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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 农产品安全法

2024-07-15 投稿人 : 懂农资网 围观 : 3473 次
农产品安全 农产品安全法

农产品安全:我们能做些什么?

农产品安全是指农产品不含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不含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同时也要保证农产品的品质和营养价值。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农产品安全问题的报道,如何保证农产品的安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农产品安全的现状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农产品安全问题频发,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滥用农药、化肥、添加剂等有害物质,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一些地方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也存在不足,监管措施不到位,对于不合格的农产品处置不力,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如何保证农产品的安全?

1.加强农药、化肥、添加剂等有害物质的监管

农药、化肥、添加剂等有害物质是农产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加强对这些物质的监管,严格执行标准,减少使用量,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处置,可以有效地保证农产品的安全。

2.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农产品的检测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可以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3.推广绿色有机农业

绿色有机农业是指不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采用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自然手段进行农业生产,从而生产出更加安全、健康的农产品。推广绿色有机农业是保障农产品安全的重要途径。

4.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

消费者是农产品安全的最终受益者,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可以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健康。消费者在**农产品时,要选择有信誉的商家,选择有检测报告的产品,避免**过于便宜的产品,同时也要注重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信息,以确保自身的健康。

参考资料来源: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

2.《绿色有机农业发展规划》

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发展报告》

相关拓展:

问:农产品质量安全名词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扒哗局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芦雀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其中,“安全性要求”需要由法律规范,实行强制监管来保障,如有害重金元素含量、农兽药残留、残病微生物等;对于“非安全性要求”,有部分指标需要法规标准规范,如生鲜**蛋白质含量、油料作物脂肪含量等。多春让数口感、色香味指标没有法规标准规范,需要通过生产者树立产品品牌、全社会评价和消费者认可来决定。

问:什么是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罩没,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弯春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
指依照有关法埋闷耐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问:如何保障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

加快立法,保障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

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为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标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全区食品质量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市2024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区2024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24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市级下达由县区承担的省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级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级抽检指标。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每千人达到4.1批次,结合2024年度抽检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食品抽检量达到4.2/批次(加分项)为原则,合理安排抽检任务。

  (二)抽检任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少于2024年抽检量,结合市局抽检工作任务分配意见,全年各类抽检安排任务量不低于107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专项抽检补充),并根据省、市局抽检计划安排对品种、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抽检区域涵盖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分配如下:

  1.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35批次(详见附件1)。

  1)食品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为重点)共155批次;

  2)食品消费环节(以本地餐饮食品、中小餐饮单位、小摊贩为重点)共200批次;

  3)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产企业为重点)80批次。

  2.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共5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数占比不得低于全年抽检任务总量50%,按照省级指定的必捡品种和必捡项目开展抽样检测,同时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详见附件3、4),抽检品种以本地市场**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贸市场、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

  3.区局专项抽检任务

  突发性、节令性、季节性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制定和组织。

  二、2024年区本级食品抽检工作安排

  (一)确定承检机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或区级各类抽检任务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适当加大生产品种较多的大型生产企业抽检频次。全区食品安全抽样采样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三)抽样对象。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突出食品生产**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100%覆盖食品小作坊,尽可能覆盖所有在产生产企业,最大限度涵盖不同业态。

  (四)抽样检验。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将抽样及检验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区局食药科。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定期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交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六)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

  (七)信息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应及时通过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内容应符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工作分工

  (一)食药科负责抽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计划制定;负责收集、汇总与抽检相关信息数据和信息公布。

  (二)稽查大队负责落实区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和食堂)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食品消费环节(小型及以下餐饮)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四)受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负责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及检测结果平台数据上传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调。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的监管实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派出机构、稽查大队以及承检机构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稳步推进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统筹落实好各项任务。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样采样计划,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省局已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并建立通报机制,必要时通报当地**部门,以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部署、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等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安排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本抽检计划动态调整事宜,确保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监测。

问:农产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是一个专业吗

不是。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是2024年由教育部新批颂虚敬准设置的目录外本科专业,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是以誉掘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基础,研究食品的营养、安全与健康的关系,食品营养的保障和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的学科,野慎二者不是一个专业。专业,是“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各个专门领域”、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分工需要而划分的学业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