(三)特色小宗作物的**标准显著增加。
特色小宗作物用农药登记是一个国际性难题,由于农药市场小、回报低等原因,企业主动申请农药登记的积极性不足,导致无合法药可用、无**标准可依的问题突出。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支柱之一,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近年来,结合实际生产用药需求,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地方**和行业协会带动、企业联合参与等形式,多措并举推动了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和标准制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GB 2763—2026新增人参、杨梅、冬枣等119种特色小宗作物上804项**标准,增至1602项,是2026版的近2倍。解决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无标可依”难题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一些区域性集中种植、产业规模大的特色作物用药短缺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四)动物源性食品的**标准有了突破性增长。
畜禽类动物通过饲料的摄入,可能导致农药残留在其畜禽产品中。GB 2763—2026规定了109种农药在肉、蛋、**等27种居民日常消费的动物源性农产品中703项最大残留**,覆盖的农药品种和**数量分别是GB 2763—2026的11倍和14倍。这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从以植物源性食品为主,已积极向动物源性食品拓展。
(五)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农药品种数量显著增长。

随着我国进口农产品消费量持续增长,监管需求也不断增加。针对进口农产品中可能含有我国未登记农药的情况,通过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方法,制定了77种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109项残留**标准,为更好地把牢食品安全的国门关提供了技术依据,有利于保障我国人民群众对进口食品的消费安全。
(六)配套的检测方法更加完善。
GB 2763—2026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了标准使用者应在配套方法中选择满足**值检测要求的方法进行检测。同时,对于新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系列),直接明确了衔接机制,以便后续发布的方法标准及时应用到市场监管工作实际。 针对GB 2763—2026发布实施后,反映的GB 2763中农药残留**与推荐配套检测方法不适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GB 2763—2026对存在定量限不能满足**值、不含母体或代谢物等问题的配套方法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高了配套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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