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甘蔗是否可减免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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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甘蔗不能减免过路费。甘蔗不属于绿色通道政策范围。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等。
不属于绿色通道政策范围的易混淆的产品种类有:。
1、薯芋类产品(如土豆、生姜、芋头、山药等)。
2、非新鲜食用菌(如干木耳、干香菇等)。
3、坚果类产品(如核桃、山核桃、栗子、银杏、香榧等)。
4、观赏鱼类、非畜禽类产品(如蝎子、蜜蜂、蚕、青蛙等)。
5、粮食类(如大米、大麦、小麦、小米、玉米、花生、黄豆、红豆、甘蔗等)。
6、非肉类产品(如动物内脏)。
7、调味类产品(如花椒、大料等)。
8、冷(藏)冻产品(包括各类冷冻、冷藏、冰鲜、冰冻产品)。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
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
“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沭阳县人民**-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最初于1995年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在收费站设立专用通道口,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2023年12月1日起,绿色通道扩大到全国所有收费公路,而且减免品种进一步增加,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等。
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
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未申请查验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经查验属于混装、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处理。出口收费站外广场暂不具备查验条件的,可继续在收费车道内实施查验。
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外公开。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车螺属于鲜活农产品吗,税率是多少。
鸡蛋分两种:新鲜鸡蛋和种蛋,新鲜鸡蛋属于鲜活农产品,整车合法装载新鲜鸡蛋的车辆经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不需要出具检疫证明就能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绿通运输车辆:是指客户运输鲜活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的车辆。
绿通运输要求:动力强,承载强,装载多,效率高,可靠性、舒适性好,性价比合适。
为充分满足绿通物流对客户车辆动力强,承载强,装载多,效率高,可靠性、舒适性好,性价比合适的诉求。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
(一)整车装载的含义。
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综合利用配货单以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辅助查验手段,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
(三)规范路面执法管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
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税率是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车螺一般指的文蛤,而文蛤又叫做蛤蜊、地方名又叫花蛤、黄蛤、海蛤等,文蛤肉质鲜美,是蛤中之上品的海鲜,有“天下第一鲜”的美誉。
车螺是我国滩涂传统养殖的主要贝类之一,也是我国大宗出口的鲜活水产品。
水产海鲜现在非常受欢迎,而它们品种非常的多,常见的有贝类、螺类,还有鱼、虾、蟹等,有些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比如车螺,那么车螺是什么车螺产地在哪里一起来了解下。
拉红枣可以走绿通,红枣是运输绿色通道的产品。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按照交公路发〔2023〕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
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
(一)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未申请查验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经查验属于混装、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处理。出口收费站外广场暂不具备查验条件的,可继续在收费车道内实施查验。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网络或客服系统提前预约通行。
(四)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外公开。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好文探索: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及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2023年以来,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指导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等单位,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全面落实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有力促进了“菜篮子”供应,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个别地方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理解不一致、查验尺度把握不统一,产生了一些争议。
为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规范车辆查验及政策落实相关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电〔2023〕12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23〕99号)等有关规定,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针对部分蔬菜水果品种名称相近、外形相似或存在别名、商品名,导致识别认定口径不统一的问题,经商有关部门,按照“大众化、入口吃,易腐烂、不耐放,种植广、销量大”的原则,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参照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新鲜水果分类与代码》(SB/T-2023)、《新鲜蔬菜分类与代码》(SB/T-2023),以及农业行业标准《蔬菜名称及计算机编码》(NY/T1741-2023)等,新增品种名称与别名和商品名的对照表,请遵照执行,确保所有符合标准的鲜活农产品正常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统一规范“鲜活”“深加工”判断标准。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鲜活农产品查验,维护公平统一的运输市场秩序。对新鲜蔬菜可参照《新鲜蔬菜分类与代码》(SB/T-2023)关于“蔬菜叶片或其他可食用部位具有一定的光泽和水分,没有发生萎蔫现象”的规定进行判断,并充分考虑夏季运输过程中的影响等因素。
对产品深加工可参照《农业农村部等15部门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农产发〔2023〕3号)关于“农产品精深加工是在粗加工、初加工基础上,将其营养成分、功能成分、活性物质和副产物等进行再次加工,实现精加工、深加工等多次增值的加工过程”的规定进行判断,对于去皮、去叶、清洗、分割等粗(初)加工的目录内鲜活农产品,正常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三、统一规范“整车合法装载”查验标准。
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整车合法装载的政策要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23)和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仓栅式货车暂以实心栏板高度计算车厢容积),参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运送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载运鲜活农产品的,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车辆发生本通知要求以外其他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影响其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四、统一规范计重设备合理误差认定标准。通行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统一由出口收费站负责对车货总重进行认定。
考虑到称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车货总重超限超载幅度未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称重设备检定,公示检定合格证。
司机针对称重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应提示司机依法申请计量仲裁检定,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司机合法权益。
五、加强查验方式探索优化。
组织相关单位加强技术研究应用攻关,充分利用安装数字辐射透视成像检测设备和大数据分析等措施,加快探索建立涵盖货源场地分析、实车状态研判、重要节点抽查、技术手段检测、信用积分激励等全链条全过程的智慧检测机制,实现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精准识别、高效检测和优质服务,不断优化提升“绿色通道”查验效率。优化完善“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引导车辆提前预约,探索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对预约通行记录和查验结果良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采用快速检测、随机抽检等方式,提高查验效率、降低查验频次,促进提质增效。
六、加强通行服务保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地区“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措施。
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公众的认知度,为政策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站“绿色通道”专用车道设置,完善标识。
将服务鲜活农产品运输纳入公路保通保畅重点工作范围,加强公路通行情况监测和调度,保障鲜活农产品车辆高效便捷通行。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一线收费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人员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绿色通道”政策严格规范实施,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七、加强配套政策落实。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23〕9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就“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对收费公路带来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和评估。
对因优化政策造成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合法收益损失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予以补偿,统筹维护收费公路使用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
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交通运输部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政策实施情况及《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每两年评估一次,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整。
蔬菜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对照表。
3、水果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对照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附件1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pdf。
附件2蔬菜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对照表。
精选问答:
1、私家车拉猕猴桃免过路费么?
