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药厂去月5
一、《农业法》颁发时间: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会议通过。2026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修订。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新《农业法》共13章99条。第一章总则,共9条。是关于《农业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含义、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与农村的基本制度、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及其主管部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这一章的规定,基本上是在原《农业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从中可以看出,这次对《农业法》修订的一些基本的要点,如重视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重视可持续发展等。第二章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共有5条。从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基本生产方式等勾画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框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产业化经营。第三章农业生产,共11条。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原《农业法》第三章“农业生产”做了较大调整,增加和补充了以下内容:一是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二是动植良种;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合理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的形成;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动植物品种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节水农业;农业机械化;农业气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动植物防疫制度;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等。第四章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共5条。进一步明确了农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要求各级**采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农产品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第五章粮食安全。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商品粮和生产基地。三是对部分粮食品种可以实行保护价制度。四是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分级储备调节制度。五是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第六章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共11条。一是确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按照“绿箱”、“黄箱”政策,规定了财政投入农业资金的使用方向;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入农业的资金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三是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四是在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五是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六是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提供金融支持;七是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农业保险,建立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第七章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共9条。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制定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规划的内容。二是规定国家鼓励加强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及保护动植物新品种等到知识产权,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最终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农业教育发展。三是增加规定建立**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四是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五是增加规定国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包括普通中小学校职工工资和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六是国家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开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和其他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文化技术素质。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共10条。内容涉及对农业有关的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和利用与保护,以及对废水、废气和固定废弃物对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的防治,协调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便使农业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利用最少的资源生产出最多的产品,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第九章农民权益保护,共12条。针对目前我国农村比较普遍的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权益的现象,分别作了规定,以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略犯。第十章农村经济发展,共8条。规定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有关措施。明确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针、措施和目标;重点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对扶贫开发投入。第十一章执法监督,共3条。主要包括采取措施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采取的措施,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关系。第十二章法律责任,共8条。违反《农业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因实施违反《农业法》规定的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即由于侵害特定法律――《农业法》规定的法定权利或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违法当事人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所谓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法律作出的禁止性、限制性或者义务性的规定;实施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法律责任一般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刑事责任,本法只规定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追究哪种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依照相关法律确实。第十三章附则,共2条。是关于国有农场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职工的法律地位和本法生效日期的规定。二、《种子法》颁布时间: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种子法》共11章78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什么是种子?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种子管理的主体:《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主要农作物的范围:《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农业部又确定油菜、马铃薯,湖北省农业厅又确定花生、西瓜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种子法》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主管部门核发。也就是说,生产上述种子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个人申请,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由省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生产种子(农业部)规定必须要具有以下条件:1、生产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生产杂交种子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2、要有种子晒场和烘干设备。3、有必要的仓储设施。4、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可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放制度。一般常规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农业部规定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要达到以下条件:1、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要有种子检验室和检验仪器,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技术加工人员。假劣种子概念: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下列种子为假种子: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2、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下列种子为劣种子:1、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2、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3、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4、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5、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规定: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规定:1、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2、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3、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4、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5、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种子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使用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农药管理条例》颁发时间:1997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2026年11月29日修改,并同时施行。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此条例。农药范畴:1、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软件动物等有害生物的;2、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3、用于农业、林业生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4、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农药管理的主体:《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农药经营单位:第十八条规定:1、供销全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经营单位。农药经营应具备的条件: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4、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农药质量:什么是假农药?第三十一条规定:1、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它种农药的;2、所含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的注明的农药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不符的。什么是劣质农药?第三十二条规定:1、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2、失去使用效能的;3、混有导致药害的等有害成份的。法律责任: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的农药,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在一次市县农药联合检查时,发现几个经营单位**的“中外农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克百威、河南原阳农药厂生产的克百威(标名盖地神鹰)和39%克百威颗粒剂,在标示袋上标有农药登记证号,但在国家农药登记公告中,查明无此登记证号,显然这几种农药均属伪造登记证号的农药。根据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款中没收违法所得,什么是违法所得?指生产、经营农药的**收入,也就是农药零售价的收入。在此款中的处罚有三个要点:第一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第二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按照**收入的零售价总额,视其态度好坏,再处以**总额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这三个罚则是同时进行的。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一次农药市场检查中,某农药经营户**的湖北楚虹集团生产的黄姜地无草,登记证号(LS),使用范围为黄姜、油菜、小麦、果树等,经查农药登记公告后,此登记证号是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登记的5%精奎禾灵乳油,它的作用范围只有油菜一种,并且登记公告中根本没有湖北楚虹集团这个生产厂家,他盗用了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的登记证号,并且扩大了使用范围。按照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种超使用范围的处罚与**无登记证号的处罚,除在处罚量上有区别外,在自由裁量上也有不同,后者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因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同时的意思,在既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还要加处罚款。这两种处罚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要同时进行。“并处”有别于“可以并处”,“可以并处”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一种自由裁量权。执法部门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依法可以并处,也可以不处,这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法律上的一种体现。《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人经营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其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3万元。未取得《农药经营上岗证》而**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下岗,并处以当事人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桃树的生长过程中,桃小食心虫严重危害其生长,那么如何防治桃小食心虫呢?
