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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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作物种子标签的管理,规范标签的生产、标签和使用行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本办法所称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表面和内外的具体图案和文字说明。
好文探索: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的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的制作、标注、使用和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
对于可以不经加工包装进行**的种子,标签是指种子经营者在**种子时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
第四条农作物种子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分别加注:。
(一)主要农作物种子应当加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品种审定编号。
(二)两种以上混合种子应当标注“混合种子”字样,标明各类种子的名称及比率。
(三)药剂处理的种子应当标明药剂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注意事项。并根据药剂毒性附骷髅或十字骨的警示标志,标注红色“有毒”字样。
(四)转基因种子应当标注“转基因”字样、商品化生产许可批号和安全控制措施。
(五)进口种子的标签应当加注进口商名称、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编号和进口种子审批文号。
(六)分装种子应注明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
(七)种子中含有杂草种子的,应加注有害杂草的种类和比率。
第六条作物种类明确至植物分类学的种。
种子类别按常规种和杂交种标注,类别为常规种的,可以不具体标注。同时标注种子世代类别,按育种家种子、原种、杂交亲本种子、大田用种标注,类别为大田用种的,可以不具体标注。
品种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属于授权品种或审定通过的品种,应当使用批准的名称。
第七条产地是指种子繁育所在地,按照行政区划最大标注至省级。
进口种子的产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标注。
第八条质量指标是指生产商承诺的质量指标,按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指标标注。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某些作物种子质量有其他指标要求的,应当加注。
第九条检疫证明编号标注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编号。
进口种子检疫证明编号标注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的编号。
第十条生产年月是指种子收获的时间。
年、月的表示方法采用下列的示例:2000年7月标注为2000-07。
第十一条净含量是指种子的实际重量或数量,以千克(kg)、克(g)、粒或株表示。
第十二条生产商是指最初的商品种子供应商。进口商是指直接从境外**种子的单位。
第十三条生产商地址按种子经营许可证注明的地址标注,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
第十四条标签标注内容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印刷清晰,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警示标志应当醒目。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其他文字,字体应小于相应的中文。
第十五条标签标注内容可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也可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外或放在包装物内,但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净含量、生产年月、警示标志和“转基因”标注内容必须在包装物外。
可以不经加工包装进行**的种子,标签应当制成印刷品在**种子时提**种子使用者。
印刷品的制作材料应当有足够的强度,长和宽不应小于12厘米×8厘米。
可根据种子类别使用不同的颜色,育种家种子使用白色并有紫色单对角条纹,原种使用蓝色,亲本种子使用红色,大田用种使用白色或者蓝红以外的单一颜色。
第十六条种子标签由种子经营者根据本办法印制。
认证种子的标签由种子认证机构印制,认证标签没有标注的内容,由种子经营者另行印制标签标注。
第十七条包装种子使用种子标签的包装物的规格,为不再分割的最小的包装物。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按《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精选问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是什么内容?
第六十二条:国家建立种业**审查机制。境外机构、个人投资、并购境内种子企业,或者与境内科研院所、种子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从事品种研发、种子生产经营的审批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J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二) 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三) 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四) 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五) 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2、**种子要什么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具体需要的手续及****如下:
1、要有固定的种子经营场所,即需要租一间面积适当的门店;
2、相关营业**
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然后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
(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4) 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是应当到所在地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备案,领取种子经营备案书,经营备案书应当放置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3、**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的种子相符。**进口种子的,应当附有中文标签。**转基因植物品种种子的,必须用明显的文字标注,并应当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
4、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去向等内容。
5、要有稳定的种子货源和进货渠道,确保种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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