《交通法规》在高速公路上拉水果以重量为标准免过路费走绿色通道: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意思的详解 二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超过4米(集装箱为不超过4.2米);车货总长度不超过18米;车货总宽度不超过2.5米。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标准以该车挂车营运证为准。 绿色通道发放对象和使用范围:凡从事鲜活农产品运输的我省牌照车辆的车主均可申领“绿色通道通行证”。“绿色通道通行证”对在省内交通线上运行并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有效,装载其他货物不得使用,否则有关部门(收费站、检查站点)可予以没收。 路桥通行费的减免优惠政策仅适用于《通告》中规定的车辆。 2023年起,陕西实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方案,省内设立的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对整车并合法载运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及省内果品运输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对持有省农业厅颁发的有效期植物检疫证,整车并合法载运省内苹果、梨、枣、猕猴桃和柑桔五类水果的车辆,一律免收通行费。
交通部门表示,按原来规定,“整车并合法载运”指运载的鲜活农产品或果品,须占车辆核载重量70%以上。核载25吨的车,70%载重量应为17.5吨,收费站没有违反规定。10月26日,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新规,对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须符合的条件进行调整。 据悉,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绿色通道网络路线上行驶;装载货物属于相应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范围;鲜活农产品装载占车厢容积80%以上;车货总重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 不属于享受绿色通道政策、易被混淆的产品种类有: 非新鲜食用菌(如干木耳、干香菇等)、坚果类产品(如核桃、山核桃、栗子、银杏、香榧等)、观赏鱼类、非畜禽类产品(如蝎子、蚕、青蛙等)、粮食类(如大米、大麦、小麦、小米、玉米、花生、黄豆、红豆、甘蔗等)、非肉类产品(如动物内脏)、调味类产品(如花椒、大料等)、冷(藏)冻产品(包括各类冷冻、冷藏、冰鲜、冰冻产品)。 拓展资料: 农产品走绿色通道的衡量标准应细化(搜狐网) 6月22日凌晨,价值200多万的鲜藤椒连夜被运往洪雅县幺麻子公司。
当运输鲜藤椒的汽车行驶至乐雅高速洪雅南收费站时,收费站工作人员不允许走绿色通道,而是被强制拦下,要求交费。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22日晚回应,称藤椒不在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不适用“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官方回应鲜藤椒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不适用“绿色通道”车辆通过减免政策。显然这样的说法站不住脚,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叶萌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采摘的藤椒肯定是鲜活农产品。 既然属于新鲜农产品,收费站工作人员不让农户走绿色通道,还要强制收费,这显然不合理也不和法。
根据鲜活农产品运输政策规定,只要车辆所装载的农产品属于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范围,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就可以免收车辆通行费,否则依法应缴纳车辆通行费。
而这辆装载价值200多万的鲜藤椒显然是符合这一政策规定,却在通过收费站时不允许走绿色通道。
而农户也表示,去年也拉着同样的鲜藤椒过此高速,被允许走绿色通道。
在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开具了藤椒属鲜活农产品的证明的情况下,高速收费站还是不放行。不禁让人要问,怎么持法者如此随意的变更标准?必须要在两天内送到目的地的鲜活农产品,有可能变成一堆无用的废品,这样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根据法律明文上的条例来办事,可以保证事件处理的相对透明、公开、公正,但所有的法律法规条文政策,都应用来更好的保护民众权益,而不是让某些无视正义的执法者从中获取利益,或者根据自己的“心情”来执法。 **的回应称鲜藤椒不在目录内,难道只有在目录内的才算是鲜活农产品吗?《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是国家发改委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需求,越来越多的新农产品成为一个产业,从而又增加了新的品种进去,每个法律政策都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需要适应社会的变化。 而每个地方经济发展的产业不同,为什么不能因地制宜设置一个适合当地农产品经济链的相关政策?这难道不是一种懒政? 杰弗逊说:“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脱离了实际的规章制度可能会导致经济的衰退,以及执行配合度下降等问题。 所以说,规章制度和法律的制定及执行,在强制实施的的同时应该更人性化,把握好法律与道德的天平。把衡量的标准细化,防止规章制度漏洞出现,防止不怀好意的人打法律的“擦边球”,也防止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绿通标准根据什么来的?
2023国务院发布了非常详细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绿通又有了最新的免费标准。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把农产品按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活的畜禽、鲜活水产品、新鲜肉蛋**类制品等进行划分;其展示可谓是一目了然。卡友一定要注意,只有目录中出现的农产品,才适用2023绿通最新免费政策。
说明:1、蓝色标记为原目录品种,仅调整分类;红色标记为调整专业术语或同类品种释义;绿色标记为根据政策文件补充的品种;2、种猪及冷冻猪肉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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