防治桃树的小食心虫,施什么药?
桃小食心虫初龄幼虫多从萼洼蛀入果实危害,入果孔针眼大。幼虫在果内纵横串食至果心,并排粪在内,形似“豆沙馅”。幼果受害后,有时成畸形的“猴头果”。
(1)桃小食心虫发生特点。桃小食心虫1年发生1-2代。以老熟幼虫结茧在树干周围的土壤中越冬。来年5月中、下旬幼虫破茧出土,出土期长达60多天。幼虫出土后,在根际附近的土块、杂草等缝隙处做纺锤形的夏茧,并在其中化蛹。成虫羽化后,在果上产卵,幼虫孵出后蛀入果肉危害。第1代幼虫子7月中旬至8月下旬幼虫老熟后脱果落地,在表土缝隙处结夏茧化蛹,7月底至8月中旬羽化为成虫,并产卵。第2代幼虫孵化后,继续危害果实,至8月中、下旬开始脱果,一直延续到10月份入土越冬。
(2)桃小食心虫防治方法。
对桃小食心虫应采取综合防治。
①地面防治方法是在地面树干基部培土或树盘撒药。培土可在老熟幼虫脱果之前,或在幼虫出土之前进行。树盘撒药是在树根基周围除尽杂草,整平树盘,于幼虫出土盛期,用40%辛硫磷乳剂(天津市农药厂生产)700倍喷洒树盘,每平方米用2.5公斤;或用30%甲拌磷粉剂(河北邢台化工所生产),每50克配细干土2.5公斤,或用3%甲拌磷颗粒剂,每株25克,直接撒在树盘内,可杀死越冬幼虫。

②喷药防治。分别在7月初、7月中旬,8月初喷30%桃小灵(烟台市京蓬农药厂产)2000-2500倍液喷杀卵和初孵幼虫,或用20%速灭杀丁(**住友化工株式社生产)3000倍液,喷杀初孵幼虫,防治效果均达90%以上。
③其他防治措施。及时摘除虫果。对堆果场、果库、山地果园的地堰,以及周围受桃小食心虫危害严重的其他树种也要进行防治。
3、人住在毒地上会怎么样?美国最著名的棕地(也称毒地)事件是拉夫运河小区案。20世纪70年代末,居住在该小区的家庭陆续出现**、死胎和新生儿畸形、缺陷等现象,成年人体内也长出了各种**。经调查后的 是,该小区曾经是一个堆满化学废料的大填埋场,在没有经过土地修复的情况下,土地出售给了当地教育部门,地上盖起了学校和住宅小区。该事件也推动了美国对于棕地的立法——超级基金法案的出台。 2026年4月28日,位于北京市南三环的宋家庄地铁建设工地,三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被送至**,其中症状最重的一人接受了高压氧舱治疗。出事地点是一家农药厂的原址,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该厂被北京红狮涂料厂合并。 2026年2月,武汉一个地产项目开工,工人在桩基作业时,接触到深土层中毒,出现呕吐、头晕等现象。经调查后的 是土地被农药化学物质污染,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该地原属武汉市农药厂,在此地生产经营长达数十年,曾发生过重大化学品泄漏事故。2026年农药厂完成改制后搬离,2026年武汉土地储备中心完成地块的收储工作,2026年由三江地产公司以4.05亿竞拍获得。此后,三江地产公司将武汉国土局告上法庭,最终获赔1.2亿,收回该地块。武汉毒地事件中,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该地的土壤中含有大量的已遭到禁止的有机磷和有机氯农药的化学成分,该成分的最大特点是,化学稳定性强,即便深埋地下也很难降解。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认为当时重大失误在于,收储该地时未作环评和勘测。直至开发商施工中毒后,才最终引发了这起全国最大“毒地”被退事件。 2026年7月,位于江苏苏州市南环路附近郭巷的一化工企业搬迁后,留下了20亩污染土地,六名筑路工人挖土翻起有毒土壤时昏迷。苏化厂创建于1956年,曾是国有大型一档企业,从2026年起实施整体搬迁到张家港。2026年起,公司本部开始逐步停产,2026年8月31日前公司已对先期停止生产的氯化苯、醋酐、吡虫啉、草甘膦、离子膜烧碱等10多套化工生产装置实现了安全、环保整体拆除。当年底,甲胺磷、三氯硫磷等装置也被顺利拆除。虽然苏化厂的车间和仓库搬走了,但是这些区域内的土壤含有诸如甲胺磷、氯化苯等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可能性最高,残留的化学物质不但会对浅表层的土壤产生污染,还可能对深层的土壤甚至地下水产生影响。 2026年5月27日,武汉汉阳赫山,正在进行原武汉农药厂片区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在这片“毒地”旁边,已经新建起一个住宅区。
拓展百科知识: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的社会事件)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中央邦的博帕尔市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属下的联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设于贫民区附近一所农药厂发生氰化物泄漏,引发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2.5万人直接致死,55万人间接致死,另外有20多万人永久残废的人间惨剧。现在当地居民的患癌率及儿童夭折率,仍然因这灾难远比其他印度城市为高。由于这次事件,世界各国化学集团改变了拒绝与社区通报的态度,亦加强了安全措施。这次事件也导致了许多环保人士以及民众,都强烈反对将化工厂设于邻近民居的地区。印度博帕尔灾难是历史上最严重的工业化学事故,影响巨大。
拓展好文:认罪认罚从宽,破解生态赔偿金“执行难”
淄博市检察院检察官向当事人代理律师详细阐明公益诉讼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基本案情】 2026年10月,山东省沂源县检察院将其在审查**刘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时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至淄博市检察院审查。经查,2026年2月,刘某与他人合伙投资租赁了山东泰安某农药厂精胺车间,用于生产精胺等化肥原料。2026年3月,车间试生产期间产生了大量高磷高盐废水。刘某联系周边的污水处理企业,对方均表示无法处理。

为节省成本,刘某在明知冯某经营的沂源县某再生资源公司没有能力对化工废水实现达标处理的情况下,仍于2026年3月至5月间联系葛某的运输车队,将900余吨废水运至冯某的再生资源公司污水池内。截至案发,除涉案污水池内剩余101吨污水外,另外800余吨废水已由冯某加水稀释后直接排入沂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致使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生化系统被破坏,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之后,因污水无法达标处理,刘某和冯某又将处理后未达标的污水排放至沂河,致使沂河的生态环境被破坏。
其间,刘某得知因为环保部门严查,正在运输途中的28吨化工废水不能再运至沂源县,转而安排葛某自行处置。葛某将这些废水直接倾倒至寿光市的某停车场内,对土壤造成污染。
淄博市检察院将该公益诉讼案件批准沂源县检察院办理并全程给予指导。公益诉讼检察官向刘某等5人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环境污染严重性,后5人均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会积极赔偿公益损失,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守护环境。2026年8月,刘某、冯某等4人先后退赔了环境修复费用189万余元,用于**沂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置费和沂河河道修复费用;葛某退赔修复费5.4万元,以**专业机构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技术修复寿光市被污染土壤的费用。2026年12月,由淄博市水利设计院、市河长制办公室的5名水利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先后对受污染的河道和土壤修复情况进行了专业评估,确认均已达到恢复原貌的标准。
考虑到刘某等5人符合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条件,沂源县检察院对**提出了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获得**判决采纳。2026年12月19日,沂源县**以环境污染罪对刘某等5人分别宣告缓刑,各并处罚金;同时,禁止其在缓刑期内从事排污工作,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30余万元(已交纳),并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对于因犯罪行为发生地为外地而另案办理的葛某污染停车场土壤公益诉讼案,目前,淄博市检察院正在审查办理中。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文斌)
【评析】 近年来,我们在办理非法排污类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不仅面临着生态环境损害取证难、鉴定难的问题,而且时常遇到生态损害赔偿金“执行难”。对于非法排污造成的生态损害,主要依赖专业机构进行修复,因此赔偿金是否能够执行到位,很大程度上制约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质效。在基层探索的基础上,淄博市检察机关积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融入公益诉讼,建立起以认赔为目标、以释法说理为保障的工作机制,有力提高了公益诉讼违法行为人自觉认赔的积极性。
一是构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罪认罚认赔”新格局。以公益损害修复为立足点,在刑事案件办理环节同步介入、同步提审,告知犯罪嫌疑人侵权行为对生态资源造成的危害,督促其在认罪认罚的同时主动认赔,自愿修复公益损害。**在刑事判决中对认赔的效果予以确认、体现,实现对被告人实体上从宽、程序上从快从简。

二是构建公益诉讼释法说理工作机制。由公益诉讼检察官作为释法说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案件基本情况对所办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从宽条件等问题,依法依规适时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让被告人认识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诉得有据,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于己有利、于民有责,进而主动赔偿公益损害,寻求从宽效果。
三是设立生态修复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淄博市检察机关出台的《关于邀请第三方代表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修复工作完成后,由检察机关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人大代表等组成第三方评估小组,通过现场实地查看、听取案情介绍、观看视频资料、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整治效果进行专项评议,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在作出宽缓处理决定时予以考虑,充分体现了生态修复效果评估的专业性。
(点评: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 李洋)(郭树合 王文斌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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